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鼓书是一种古老的汉族戏曲艺术。主要流行于河南西部西陕县、灵宝、卢氏、洛宁和山西南部平陆、芮城、夏县一带,这些县历史上归陕州所辖,所以人们把这一区域的曲种称为陕州锣鼓书。 据老艺人们介绍, 陕州锣鼓书为坐唱形式,从古代敬三皇神开始,开场前都要先奏一阵开场锣鼓,借以制造气氛、招徕听众,所以称为“锣鼓书”,并有铰子、锣鼓、筝伴奏,后逐渐加上弦乐器,其主要演奏乐器为四股弦,所以当地群众也称其为“四股弦书”。书班多为盲人艺人,每个书班少则四五人,多则七八人,每人根据不同人物的身份、性格用不同银色扮演不同人物,一两人亦可演出,自拉、自打、自唱。 唱腔音乐调式主要为“徵”调式,演唱时多定为F调或者G调,唱腔属于板腔体,唱腔板式有慢板、二板、连字句、简字句、飞板、弯子腔、间板、留小等。 锣鼓书的唱词语言,用豫西、晋南地区的中原官话汾河片方言演唱,它的语言调值基本和秦腔、蒲剧、眉户类同。唱词句式结构多为上下句,多用“七字句”和“十字句”,偶尔也有“五字句”。锣鼓书属于说唱音乐,因此唱腔和语言结合的很紧密,尤其是演唱农村题材的书词,方言土语使用较多。 陕州锣鼓书作为一个稀有的汉族戏曲剧种,在戏剧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有着鲜明的地域特色,艺术价值非常突出。 其一,由于盲艺人之间交流较少,曲目、音乐基本保持着原生态,具有十分珍贵的史料价值。此外,其曲牌音乐、演奏形式对研究中国曲艺发展、变迁历程等都有重要意义。 其二,盲艺人通过坐唱和声腔韵律、音乐演奏表现故事情节。一人同时操作七八种乐器,堪称中国的“架子鼓”、“爵士乐”,一人同时扮演多种角色,音色变换技艺高超。这种独特的演唱形式是其他“姊妹”艺术难以比拟的,因而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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