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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的那些事儿,你知道多少?

 tmz1326 2018-12-19

作者:孟晓娟


年终奖


岁末年初,又到了晒年终奖拉仇恨的时候了。去年王者荣耀团队年终奖是100个月工资的一则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年终奖是单位必须发放的吗?提前离职后就不能领取当年的年终奖了吗?您对年终奖的知识了解多少?本文聊一聊年终奖的那些事儿,帮助您找到答案。


一、年终奖的法律性质


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经营业绩并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在一年年末给劳动者发放的奖金。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规定: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关于奖金的范围:


(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二)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和实物奖励。


(四)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从上述规定可知,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


二、年终奖是否可以实物形式发放?


年终奖与年终奖励是有区别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只能以货币形式发放。如果单位发放的奖励是实物,那么这些实物奖品应属于福利而非年终奖。


三、用人单位可否从劳动者每月工资中扣发一部分作为年终奖?


实践中,部分单位在劳动者每月工资中扣发一部分押在单位,年底再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这种年终奖其实就是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单位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四、年底双薪是否属于年终奖?


从理论上来讲,年底双薪和年终奖都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但二者还是有区别的。


“年底双薪”相对于年终奖而言较为固定,其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都是确定的,且性质上侧重于对工作时间的嘉奖和肯定,而不带有考评性质,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发放年底双薪时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月份按比例支付。


年终奖则是一种奖励,一般会根据劳动者全年工作的考核结果发放,而且具体金额的弹性较大,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完全不支付年终奖。


五、年终奖发放的依据是什么,是用人单位必须发放的吗?


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年终奖,也没有规定年终奖应如何发放,而是将年终奖发放的自主权更多交给了单位。在实践中,年终奖的发放依据通常有三种:


一是劳动合同约定;


二是规章制度规定;


三是在既无合同约定也无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结合员工的表现、公司经营业绩,自行决定最终的年终奖发放金额。


在司法实践中,年终奖是否发放应遵循“约定优先”的原则。约定优先是指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规定年终奖的发放规则,如果事先约定或规定,则依据约定或规定执行,不可以“自主决定权”为由不予发放。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就年终奖发放条件及金额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则用人单位具有一定自主决定权,但该权利包括发多少、发给谁、如何发等,应具有合理性,不违反同工同酬原则。


六、劳动者提前离职能否享受年终奖?


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以内部制度规定排除这一年中做出过劳动贡献的劳动者获得年终奖的权利,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在劳动者已按劳动合同和单位的规定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的情况下,单位就应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按比例向劳动者支付当年的年终奖。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年中离职不符合发放条件,该条件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年终奖作为激励制度,并非法律规定单位必须承担的义务,因此,单位有权不向该类劳动者发放年终奖。


司法实践中,如果年终奖仅仅与出勤时间挂钩,则按照出勤时间等比例折算支付,判决支持年终奖的案例更多;如果年终奖必须是建立在全年考评的基础上,工作不满全年无法获得某些考评数据而达不到发放条件的,分两类情形处理:一类是员工主动辞职,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导致工作不满一年,无法进行考核的,因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不需折算年终奖给员工;另一类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因存在过错,则应折算年终奖。


七、年终奖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由于年终奖支付审理的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就年终奖的具体发放条件、发放形式、发放金额等方面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否认有年终奖的约定,此时员工应当就其与用人单位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或者用人单位承诺向员工发放年终奖及数额承担举证责任。


针对员工的初步举证,用人单位应举证证明员工不符合年终奖的发放条件或应少发年终奖,如举证证明员工存在较低的出勤率、绩效表现不佳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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