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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两年内交房,市民等了4年还没信儿!

 野田高梧 2018-12-14

4年前,郑州市民谢女士支付13万多元,预约选购了新郑龙湖镇一家地产商建设的“准现房”。交款时,该房主体基本完工,开发商承诺2016年6月底交房,若逾期交房,将对交款给予2%的补偿。



然而,让谢女士等人没想到的是,等待了1400多天,所建房子一直是“按兵不动”,至今,依然是交款时的施工进展状态。前些天,开发商称五证办全,可办理正式购房协议,但前提条件是,房屋继续原价销售,不能谈补偿金且要购买停车位。


等待几年,盼来了这些信息,不少人称难以理解,要“讨个说法”。


现状:预购房买了4年难完工


“当年交钱的时候,房子的主体基本完工,想着开发商应该会依照约定,如期交房。”10月19日,郑州市民谢女士的弟弟谢先生等人,携带着预约购房票据,来到新郑市龙湖镇龙熙湖畔售楼部,要讨个说法。



据谢先生介绍,2014年10月25日,姐姐交纳了139454元约定选购了,龙熙湖畔10号楼一套87.5平方米的房子。双方约定,房屋单价每平米5308.04元。双方签订的预约协议书称,甲方承诺于2016年6月30日前交付该房。逾期交付,乙方可选择退房,甲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所交款项;乙方不退房,至约定交房之日起,按照乙方所交款项的2%,每月予以补偿,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几位购房者称,虽然早已过了交房时间,但是选购的房子,依旧是当初交款时的状态,既不见工人进场施工,又不见开发商给个具体说法。


他们称,当初选购该房时,开发商手续不全,没有办理正式购房合同,而其价位,与周边楼盘相比较,不相上下,“没有图它价格便宜。看中的是,它紧邻郑新快速通道和绕城高速,交通非常方便。”经谢先生等人指引,记者在现场看到,他们选购的房子的确是主体基本完工,塔吊、脚手架等依旧存在,但是未见施工人员,“我们是承包方雇佣看场子的。你们等了4年不见房,还有等6年了,也没拿到房钥匙的呢。”一位年约60岁的保安说,几乎隔三差五一段时间,都会有预定选房者,来到现场打探施工进展情况,“我们也想干,赶快结束工程。可是没人给钱啊。”


说法:原房原价出售不再设“门槛”


“今天之所以想讨说法,是因为开发商说拿到五证了,又放出风说,不补偿违约金,且要捆绑销售停车位。”李先生说,这几年,通过和龙熙湖畔售楼人员及开发商接触,也理解他们推动此事的难度,但是不能因为拥有了全部手续后,就突然变脸,不承认之前的约定。


在售楼部,龙熙湖畔销售部经理殷先生解释称,该项目是新农村改造项目,他们当初和大家签订预约合同时候,的确相关五证手续没有办理完结。承诺2016年年中交房,是当时经过科学、合理测算的,而最终没有兑现,缘于政府对该区域的整体规划,又做了整体调整。这期间,相关部门停止办理了相关手续,导致不能正式签约、银行给业主放贷,“这几年,政府给了很大的支持,推动项目往前走。我们也消耗了很多精力、财力,希望大家理解。”


殷经理说,目前,该区域的房价每平米达9000多元,也进入了限购区域,当初交款的准业主们,只要名下没有房产,就可以签约,想继续购买房子,他们按原房原价出售,且不再追加销售停车位。至于说,如何向大家补偿违约金,他做不了主,需要向领导汇报研究。


“第一次签约的时候,开发商说违约了给予补偿;他们违约了,不提补偿一事儿,还要我们签约正式合同。如果继续违约了怎么办?”面对众人的追问,殷经理苦笑称,这个问题“回答不了,但会向领导反映。”

“既然不想补偿违约金,倒不如把这笔钱冲抵将来的物业费,如果同意,我们愿意签合同。”听闻李先生等人的提议,殷经理未作回应。


当年,在该楼盘手续不全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约协议书,其行为受法律保护吗?


针对此事,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书面购房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如开发商出现逾期交房等违约行为,业主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有权主张违约金。此外,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五证而违规出售房屋的,当地房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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