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孕妈妈孕期会经历皮肤瘙痒的经历,严重者甚至无法入睡。该怎么办呢?又不能抓,又不能随便用药……让人真是心烦意乱。 在这里,小编提醒各位孕妈妈,孕期皮肤瘙痒并不简单,除了正常的孕期反应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引起孕妈妈们的注意,因为它并不是单纯的皮肤病。 01 妊娠皮肤症 妊娠皮肤症是最常见的导致皮肤瘙痒的原因,一般在怀孕六七个月时发作,15%以上的孕妈妈可能会碰到这种皮肤病的困扰。 其原因可能与怀孕后雌激素的增加和妊娠纹的出现有关。 妊娠皮肤症引起的瘙痒,并没有任何丘疹和水泡等皮肤病的改变,皮肤表现正常,仅仅是有痒的感觉,全身的任何部位都可能瘙痒。 值得孕妈妈庆幸的是,这种瘙痒对胎儿没有不良影响。 02 妊娠湿疹 妊娠湿疹与平常的湿疹症状相同,皮疹具有多样性,红斑、粟粒状丘疹或水疱密集成片,易渗出,边缘不清,伴有剧烈瘙痒,常伴糜烂、结疤,如继发感染,可出现脓包或浓痂。 这种湿疹主要是孕期激素变化引起的,虽然瘙痒难奈,但对宝宝却并无太大影响。 03 妊娠痒疹 妊娠痒疹是由于母体对于孩子体内来自父亲的那部分基因、染色体产生排异反应而引起的。
04 妊娠丘疹 发生率大约2%,通常在怀孕第4个月~第9个月之间发生。 妊娠丘疹的皮肤上会出现如同被蚊子或跳蚤叮咬过后的小红疹,如果适逢夏季,很多人就会误以为是蚊虫叮咬所致,但实际上,这是怀孕本身造成的。 丘疹一般于分娩后1个月内自行消退,瘙痒也随之消失;也可以持续数月或下次妊娠时有可能再发。 05 妊娠中毒性皮肤疹 发生率大约在1%左右,最常出现在身材矮胖的孕妇身上,尤其是容易在妊娠纹出现时发生。 目前认为可能和胎盘激素分泌不平衡有关。 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孕妈妈需要高度警惕了。 孕期疱疹 妊娠疱疹通常也伴有皮肤发痒,它通常发生于妊娠3~6个月,也可发生在妊娠早期和晚期。 开始有全身不适、发热、皮肤发痒等症状,数天后可出现红斑、丘疹、水泡等损害,好发于四肢,尤其手、足、臀、脐周、腹部、头面等处,往往聚集成群,呈环状排列。 一般在分娩前后皮疹开始消退,有时直到月经再来时才痊愈。 此病对母亲一般无危险,但死胎、婴儿先天性异常和新生儿死亡率可高达50%,因此孕妈妈们一定要高度重视。 肝内胆汁淤积症 肝内胆汁淤积症是一种与妊娠有关的疾病,多发生于妊娠中晚期,以皮肤瘙痒和黄疸为特征,早产率及围产儿死亡率高。 怀孕后,孕妇体内雌激素水平升高,造成某些孕妇肝细胞内酶的异常,导致胆盐代谢异常,造成肝内胆汁淤积。 当肝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时,就可出现黄疸。又由于胆盐存积在皮下,刺激感觉神经末梢,就产生了剧烈瘙痒。 孕妈妈出现瘙痒多发生在孕28~30周,也有孕12周的。这种瘙痒,往往首先出现在手掌、脚掌,逐渐由四肢向心性的发展。在剧烈瘙痒出现后1~2周,出现黄疸。 这个病对孕妇的影响不大,但对胎儿的影响是严重和致命的,可引起早产、胎儿宫内窘迫、低体重儿、死胎和死产等。 大多在分娩后几日内消失,个别可延至产后1个月以上。 经医生确诊后,孕妈妈需要: ▪孕妈妈要适当卧床休息,左侧卧位,定时吸氧。 ▪进食富含蛋白质、维生素C和铁的食物,改善睡眠环境。 ▪在医生指导下选用改善瘙痒症状及肝功能的熊去氧胆酸、灭活和对抗雌激素的腺苷蛋氨酸、降低血清中胆汁酸浓度的消胆胺,以及保肝药物肝太乐,还有维生素制剂维生素C、维生素 B6 及维生素 K1等。 ▪加强监护,每1~2周评价一次病情情况,一般到孕37周后应引产,如果在监护中发现胎心异常或怀疑有胎儿宫内窘迫时,通常尽快采取剖宫产结束分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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