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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某纳税人是食品加工企业的一般纳税人,由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是采用赊销的经营模式,使得企业进项始终大于销项。该企业在以前年度有增值税的欠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到2014年底,该企业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1万元,欠缴的增值税额累计15万元,滞纳金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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