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金纳提出的强化论分为两种类型:正强化和负强化。他认为,人或动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采取一定的行为作用于环境,当这种行为的后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在以后重复出现;不利时,这种行为就减弱或消失。人们可以用这种正强化或负强化的办法来影响行为的后果,从而修正其行为。
在教学上,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组织上需要的行为,从而加强这种行为;负强化是积极行为预期增加或者已经增加,为了巩固那些已经增加积极行为,撤销原来的那些惩罚那些与组织不相容的行为带来的痛苦。
正强化的方法包括奖金、对成绩的认可、表扬、改善工作条件和人际关系、提升、安排担任挑战性的工作、给予学习和成长的机会等。负强化的方法包括撤销批评、处分、降级等,有时恢复减少的奖金也是一种负强化。
负强化不等同于惩罚(Punishment)。有人认为:“奖励是一种正强化、正激励,而惩罚是一种负强化、负激励,是对非期望行为的一种惩罚,即剥夺其一部分物质的和精神的利益。”这是对负强化概念的误解。
当呈现某事物、导致行动者愉快并使行动者特定行为表现频率增加,就叫正强化;如果移去某事物、导致行动者愉快并使行动者特定行为增加,就叫负强化;在实施强化与惩罚的过程中,如果呈现某事物、导致行动者痛苦并使行动者特定行为表现消失,就叫惩罚。负强化是好的,人们向往的,而惩罚是不好的,人们力求回避的。因此不能将负强化等同于惩罚。从行为与结果关系看,正强化、负强化、回避等都将导致行为反应的增加,而惩罚导致行为反应频率降低。
如,班里有几个同学总是养不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当同学们都在认真朗读时,他们都会在一边摆弄小东西,或者独自做其他事情。老师观察到这种情况之后宣布,如果被老师发现你没有读书,就会在下课时取消课间休息时间,抄写课文的规定段落。而且不和学生讨价还价,一旦发现,课下及时进行惩罚,多次之后,这些学生为了逃避课下的段落抄写,课堂上读书的自觉性和意识逐渐提高。 当罚抄成了常态,习惯改好以后,就不用罚抄了,不用罚抄的过程就是负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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