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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临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又涨了!还有更多政策变化戳这里

 江海报览 2016-11-13
2017年临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和今年相比,2017年我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缴费和待遇方面,也有一些变化。
视频↓


详细内容
1
调整个人缴费标准
2017年度临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200元/年提高到240元/年
2
扩大免缴对象范围
免缴对象除了原来规定的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孤儿、困境儿童、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成员外,2017年度,将“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也纳入其范围。
3
提高普通门诊中药报销比例
在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所需的中药饮片的可报费用,统筹基金承担比例由原来的15%提高到20%
4
台州市内门诊实现同城互认
我市参保人员在台州市内同城互认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报销标准,参照我市规定执行。
5
提高住院最高可报费用限额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的住院医疗可报费用分段结报、累计相加。最高可报费用限额由原来的18.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提醒:
因为今年的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开始比较晚,11月底就要全部结束,所以提醒市民尽快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了解情况,办理缴费手续。

为方便缴费,实行保费代扣村社区的签约人员,务必在11月25日前农商银行任意“银村通”服务点缴存足额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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