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决:政府不得通过手机追查个人行踪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2日以5票对4票表决通过:政府不得通过手机追查个人行踪,若想通过手机来追查个人行踪,必须事先申请法院搜索令。 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勃兹(John Roberts)撰写的裁决书中指出:长久以来,手机定位所引发的隐私疑虑一直比卫星定位(GPS)引发的隐私疑虑更多,科技发展俨然已经让警政机关取得威力强大的新工具,可以用来协助侦办重大案件。 裁决书指出,国民经常会离开他们所乘坐的车辆,手机却时随时随地带在身边,手机诚实地跟着主人到许多涉及私人隐私的地点,例如到民宅、诊所、政党办公室以及其它可能透露个人动态的场所。 来源: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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