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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女子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拒绝赔偿,法院怎么判?

 天悔大哥cqm 2018-12-25

网上有一个调侃电信诈骗的段子

骗子给市民发短信,说他在澳大利亚消费了188万

这位市民立马机智地回答:我买袋鼠了

如此回复也是超神了

不过

如果当银行真的告诉你

很不幸你卡里的钱在澳大利亚被刷走了

你还能如此镇定吗?

银行卡在自己手里

却被刷走6000余元

2018年8月8日晚上10点,在家中休息的南宁市民刘女士突然收到四条消费短信,显示自己的银行卡被连续取款四笔,合计6000余元。

网络配图

经与银行客服电话核实,该四笔款项的交易地点竟是在澳大利亚。可银行卡明明就在自己身上,卡里的钱怎么会在境外被取走?

去附近网点核实卡内余额

更离奇的事发生了!

刘女士通过银行客服挂失银行卡后,赶到附近银行网点核实卡内余额,更离奇的事发生了,银行卡竟被ATM机吞没了!

无奈之下,刘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并配合南宁市公安局那洪派出所进行调查,制作相关笔录。

次日,刘女士到银行取回了被吞没的银行卡,同时,银行告知刘女士卡里的存款的确是在澳大利亚境内的银行柜台取走的。

随后,刘女士多次与该银行主管沟通赔偿事宜,都被银行以刘女士未能尽到安全义务、妥善管理使用银行卡为由拒绝赔偿。

女子将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判银行全额赔偿

索赔遭拒后,刘女士将银行诉至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

合议庭审理后认为:

金融机构向储户发放的银行卡应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银行卡应为持卡人向银行及相关终端机进行款项操作的唯一凭证,是持卡人账户资金安全的基础性保障。

刘女士银行卡内的存款于8月8日在中国境外被取走,而刘女士在随后在银行柜员机核实余额之时遭遇吞卡,结合相关报警记录,从时间链接来看,能够证实该银行卡原卡系由刘女士随身携带保管,不存在遗失的可能。

银行应当为持卡人提供安全的服务,保证银行卡内信息不被窃取及终端设备能够识别银行卡的真伪,确保储户账户内资金安全。

因此,在没有证据证实刘女士存在恶意透漏密码或与他人串通进行盗刷的情形下,银行应就与刘女士达成的储蓄存款合同法律关系承担存款损失的责任,全额赔偿刘女士被盗刷的存款。

银行收到法院判决后,没有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提醒:发现银行卡被盗刷,

你应该要这样做

储户的银行卡被省外盗刷甚至境外盗刷的案例时有发生,储户除了在日常使用银行卡时应尽到注意义务之外,还应当了解银行卡一旦被盗刷,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那么银行卡被盗刷之后,具体该如何处理呢?法官提出以下方法和步骤:

1

收到异常短信后,致电银行官方客服,了解交易真伪。

2

如卡内存款确实被盗刷,则立刻要求银行客服挂失该银行卡,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3

前往离家最近的银行ATM机,往卡里存100元。之前挂失银行卡的行为只会冻结卡内的存款,卡内金额不能取出,但并不影响储户往卡内存款,存款行为不仅能证明盗刷行为发生时,银行卡就在储户本人身上,还能证明盗刷是伪卡交易所致,因此,这一步尤为关键。

4

报警立案。

5

带着报警回执、存款凭条与银行交涉赔偿事宜,如银行不同意赔偿,则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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