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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保价的背后,你不知道的恶意骗保

 gzdoujj 2018-12-27

撰文/肖志


寄送贵重物品选择快递保价,正在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然而,这项原本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目的而制定的增值服务,在现实生活中却成了不良分子蓄意“碰瓷”的牟利手段。


形形色色的“碰瓷”案例中,利用“理赔审查”规则进行恶意索赔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顺丰、京东等知名企业的运单契约条款中,寄件用户保价时只需按实际价值声明即可,快件丢损后,快递公司会在理赔时再核验审查价值证明,即运单条款中所提到的“理赔审查”


因此,寄送易碎易损物品并超值保价,是恶意索赔案例中最常见的碰瓷手法。


➤ 超值保价指的是保价金额大于物品的实际价值,而用恶意索赔方式牟利的不良分子往往在寄件时会以快件实际价值的十倍甚至百倍以上的金额购买保价,在快件发生丢损后再以虚高的保价金额为标准索要赔偿。

云南某快递公司就曾遇到过这样的案例。

该案例中,消费者寄出“翡翠手镯”一只,到件当面验货时手镯断裂成三节,消费者以保价15000元的金额提出全额索赔。但在快递公司与消费者沟通理赔事宜过程中,消费者却以现金购买、无鉴定证书等理由拒绝提供价值证明。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为双方负责的态度,快递公司将损坏物品的照片进行专业市场比对核价,结果发现核价金额与客户保价存在较大差异,最后经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专业鉴定,发现该手镯材质为“玻璃”,并非翡翠


根据这一权威机构的核损,快递公司最终以赔付该消费者实际损失金额84元结案。

在以往快递理赔纠纷案例的讨论中,曾有人对快递公司采取“理赔审查”的方式提出质疑。事实上,由于快递企业自身不具备鉴定托寄物价值的能力,而寄件人寄件时往往不会随身携带价值证明,如果没有价值证明就不能保价,会增加寄件人保价的难度;如果让寄件人回去拿价值证明,又不符合快递行业“快”的特性。



所以,为了提高消费者寄件效率,快递企业约定保价采取“寄件时不审查价值证明,理赔时审查价值证明”的审查方式,即“由寄件人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按照托寄物的实际价值保价,一旦需要理赔,寄件人再提供价值证明给快递企业”。


即便有消费者存在超值保价,通过提供实际价值证明,快递企业也会将多支付的保价费用退还客户,并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如果说云南手镯恶意索赔案最终以和平协商结束,那么接下来的两个案例则能给心怀不轨的人敲响警钟。

据媒体报道,2018年,范某因寄送提前动过手脚的物品并利用保价规则威胁快递公司理赔,声称如果不赔就去邮政管理局投诉、去媒体曝光。最终,范某用流窜作案的方式向快递公司恶意索赔成功13次共计8000余元,被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而在2015年,曾在某快递公司工作7年多的莫某,在离职后,因非常了解和熟悉公司的流程及理赔操作过程而动了“赚快钱”的歪脑筋。莫某伙同其姐夫黄某和朋友陈某,数次自导自演快递保价“碰瓷”索赔的骗局,最终三人被依法逮捕,均以诈骗罪获刑入狱并被处以罚金,为恶意骗保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纵观上述案例,不难发现通过保价进行恶意索赔的大多都不是初犯,很多时候正是屡次的得手助长了他们的侥幸心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对消费者约束的缺乏让快递企业处于弱势的现实。长此以往,不仅会让企业的正常经营遭到破坏,还会助长社会的不良风气。


在“公正、法治、诚信”写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全民打黑除恶的背景下,如何在有效规范快递企业行为的同时规范消费者行为,营造健康良性的消费氛围,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有地方政府提出了解决思路。


据公开信息显示,江苏省及合肥市政府先后将“消费者”纳入快递寄递黑名单制度,并探索将快递行业的信用评定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联合惩戒。


相信在黑名单制度的政策推动下,快递保价恶意索赔的情况将得到有效缓解,快递企业和消费者的关系将朝着越来越良性的方向演变,甚至整个快递行业的发展也将被注入更多积极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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