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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艺人经纪合同里的那些坑

 菩提宝宝2005 2019-01-04

2018年无疑是影视行业最充满变化的一年,从艺人片酬问题被严监管到补税政策集中实施,从各类影视大IP失灵到各网络平台大量节目被删除下架,在资本撤退和政策严管的双重压力下,部分影视项目被迫搁浅,大量工作室纷纷注销,影视人前途未知,演艺之路愈发难走。然而随着《创造101》、《偶像练习生》、《演员的品格》等节目的推出与大热,仍有不少人依旧保持初心,期盼签约经纪公司,实现自己的演艺梦想。本文将从艺人经纪关系入手,就如何保住自己的“权”、“名”、“利”三个方面带大家梳理一下签订艺人经纪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希望能为演艺道路上的“追梦人”提供些许帮助。


谈到艺人经纪,首先想到的一定是艺人解约纠纷,该问题涉及经纪合同性质的认定及合同解除权等权利的约定。实践中,法院普遍将艺人经纪合同解释为集委托、行纪、代理等特征为一体的综合性合同,《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据此,艺人不得单方面提出解约,执意解约将面临赔偿巨额违约金问题。所以在签约前一定要注意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艺人对解除权的享有,保证自己能够体面脱身。当然,凡事并不绝对,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如能够简化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将经纪合同签订为委托合同,艺人将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

 

其次,在保证了对合同的解除权后,我们还要限制经纪公司对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授权的权利。保证自己签约的公司与将来服务自己的公司是同一家,如要转授权,也一定要经过自己书面认可,谨防签约后被经纪公司丢给一家资质尚轻、资源匮乏的第三方公司。

 

最后,要注意所签的合同是全约合同还是部分约合同,即明确双方是对那些演艺事务展开合作;注意所签的合同是独家合同还是非独家合同,即是否可以与其他经纪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展开本合同约定的演艺事务。最好能约定艺人有权利自行开展演艺事业。


对艺人来讲,名声与名气一定是最重要的,寒窗苦读数十载,各路剧组跑龙套数年,为的是能演艺才华被认可,衣锦还乡告慰父母亲人。这同样也是经纪公司看重的地方,名人效应不仅仅能带来可观的金钱收益,还能够为公司带来名气、提供宣传,于是经纪公司常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到期后或者解约后艺人的艺名、组合名、个人品牌、及衍生作品和产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归公司所有。然而,“王老吉”改名叫“加多宝”后谁还承认?“云”字岂能说收就收?所以,一定要在合约中约定保留艺人对相关名称的使用权,约定艺人对其工作产生的一切工作成果享有署名权。

 

此外,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不得不时时刻刻活在公众的视线下,每一点小问题都会被无限量放大关注,所以一定要在艺人合同中约定有专门的人负责公关工作,及时处理危机事件,维护艺人正面形象。另外,要在合同中约定公司不能为艺人介绍有损个人形象的活动,确保公司对艺人的形象塑造正向,能够传递正能量。

 

另外,尽管艺人是公众人物,但个人隐私仍应当受到保护。艺人经纪合同中通常会规定艺人要无保留的真实的向公司告知其个人信息、家庭组成、情感情况以及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司有权以宣传为目的公布相关信息。据此,在签约时一定要注意约定公司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除此以外,还要注意国内实行审判公开制度,判决书会被及时公布出来,然而判决书上通常会列明原被告的相关信息及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如对个人隐私比较注重,不希望相关信息或合同条款内容被公开,建议在艺人经纪合同上约定以仲裁的方式解决艺人纠纷。


除了“权”跟“名”,个人的财产和人身利益也一定要紧握,不能辛辛苦苦、兢兢业业,结果人财两空。

 

财务利益方面要确认好对收益的分账。合同通常规定能够分账的收益要减去宣传、培训等成本,然艺人通常不会过问宣传成本,对实际行情也并不知晓,所以要约定公司主张的一切活动支出都需要向艺人提供艺人所认可的票据。唐人公司跟艺人解约纠纷中就出现过相关问题,艺人主张唐人未充分提供财务凭证,然合约中仅约定由唐人出具对账单,并未对提供具体那种财务凭证进行约定,结果法院判定唐人已提供了合约的财务凭证。

 

个人利益方面要细化自己的需求约定。业务资源方面具体到每年要给安排几次演艺活动,演艺活动的类型,所担任角色,制作成本等。艺人以公司不给其资源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合同的案例屡见不鲜,然而合同中大多缺乏对“资源”进行详细约定,法院常以合同期限未届满公司仍应继续履行为由驳回艺人主张。此外,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除了对业务资源的约定,还要对人身保障方面有所约定,如要求公司给自己上保险,禁止公司给自己介绍涉及高危或非正向性演艺活动等。

 

文末,笔者希望本文能为那些在“影视寒冬”中努力奔跑的追梦人带去一些温度,让大家对艺人经纪问题不再陌生,能够从容应对艺人经纪关系中的相关问题,在演艺道路上尽情奔跑,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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