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两张图让你明白“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区别!

 刘刘4615 2018-12-24
一般计税方式和简易计税方式的区别
两张图让你明白“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区别!

一般计税方式和简易计税方式的区别

如上图,一般计税方式采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方式,允许抵扣进项。而简易计税方式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都是一样的,按照“销售额×征收率=应纳税额”的方式,不允许抵扣进项。不允许抵扣进项的还有一种就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理所当然地销项、进项、应纳税额都是不存在的。

“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区别

两张图让你明白“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区别!

进项税额转出 和 视同销售 的区别

1. 一般计税方式下,才能讨论这个问题,无非区别在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这三个要素上。

2. “视同销售”和“正常销售”只是在会计上有所区别,其实增值税上没有区别,都是一样计算销项税额,一样允许抵扣进项,只是“视同销售”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3.“进项税额转出”本质是由“不允许抵扣进项”导致的,而产生原因是“已经抵扣了”,这是“反悔”,是“撤销处理”,把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来。而不允许抵扣又有两种情况:

(1)简易计税方式:这种方式本身不允许抵扣,只有销项税额,没有进项税额。如果你不小心抵扣了,不好意思,撤回来。

(2)不交纳增值税:这种情况既不存在销项税额,也不存在进项税额,更不存在应纳税额,所以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理所当然地要撤回来,不然就错了。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开始知道不能抵扣账务处理也要经过“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2017年2月3日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

一、 关于待认证进项税额的结转根据《规定》第二(一)2项,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根据有关“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及“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先转入“进项税额”专栏,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转出时,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为什么账务处理这么“奇葩”?

原因有两个:

1.税务上: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或者勾选确认,否则在系统里面形成“滞留票”,所以,即使不能抵扣的,也要完成认证或者勾选确认,使得系统里面没有疑问的数据。

2.会计处理上:如果不需要抵扣的专票直接入账,会导致统计混乱,比如公司取得1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专票是80份,剩下的20份就搞不清楚是不符合抵扣条件还是没有来得及抵扣或者丢失抑或遗漏。

通过取得(“待认证进项税额”)、认证/确认(“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三步走,这样可以明明白白地看出来:100份专票,有10份还未认证/确认,有90份发票已经认证/确认,但是其中有5份专票不符合抵扣条件已经转出。

实务中,很多会计把不符合抵扣条件的专票直接按照普通发票入账,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存在“滞留票”的风险和账务不清的后果。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