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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注意虚词的同义连用现象

 缘来是你9520 2019-01-07

注意虚词的同义连用现象

这里以《史记》为例,说说虚词同义连用的形式特征。

(一)字式特征

《史记》虚词的同义连用,就其字式而言,大都是二字式的,偶或也有三字式和四字式的。

二字式都由两个单音节的同义虚词并列组合。如:

“今将军为秦将三岁矣,所亡失以十万数,而诸侯并起滋益多。”(《项羽本纪》)“滋益”,副词连用。

“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祈慕焉。”(《管晏列传》)“假令”,连词连用。

“及至,西伯卒,武王载木主,号为文王。”(《伯夷列传》)“及至”,介词连用。

三字式一般由一个单音虚词与另一个同义的双音虚词并列组合,也有由三个单音节同义虚词并列组合的。如:

“故其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老子韩非列传》)“大抵”和“率”,副词连用。

“括母因问曰:‘……王终遣之,即有如不称,妾得无随坐乎?’”(《廉颇蔺相如列传》)“即有”和“如”,连词连用。

“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陈涉世家》)“藉”和“第令”,连词连用。

“乃相与共立羽为假上将军。”(《项羽本纪》)“相”、“与”、“共”,副词连用。

四字式一般由两个双音节同义虚词并列组合,但也有特殊的。如:

“天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矣。”(《平淮书》)与“大抵”同义的“无虑”意为“无小计虑耳”,表示不十分精确或不十分详尽,副词连用。

“初先是往十馀岁河决观,梁楚之地固已数困。”(《平淮书》)“初”,当初;“先是”,“在此之前”;“往”,以前,副词连用。

(二)表象特征

《史记》虚词的同义连用,就其表象而言,有“显”、“隐”之分。“显”指容易看清,“隐”指不易察觉。其所以“隐”有两个原因,一是部分虚词有多种意义,但连用时用的是它的不常用的意义,所以不易被发现。如:

“且救赵之务,宜若奉漏瓮沃焦釜也。”(《田敬仲完世家》)副词“宜”,常见的用法是表示“应当”,但有时也表示对情况的推测,相当于“或许”、“大概”、“似乎”。所以《助词辨略》说:“宜,意计而未定之辞。”《陈涉世家》:“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此“宜”字,就是这个意思。

“则王何不使辩士以此若言说秦?”(《苏秦列传》)“若”,通常作第二人称代词“你”、“你们”,表示近指“此”、“这样”比较少见。但上两句中的“若”正是近指“此”、“这”的意思。《战国策·赵策三》:“曷为久居若围城之中而不去也?”此“若”字也是“此”意。

二是连词的虚词中,有一个用了通假字,从字面上看,它们并不同义,因而晦暗难辨。如果破其通假,还以本字,便可看出它们是同义连词。如:“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固”是情态副词“原本”的意思,“以”是介词,两字当然不同义。但这里的“以”是“已”的通假字;“已”是时间副词“已经”的意思,与“原本”义近,故也是同义连用。

(三)结构特征

《史记》虚词的同义连用,就其结构而言,明显也具有与实词的同义临时组合相同的结构特点。实词的同义临时组合,只是两个同义词的并列,还没有凝结成为一个整体,即一个词,因此在结构上,两个同义词的组合还不紧密,还没有固定的形式。《史记》虚词同义连用也是如此。

首先,《史记》连用的同义虚词大都保存着一定的独立性,既可连用,又可单用。如“秦将闻之,为却军五十里,适会魏公子无忌夺晋鄙军以救赵,击秦军,秦军遂引而去。”(《鲁仲连邹阳列传》)“适”、“会”都是“恰巧”的意思,此处连用,但也可单用;又如“此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於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李斯列传》)“然”、“而”同义表转折,此处连用,也可单用。

其次,《史记》虚词同义连用,从表示的意义来看,与词组不同,它不是两个虚词意义的相加,而是由两个虚词共同表示一个意义,因而具有词的性质。这个性质反映在表意上,则为两种情况:

其一,如果两个虚词意义完全相同,它们连用后意义无变化,就等于表示了其中任何一个虚词的意义。例:

“后十三岁,魏与赵攻韩,韩告急于齐。齐使田忌将而往,直走大梁。魏将庞涓闻之,去韩而归,齐军既已过而西矣。”(《孙子吴起列传》)“既”、“已”同义,连用后,亦表“既”,亦表“已”。

“诚令长安君听足下计,若信者亦已为禽矣。”(《淮阴侯列传》)“诚”、“令”同义,连用后,亦表“诚”,亦表“令”,都是“假如”的意思。

其二,如果两个虚词意义不完全相同,只是相近,那么,它们连用后表示的是其中某一个虚词的意义,另一个只起陪衬作用,类似实词中的复词偏义。例:

“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刺客列传》)“终已”,“终”为副词,表示经过较长过程最后出现的结果,是“终于”意;“已”,也是副词,表示事情完成,相当于“已经”,此处“终已”犹“终于”。

“孝景时,上郡以西旱,亦复修卖爵令,而贱其价以招民。”(《平淮书》)“亦复”,“复”表示动作行为的重复,相当于“再”;“亦”除了表示类同关系,还可表示动作行为的相继,相当于“又”。如《左传·文公七年》:“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动作行为的相继,就有“重复”的意思,故“亦”、“复”意义相近。这里“亦复”连用,表示的是“复”即“再”的意义。

“贪于财货,好美姬。今入关,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项羽本纪》)“此”、“其”,两个代词连用,意义偏在“其”上。

“为公计者,不如全车甲以报于燕……矫国更俗,功名可立也。亡意亦捐燕弃世,东游於齐乎?”(《鲁仲连邹阳列传》)“亡意”,“亡”,选择连词,字或作“忘”,又作“妄”(《词诠》);“意”,可作传疑副词,表示推测,相当于“也许”。故两字义近。两字连用,有时表选择,有时表推测,此处表推测。“亡意亦捐燕弃世,东游於齐乎?”意为“你或许还想抛弃燕国,在齐隐居吧?”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商君列传》)“已乃”,“已”,时间副词,有时表示某一事刚完,不久又发生另一事,两事相隔极近,和“旋即”义相同,如《项羽本纪》:“韩王成无军功,项王不使之国,与俱至彭城,废以为侯,已又杀之。”副词“乃”,则经常表示事理顺承相应,相当于“于是”、“就”、“旋即”,就有顺承相应的意思。故“已”、“乃”义近,此处两字连用是“乃”义。

(四)用法特征

古汉语中的一些单音虚词同实词一样,也往往一词多义。有的既是虚词又是实词,有的作为虚词又有多种意义和用法,因而在句中容易发生歧义。如果同义连用两个虚词可以互相制约,互相衬托,它们所表示的意义就会更单一,因而也会更明确。这种用法,在《史记》中就有不少。例:

“且使我有洛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苏秦列传》)“且使”,“且”,既是副词,又是连词;作为连词,它可表示并列、选择、递进、假设、让步等意思。“使”,既是动词,又是假设连词。上句如单用“且”,可能被误解为“再说”义,如单用“使”,又可能被误解为“使令”义,二字连用,它们的意义就明确了,因为这两个词只是在表示假设这点上是相同的,连用后只能是表示假设。

“夫创少瘳,又复请将军。”(《魏其武安侯列传》)“又复”,“又”,表示动作行为的连续或重复;“复”本义为“返回”,是动词,这里也作副词用,表示动作行为的重复。上句如单用“又”,是表示行为的继续(做完了一件别的事情,接着又去“请将军”),还是表示重复(再一次“请将军”),不很明确;如单用“复”,这是动词(回来“请将军”)还是副词(再一次“请将军”),也在两可之间,而“又复”连用,表示动作行为的重复便确定无疑。

《史记》中的虚词同义连用,有些是从先秦继承下来的,如“方且、何遽、比及、既已、比其、彼其”等;有些是汉代才出现的,如“业已(已业)、首先、滋益、愈益、尤益、终已、皆通、又复、已乃、亡意、大抵率、大抵无虑、藉第令、即有如、相与共、借使、如令、假令、诚令”等。了解了这一点,可帮助我们在阅读先秦和西汉文献时,正确理解其中的有关虚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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