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其实公司拟要增加注册资金,当然原因有很多,一般像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而进行增加公司拟的注册资金,那在进行公司增资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接下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股权出资的注意事项 (一)不能出资入股的股权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若股权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则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6、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不得转让的其它情形。 (二)股权出资比例和金额限制 股权出资是货币财产出资中的一种,按照《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必须达到注册资本的30%。因此,所有股东通过股权方式出资的金额和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方式出资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 (三)股权出资需要评估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全部以非货币财产形式出资的都应进行评估作价,而股权出资身为非货币财产其中的一种,进行评估也是理所当然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作出资的股权应由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四)股权出资实际缴纳期限 《公司法》要求所有股东的初始出资额不得比注册资本的20%还低,也不得比注册资本3万元的最低限额还低,其余的,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由股东缴付完成;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付完成。 但是,若出资是以股权的方式,则实际出资缴纳的期限比公司法还严。(五)股权出资的验资证明 一、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出资是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相关股权按《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情况; 2、出资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相关股权按《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情况; 3、股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 4、股权出资依法须经批准的,其批准情况。 二、货币出资的注意事项 (1)在开始建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是“投资款”。 (2)每位股东应根据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然后提供银行出具的原始票据。 (3)出资人必须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投资者,并以实物、无形资产(例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4)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者所有,并且是没有做担保或抵押的。 (5)如果是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用于出资,则股东或发起人应拥有其所有权。 (6)将土地使用权用作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7)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高可达注册资金的70%)。 (8)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9)公司章程应当对上述出资的转让事项作出规定,并应当自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按有关规定来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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