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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任意安排职工年休假

 服装设计师 2018-12-15

    问:企业能否以旅游、组织集体活动等方式抵扣职工年休假?

    答:企业对于职工的年休假具有统筹安排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如果职工申请年休假的时间与企业的生产、工作安排存在冲突,企业是有权拒绝职工年休假申请的。比如企业中从事某业务的只有两名职工,其中一名职工已经请了病假不能出勤。此时如果另外一名职工请年休假,则会对企业的业务经营造成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拒绝职工年休假申请的,告知其可以等那位病假职工返岗后再请年休假。

    我们支持企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于那些故意刁难职工的行为,比如没有紧急工作安排,但就是不批准职工的年休假申请,我们是不赞成的,希望企业与职工能够互相体谅。职工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请年休假,企业除非一些特别紧急的情况,否则应尽量批准职工的年休假申请。

    虽然企业对于职工的年休假有统筹安排权,但不代表企业可以任意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特别是在没有提前告知职工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希望将旅游、集体活动的时间用年休假抵扣,可以事先征求职工的意见,让职工自由选择。如果选择参加活动的,则代表同意企业的抵扣行为,不同意企业抵扣行为的,可以选择不参加活动。

    问:职工必须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年休假吗?

    答:我们看到不少企业的《员工手册》中均规定职工必须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年休假,这其实是实践中很多企业存在的误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所以,很多企业都认为法律规定了职工必须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才能享受年休假。

    关于这个问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因此,只要职工在入职新单位之前存在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情况,则可在入职后就享受年休假。

    问:如果职工在年底仍未使用完年休假,能否沿到明年?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因此,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需征得职工本人同意,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对年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安排进行明确规定。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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