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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如何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

 田美风子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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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的掌握,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思考:

1、股权层面控制/防御

  • 67%,绝对控制线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注意:绝对控制线既适用股份有限公司,也适用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就是公司的宪法,如果创始人股权表决权超过67%,那就等同于绝对控制公司。这里面不同的是,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是“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章程约定“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比方我可以只有50%股权,但是章程约定我有70%股权等。

  • 51%,相对控制线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注意:这是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条款,没有说有限责任公司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决议的表决程序,可以通过章程约定。也可以约定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这里注意不要用“半数以上”或者“二分之一以上”因为,都包含了50%,这会产生分歧!

  • 34%,安全控制线

这是和67%相对应的,因为《公司法》对于67%的表决权赋予了“绝对控制权”,所以只要你拥有了34%以上表决权,那就也可以起到安全控制作用!

2、一致行动人协议

创始人可以通过跟其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这就相当于在股东会之外又开了一个“小股东会”,简单来说就是一小伙股东对某些事项保持一致的表决态度,你是站在我这边的。

3、表决权委托协议

顾名思义就是让对方把表决权委托给你,这样你就可以掌控公司了。如果你的公司很抢手,那么在投资人/股东进来的时候,就可以跟他谈这个要求“投票权委托”,对方看好,并且愿意相信你。

4、有限合伙企业

创始人做普通合伙人(GP),引进的股东做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对外执行合伙事务,也就是说,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股东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话,只是“出钱不话事”,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怎么代表,怎么经营,由你说了算!

5、A/B股制度

就像京东,A股每股1个表决权,B股每股20个表决权,他们是在美国上市的,国内不允许这样,所以在这里不多讨论。其实也就相当于有限责任公司在章程里约定的同股不同权一样,只不过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而已。

6、章程约定

这里就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同股不同权的约定,以上已有表述。

7、控制董事会

不管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都要求一人一票制,董事会是决策机构,所以大股东可以通过在章程约定董事提名人数,争取过半数的董事席位是自己人,或者说在某些重大事项上,必须经董事长(创始人本人)通过等!

8、虚拟股

这主要是用于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可以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就像华为一样,员工持有虚拟股,但是没有表决权,不会影响既定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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