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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控制好公司的5个办法丨创业绕坑42章经

 z55j03b55 2023-04-02 发布于江西

关于本文

《创业绕坑42章经》系列第 005

用通俗易懂的方式

分享创业用得着的法律知识

让你少走弯路、少踩坑

大家好,我是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的红林律师,过去近10年一直在互联网法律的道路上埋头创业,花了数千万人民币学费后,见识了创业路上各种色彩斑斓的坑,被朋友戏称「创业踩坑最多的律师」。

我们讲久病成医,踩坑多了自然知道如何更好的来绕坑,创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成功往往不可复制,但坑可以绕着走。

所以我重新定义了下个人的创业使命:让创业的朋友少踩一些坑。今天的直播分享,和大家聊一聊《关于公司控制权的一些坑》

好的发问比答案更重要,很多创业之初的老板会觉得自己公司的股权没问题,其实是问题没有问对。

在这里邀请大家参加一个股权体检,扫描二维码,就可以直接开始体验。

好股权,3标准

有句话是说,在锤子的眼睛里,哪里都是钉子。

在一个公司法律师的眼睛里,股权哪里都能有点问题。

但找出问题的前提是我们要有一个标准,那便是:啥是好的股权?

在大量的实务经验中,我们总结出来了三点:

1. 从公司控制权的角度,关键时刻老大能够说了算。

2. 从股东变现的角度,能够合法省钱,不多缴税,但也不少缴税。

3. 从经营风险的角度,不让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负债牵连股东个人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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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三个股权的标准,有点像不可能三角。

世界上并没有一种完美的股权结构,能够满足你对「控制、省钱、安全」的绝对要求。

我们讲以终为始的来做事,创业者要从你的目的来出发,先确定持股的目的,再综合考虑税收、法律、商业等维度来确定你的股权方案。

今天我们主要围绕着控制权,和大家聊一聊,好的股权应该如何去设计。

第一招 当大股东

这个方式最简单粗暴,比如你在公司里面占股2/3(也就是67%以上)或者说51%。

67%我们叫「完美控制权」,这意味着你对股东会的所有决策,都有一票通过权;

51%我们叫「绝对控制权」,除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这7件事情外,你都能够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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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的朋友说了,如果我的投资款金额没有那么多,我的股权比例没有这么高,要想实现控制好公司,还有其他的好办法吗?

今天跟大家介绍比较常见的5种公司控制权工具,在实务中,应用频次排序为:

有限合伙企业>金字塔结构>一致行动人>委托投票权>公司章程控制

第二招 有限合伙企业

这里跟大家讲海康威视省下1个亿的故事。2001年海康威视在杭州诞生,主营业务是安防和智能物联网。2004年1月,董事会给经营团队股权激励,51名员工通过2家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0年公司登陆资本市场,2011年,员工限售股解禁。本来很开心,大家想着可以股权套现了,但悲剧来了:

但因为采取自然人——持股公司——上市公司的间接架构,员工套现的税负成本是40%。

税负40%=持股公司出售股票要缴企业所得税25%+75%的税后利润分给员工时还需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怎么办?2011年6月,持股公司迁往新疆乌鲁木齐,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

为什么?这就说到了有限合伙企业在持股方面的好处:

1. 节税效应

合伙企业属于税收透明体,该层面并不征收所得税,仅由合伙人缴纳一次所得税。在新疆,自然人合伙人的适用税率是20%,而且在当地纳税后,当地政府还会给予地方留存部门60%~80%的财政返还。

对比一下:同样是套现5.4亿元,对于海康威视的高管们来说足足省下了一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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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钱权分立

通常情况下,老板和员工对于股权的诉求是不太一样的。

对于老板来说,创业赚钱了,分给创业的伙伴是可以的,但让老板分权给到员工,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对于老板来说,重权不重钱;

大海航行靠舵手,绝大多数的员工,有钱拿就可以,所以是重钱不重权。

有限合伙企业恰好可以实现两者的目的,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两种角色:

1. 普通合伙人,通常由公司的核心控制人来担任,持有财产份额比例不高,但享有合伙企业的全部表决权,即只要权不要钱;

2. 有限合伙人,为高管人员,不享有合伙企业的表决权,但未来可以享受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财产收益权,即只要钱不要权。

实践中,通过有限合伙的方式来让高管或者员工持股,是实现分钱不分权的好选择。

这里有个小细节,普通合伙人从法律上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老板来说,也就意味着要用自己的身家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何避免老板过多的个人风险?可以用自己控制的一家公司来当普通合伙人。

第三招 金字塔结构

金字塔股权架构指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设立有限公司,通过控制第1层公司,第一层公司再控制第2层公司,依此类推,通过多个层次的公司控制链条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最终控制权。

一层层递进起来比较像金字塔,所以被称为「金字塔架构」。

我们这里可以举个例子。张老板想注册成立一家西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如果张老板想拥有西瓜公司51%的控制权,需出资多少钱?一般人的回答是出资51万元。但如果采用金字塔架构,张老板仅需13.26万元便可以获得西瓜公司的控制权。

具体设计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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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金字塔结构来进行持股,有几个优点:

1. 小资金能够占大股

用少量的自有资金控制大量的外部资金,金字塔的链条越长,控股股东用同样财富控制的资产规模就会越大,从而实现以小博大。

2. 纳税筹划效应

如果采用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的结构,即使股东个人取得的分红用于再投资新公司时,也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在自然人→控股公司→实体公司的架构设计中,控股公司如同一个资金池,可以把被投资公司的分红很方便地调配用于再投资,而无须承担税负。除了分红,被投资公司转增注册资本,控股公司也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3. 方便人事安排

很多跟随大股东创业多年的员工,可能因持有公司股权而拥有了巨额财富,丧失创业激情,或者工作能力没有办法跟上组织的发展,在其位不谋其政,反而影响了组织内的新人成长,作为创始人碍于情面不好将老人请走,怎么办?可以将冲劲不足的老管理层升至控股公司担任虚职,给下面的年轻管理层腾出施展拳脚的空间,一举两得。

第四招 一致行动人协议和委托投票权

顾名思义,一致行动人协议本质上是股东之间的一份协议,其效果为:每次在股东会表决时,协议各方先达成一个结论,然后将这结论一致对外,再在股东会里表决。

没有公权力的介入,只能靠股东自觉或者事后追责,一致行动人在实操中的缺点有如下:

1.有时间限制

通常一致行动人协议都有一定的时间期限或者目的期限,在期限届满后,或者目的达成时(比如说上市)协议将失效。

2.对第三方没有约束力

一致行动人协议效力仅限于签约主体,对合同外第三方,除非经过效力追认,否则没有法律效力。例如,签署一致行动人的小股东可能因身故导致股权被继承,此时需要股东与继承人重新达成补充协议,一致行动人才得以成立。

如何解决?在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时可将一致行动人协议内容写进公司章程,增加协议内容对第三方的对抗效力。

类似一致行动人决议的控制方式还有委托投票权。委托投票权是指股东在开会前将特定事项的投票权转让其他人。

它和一致行动人有啥不同?

1. 一致行动人协议意味着大股东与小股东意见一致时,听大股东的,大股东与小股东意见不一致时,仍听大股东的;而委托投票权则是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完全放弃表决权,交由受托人行使。

2. 从人员身份上,一致行动人需要各方均为公司股东,但委托投票权的受托方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第五招 公司章程控制

公司章程其实是门槛最低的控制公司的方法,属于典型的花小力气办大事的操作,但实践中却并没有被各位老板重视。

很多老板会觉得公司章程就是用市面上的模板或者工商局提供的范本来用就可以了,实际上大错特错。

作为老板,咱们不追求对公司法有多么的熟悉,但一定要了解公司章程里能够高度可自定义的内容有哪些,这非常有利于你把控好公司。

红林之前和大家分享过14个可以在公司章程中高度自定义的内容,关于公司控制权,大家可以重点的关注的有几点:

1. 章程可以约定“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

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你们的注册资金100万,你作为股东,只出资了10万元,也是可以持有99%的股权的。

2. 章程可以约定“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们的注册资金100万,你作为股东,只出资了10万元,也是可以持有10%的股权,但你们可以在公司章程里面约定,你在股东会中的股权表决比例可以是90%。

这个其实就是很多律师说的AB股在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层面的适用,同样持股权,但表决权重不一样,一票能敌N票。

3.章程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因为股权是一个动态的一个过程,通常情况下,增资意味着股权比例同比例稀释,如何避免自己被稀释为小股东?通过提前给自己设定增资优先权,确保公司增值时你的股权不被稀释。

分享总结

股权设计没有啥标准的解决方案,跟去健身房锻炼一样,有的是为了减脂,有的是为了增重,还有的是为了塑形。

我们讲以终为始的来做事,创业者要从你的目的来出发,先确定持股的目的,再综合考虑税收、法律、商业等维度来确定你的股权方案。

不同的持股方式对应的分红或转股税负成本,可阅读红林之前的文章《同样持股权,税负大不同丨创业绕坑42章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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