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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问答】单位注销后,1-4级工伤员工安置问题

 红宝石581 2018-12-26

销售行业

HR

问:律师,你好。目前我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需要注销,但是公司有一名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员工,需如何安置?





江三角 ·成都  谢雨池



答: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成都地区,并无因用人单位注销可以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规定。但用人单位仍有两种解决途径:

(1)与劳动者协商,在用人单位注销前,将工伤职工的社保委托第三方机构代扣代缴或委托关联公司代扣代缴,并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如果劳动者已达到可以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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