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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锭收藏之金代银铤

 鬼乐2019 2019-01-06

 由于白银的使用范围日趋扩大,金代政府在征收秋税和盐税及其他时都将白银作为重要的交易媒介。金代银铤的形制采用与宋代相同的束腰形。重量为五十两,有民间铸造和官府铸造之分。民间铸造的银铤铭文比较简单,通常钤有重量、行人、称子的名字。官铸银铤的铭文相对比较复杂,在银铤上往往表明用途、重量、铸造工匠和保铺、引领及校验者的姓名。因为金代是沿用宋代的用银制度,应征的金银匠需要有金银行的引领、行人、铺户作担保,以防作弊并负责赔偿。因此,正确解读银铤铭文对鉴别银铤真伪尤为重要。另外,金代银铤上常带有金代特色的民族文字和画押戳记。

金代银铤出土不少,在陕西、内蒙古、河北、北京、黑龙江、山东等地均有出土,较有代表性的是1974年12月在陕西临潼出土的31件,根据铭文主要有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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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 “河中税局 四十九两六钱”五十两银铤

(1)秋税银铤,纪年为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金代田税制度有女真户与汉户的区别,女真户所纳税名为牛具税,或称牛头税,是以丁口牛力多寡为征税依据的,带有畜牧民族的习俗,而汉户所纳的田税为夏、秋税,源于唐代的两税法。据《金史·食货志二》记载今南路当输秋税百四十余万石、草四百五十余万束。这证明金代夏、秋两税应该是实物田税,金代秋税银铤的发现说明金代也有将粮草折纳为钱或折纳为银的做法。这多半是官府为转运方便将实物兑换成轻便之物的缘故。这4件银铤的铭文、戳记叠压,说明凿刻与打印的时间有先有后,同时还说明:秋税银铤不是专门铸造的,只是在原有的银铤上錾刻秋税的字样。这似乎告诉我们金代用银依然是以兑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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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明昌三年盐税”五十两银铤

2)盐税银铤,这些盐税银铤是明昌元年到泰和七年(1190-1207)的税银。铤上錾有解盐使司或分治使司等官职名,同时还有盐司官员的结衔署名,可见是解盐税银。“解盐”是指山西解州解县、安邑两池所产之盐,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1185)以后,金政府“置山东、沧、宝坻、莒、解、北京、西京七盐司”。解盐供应范围甚广,在河东南北路(今山西运城一带)、陕西东路、南京(今河南南部)、河南府、陕、郑、唐、邓、嵩、汝等地。金代盐税缴纳,是通过国家实行盐业专卖进行的。

按照金史的记载,每斤盐官本十文,官卖时每斤价在四十文左右,并且盐价的高低是根据盐税率的升降来决定的。这在金史中记载颇多,如大定二十九年(1189)曾减盐价为三十文,全国减少盐课收入一百八十五万四千余贯,致使国库收入减少;金章宗明昌二年(1191)十一月,尚书省奏定每斤复加三文,为三十三文。承安三年(1198)十二月又重新规定山东、宝坻、沧州三盐司价每一斤加为四十二文。解州旧法每席五贯文,增为六贯四百文,从而使得每年解盐收人大为增加,由原来的八十一万四千六百五十七贯五百文,增加到一百三十二万一千五百二十贯二百五十六文。可见,解盐无论在税收调整前后,都在全国盐税收人中占有1/7或1/8。这些盐税银铤铭文显示了金代盐司机构、职官的名称,如“盐司”、“盐使司”、“分治司”、“盐判苑”、“承直郎盐判”、“文林郎盐判”、“榷盐判管勾”等。金代被称为“使司”的机构有“转运使司”、“盐使司”、“劝农使司”、“鞠使司”等,是掌管朝廷收税的。“转运使司”负责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盐使司”掌管各地的盐税。“分治司”属解盐司分支机构,“盐判”、“管勾”是分治司的官属,“盐判”前面的“承直郎”、“文林郎”为盐判官员名,为吏部的下属官员。

通过对这些铭文的解读,可以看出金代政府通过盐专卖,收取高额盐税,并将其税收的银钱托付给金银铺户,兑换并铸造成银铤。这些盐司银铤是属于国家专卖榷货收入,并非一般商税和常赋收人。另外,在陕西发现三件盐税银铤,在山西发现两件解盐银铤。

1978年4月,黑龙江阿城县出土一件金代“大名府上京”银铤,该铤束腰,正面敲有互为正倒白的两组铭文和戳记。正组錾刻铭文为“大名府张二郎”、“花行街西”,并敲有“腰花银铺”、“口”、“使正”等戳记。倒组錾刻铭文为“上京王二郎”,并砸上“真花银”和三个“使口”的戳记。“大名府张二郎”中的大名府是金十四总管府之一,即现在的河北大名县城关镇。“上京王二郎家”中的上京是金代五京之一的上京会宁府,即现在的黑龙江阿城县白城。上京与大名府相距甚远,两个地名同时出现在同一银铤上,可以理解为一个是铸造地点,一个是流通地区,这也说明金代上京地区与中原地区贸易畅通,银铤上的“使口”戳记是官方对银铤的校验标记,同时出现了四个,说明金代白银流通频繁,银铤不断易主。“腰花银铺”是铸造银铤的铺名,“口”是押记,是银铺的铸造标记,有商标的含义。“花行街西”应该是银铺所在的地点。“真花银”是表示银的成色。这是一个很有特色的金代银铤。

1978年4月,北京出土了三件金代银铤,其中一件有铭文,为“汾州进奉正隆二年分金吾卫将军静难军节度使臣完颜宗垣进上正旦银一铤重五十两”,这是一件进奉银铤,正隆是金海陵王完颜亮的年号,汾州,在当时属陕西庆原路。据《资治通鉴》记载,唐代僖宗中和四年十二月,“赐汾宁军号曰静难”,汾州从此由静难节度使管辖,宋金时也设置静难节度使。可见,这件银铤是“金吾卫将军静难军节度使臣完颜宗垣”进献给朝廷的。金代的进奉银铤极为罕见。

金代银铤存世不多,绝大部分由国家博物馆收藏,流落在民间的很少。也有不少赝品,但只要了解金代银铤的主要特征也就不难鉴别。

金代银铤与南宋银铤的形状非常相像,很容易混淆。这里列举一些金代银铤的特征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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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大定三年 穗税银贰拾伍两叁钱 足秤子杨财坤 行人吕宽”二十五两银铤

金代银铤錾刻重量,往往精确到“钱”,如“四十九两七钱半”、“四十九两九钱”等,而南宋银铤的重量只有“五十两”、“二十五两”和“十二两半”等,值得注意的是,金代银铤重量只有大铤五十两一种,《金史·食货志三》记载:“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意思是官府将白银铸造成五十两的大铤,值铜钱一百贯,民间使用时,往往将银铤裁成小块。

金代银铤上有特殊含义的铭文也是辨别金代银铤的强有力的证据,如“引领”、“行人”、“称子”等反映了金代金银行业的经营状况,是别朝银铤所不具备的。

金代银铤上银的成色用“上等银”、“真花银”、“中上花银”、“中白银”等表示,而南宋银铤以真花银、花银、渗银为主。因此,银的成色的不同称法也是区别南宋银铤与金代银铤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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