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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一幅人类生存的鲜活图景

 青岛田骏 2019-01-10

     意大利哲学家、符号学家埃科(有的书籍译为“艾可”)的一个重要思想:任何一个概念、甚至一个语词,就是一个庞大的或者辐射着的文化单位、知识的迷宫。于是,我们千万不能把“经验”局限在权威辞书或领袖的教导方面,而是把它纳入一个广泛的时空维度,众多的生活场景。对此,我阅读过不少有关经验的理论资料,当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最具价值的还是杜威的“经验自然主义”哲学理论,这个理论决不仅在于对“经验”做出的哲学层面的新解释,而在于它引发了一场哲学思想文化意义上的革命,它不但彻底消解了传统哲学的思维---存在二元论,更重要的是把经验提升到哲学最基本的问题----“经验一元论”。对于什么是“经验”,杜威解释说:

“经验”是一个詹姆斯所谓具有两套意思的字眼儿,好像它的同类语‘历史’和‘生活’一样,它不仅包括人们做些什么和遭遇些什么,他们追求什么、爱些什么,相信和坚持什么,而且也包括人们是怎样活动和怎样受到影响的,他们怎样操作和遭遇,他们怎样河网和享受,以及他们观看、信仰和想象的方式----简而言之,能经验的过程。”

由以上可见,杜威的“经验”可以被分解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这个“经验”也就是人生全部活动的总和。杜威对可经验的对象列出了这样一个名单:

一个是人生所有的“遭遇”,也就是做什么,所有的追求、爱、坚信、坚持等等。当然不光是肢体行为,还包括所有的情绪,这与我们唯物主义哲学和日常对经验的理解很不相同,不但是哲学上的感觉经验,还有日常生活上的,所做的一切事情、所追求的一切目标、复杂多样的情感、思维形式、信仰、理想和真理观等等。它的范围非常广泛,几乎就是人生的一切。对于这个,杜威又说:

“‘经验’指开垦过的土地,种下的种子、收获的成果以及日夜、春秋、干湿、冷热等等的变化,这些为人们所观察、畏惧、渴望的东西,它们也指这个种植和收割、工作和欣喜、希望、畏惧、计划、求助于魔术或者化学、垂头丧气或欢欣鼓舞的人。”

你看杜威在此描述的这个“经验”,仔细阅读这些文字,你就会有这样一个感觉:行为、观察、情绪、思索、体验等等,都是在叙述排列、字序类别等等,没有按照我们理性习惯的逻辑分类,而是混杂在一切的。为什么?因为人类的一切行为和情绪本来就是这样的,行为中有情绪、有观察、有思索,还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言不尽意”的东西,这才是对生活真实的忠实描述。我们的哲学表述不是这样,而是贯彻黑格尔意识哲学的分类原则:把本来就是发生学意义上的连贯、元排列秩序按照概念的“类”重新排列组合,如此就遮蔽了生存经验的真实图景,我们多少年来就是干着这样的蠢事。

可见,以上杜威的“经验”不但把人类所有的行为、而且也把所有的精神生活、意识(当然还包括潜意识部分)的全部都称为“经验”,这与我们常说的那些什么“先进经验”、“总结经验”、“宝贵经验”绝对不一样!

第二,按照以上杜威对什么是“经验”的解释,在此解释最后:“简而言之,能经验的过程。”如果按照传统形式逻辑关于“属+种差”的定义规则,那么“过程”就是“经验”的“属”,那么,作为属概念的“过程”是否就是“经验”的上位阶概念?

既然杜威把“经验”视为“生存本体”、并取代“思维--存在”后成为哲学的最基本问题,那么在揭示“经验”概念时又把它作为一个“过程”的属性,这就很值得思考了。

按照当下辞书而言,作为“过程”而言,它是发展变化所经过的程序,而程序又表现为“先后顺序”。它承载“经验”作一种类似直线运动,体现为“时间性”,也就是“经验”内部的各种质料:比如行为、情感、体验、感知等持续不断地在时间中向前推移着,而推移也就意味着时间流逝,在流逝的时间隧道里,有了回忆、展望、想象等心理活动,经验通过回忆的激发,展望的想象得以“持存”,对此,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在“直观”中的“自由想象性变更”中,区分出两个很重要的概念:“变项”与“常项”,作为“变项”是一种在“自由想象”中能够加以随意“变更”的东西。比如,你可以通过对一个“红苹果”、一条“红领巾”等等来进行有关“红色”的想象中,随意去掉其中的“苹果”、“巾”之类的所谓“非本质”之类,但是作为“红”这个“常项”却是同一、必然的东西,是“必然的普遍形式”或“必然的结构”而保留下来了。河水是“变项”---逝者如斯夫;作为河坝却是一个“常项”,不因流水而消失。而这一些都体现为“时间性”。时间是存在的基本方式,海德格尔那本著名的著作就是《存在与时间》。在这里,杜威把“经验”纳入一个时间性结构,而时间又表现为一种永恒或恒常存在,于是经验就被上升为哲学意义上的“本体”位置。

看来哲学家的思维是一环扣一环,极为缜密,滴水不漏。如果我们的领导人、学校教师们能够达到这种思维高度,肯定少犯很多错误。

以上杜威的“经验”,除了这两个重要特征外,还有第三项内容就是“主体”---经验者,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这却不是传统哲学中那个与客体对立的“主体”,而是所有活动和活动过程的“主体”,并且这个主体最大特点是与以上的所有活动、活动的过程溶化在一起的,你根本就无法将三者分开。对此我们就可以归纳出杜威“经验”内在质料:主体---对象---过程的“三合一”。比如:“我正步行在公园里的小路上,感到心旷神怡......”。如果按照传统哲学认识,我--主体,公园小路--客体,由此派生出情绪---心旷神怡。但按照杜威的经验主义就是:我--步行公园小路---步行---感到心旷神怡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三者统一起来就是一个完整的“经验”,经验主体与经验对象融合在一起,密不可分,那还有主体面对的客体,所以,他又说:

“在一定方式之下,相互作用的许多事物就是经验,他们都是被经验的东西。当他们以另外方式和另一种自然对象----人的肌体相联系时,它们又是事物如何被经验到的方式”。

我们看到,在杜威的哲学视野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唯物主义,也没有唯心主义,只有经验和经验过程。但在这里人们会有一个疑问:思维与存在、物质与精神、主体与对象、经验与自然等等虽然统一于一体,但是它们之间就没有差别了吗?杜威认为:显然不是,这就是主体在经验过程---他称为“反省”时,还是两这类对立项暂时的、人为的分立一下,这样才有所区别,并进入分析思考。但是这种分析思索,只能是暂时和人为的,并认为还是很重要的。他说:

“心灵和物质乃是自然事情两个不同特征,其中物质表达他们的顺序条例,而心灵表达它们在逻辑中的联系和依附中意义条理。”

这是杜威对传统哲学“二元对立”的巧妙消解:这个“自然的事情”就是经验,在“自然事情”里,心灵与物质的截然对立,在这里成为同一事情中两个不同特征,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样,虽然图案花纹有所不同,但却都是一个硬币。所以,他又断言:

“主体与客体并不是存在的两个分离的项目或形态,而至多是为了经验内部一定目的而人为确立的一种区别”。

如此,精神与物质、思维与存在构成相互依赖的统一体,并统一在经验之内。你看哲学上那种长达几千年唯物与唯心、谁在先谁在后、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那些争论不是很无聊吗?还有,哲学上的复繁论证,那些玩弄概念搞什么细致分析等,更没有必要。我们知道在欧洲中世纪基督教内部曾长期争论“一个针尖上能站多少天使”?大家说像这类命题、这类争论,对人类生存沾边不沾边?对解决生存问题有无助益?可以说一点点也没有。就是能站上中国人口的13亿,与国人一切毫无关系;就是一个也站不住,也不妨碍中国人站在地球上,该做什么就做什么。杜威的这种把传统哲学很重要的基本问题全部作废,并恢复了它“人”的价值,很了不起,就其这一点,他对800多年前基督教经院哲学后期一个唯名论者奥卡姆做出了回应:

奥卡姆说:“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这个告诫具有很重要的价值,大家想如果在哲学上每增加一个像“物质”、“意识”、“规律”、“真理”等这类“实体”,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它不但增生大量的、并且还是些说不清楚的概念,由于本身难以说清楚,就需要借助其他来说明,于是这些被用来说明某个概念的概念,又需要另外的概念说明,所以几千年的哲学论证、争论就陷入在这种概念加概念再加概念的层层迷魂阵,很多本来有智慧、灵性的哲学家,一旦陷入这类迷魂阵内,一辈子也钻不出来。我之所以说杜威很伟大,就在于他很像李逵,抡起两把大板斧,或者像割肿瘤的手术医生,把哲学上的那些无用的尸位素餐、那些诱导哲学家钻牛角尖抽象概念、那些打着深邃、精致的癌细胞旗号的瘤子全部砍掉了,砍的一干二净,真是痛快1

本文最后一个问题是:既然经验是经验者的经验,经的主体当然是人,但人这个主体并非自然界中一向存在着,也就是在人类诞生之前就有了自然界。现在杜威说主体与客体不能分离、相互依存,那么是不是认为在主体人存在之前,自然界或物质世界并不存在呢?

杜威说:当然不是。经验是不能离开自然的,离开了自然经验肯定不存在,这是常识性的,经验只有人类才有的,而人类是在这个世界上很晚才产生的物种。那么依此证明杜威就是一个唯物主义哲学家了?当然不是。他说:

“从逻辑上讲,我们不必对(天文或地质的)那些年代进行任何宇宙论上的玄想,因为根据我的理论讲来,任何关于这些年代的命题都是属于所谓外推法性质的。这种外推法在一定条件下是完全合法的,但无论如何它总是一种“外推法”。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这是说,人类出现的之前的自然界,只存在于人类的“外推法”之中,对现时人而言,这个世界不说也罢。为什么?因为这个人类之前的世界,是被主体所认识的世界,不具有“客观性”,它当然是心灵认识的对象,它甚至受到我们认识的制约,不是超脱于我们认识之上的“客观事物”。这个意思就是说,世界、自然是为我们而存在的,还没有进入认识视野的东西,对人类没有一点价值可言。所以,事物是什么:“就是为了我们所对待、使用、作用、运用、享用和保持的对象”。我们之所以使用“事物”这个概念,不是为了别的,就是用来改变阻碍、妨碍我们行为的条件,帮助我们促进或成就某些事业,也可以用来消除成就事业的障碍。

所以,在杜威眼里,不管是什么事物、物质这些属于课题的东西,已经被完全主体化了,它只是为主体所利用或使用的对象。这也很像现象学意向性理论:主体不是被动地接受对象或者反映他的“客观”原型,而是把主体的思维结构投射到“对象”中,建构一个主观化的“客体”。一句话,你的脑子里是什么样子,那个物质、对象、事情就是什么样子。在这里,杜威的“客体---主体化”理论也是这样的:

“不是因为自然、事物本来就是这样的,而是因为我们通过权威的努力、由于模仿、特权、教诲、语言的无意识影响等等,而已经变得习惯于这样的信仰了......”。

可以看出,杜威的这种“客体主体化”的对象建构,与我们当下大学里学习的“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和摹写”是多么不同。这是一个只有天才创造伟大的民族才具有的哲学创造风格。我们总不能使被动地反映自然,而是在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中把主体设计蓝图投射在自然物上面再进行改造。如果哲学就是像照相机那样摄影复制,只能在自然面前被动模仿着、复制着,谁模仿、复制的最相似,其实就是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模仿。

杜威的哲学思想是深刻的、最富实践哲学意味的,他与孔子儒家哲学思想形成鲜明对照。在此,我们要深刻反思我国哲学文化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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