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免缴人员 1.参保对象:凡属本县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2.免缴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精减退职残、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不再生育的独女家庭和已实行绝育措施的二女家庭其参保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 二、登记及缴费时间 1、农村居民:2018年12月1日-2019年3月31日,逾期未缴费视为未参保或中断参保; 2、城镇居民: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逾期未缴费视为未参保或中断参保。 三、2019年度缴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283号)精神,2019年度永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续保、补缴标准如下: 2018年度已参保缴费的永丰县城乡居民,2019年度个人缴费需缴纳260元(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 其中40元为补缴2018年度个人缴费不足部分。 自2017年1月1日起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永丰县城乡居民,在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除了缴纳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220元外,还需补缴欠缴年度个人缴纳部分,其中: 2017年度个人缴费180元,2018年度个人缴费220 元。欠缴年度个人缴费应与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合并征缴,且不享受欠缴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方式 1、农村居民 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村小组缴费。收缴保费时,参保人员应提供最新的家庭户口簿以便工作人员登记信息。 2、城镇居民 (1)持医保卡或本人家庭编号到全县范围内农业银行各网点缴费(新参保人员需先到医保局录入身份信息);(2)微信缴费:扫“吉安医保”二维码,输入家庭编号进行缴费(新参保人员需先到医保局录入身份信息)。缴费成功后一定要截取缴费成功的图片已作为缴费成功的凭据。
五、新生儿参保 新生儿出生当年其父母等家庭成员已按规定参保的,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6个月之内到户口所在县乡医保经办机构免费办理当年参保手续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费参保。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保障,请在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特别是孤寡老人、单独户、双职工子女要及时办理,确保2019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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