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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总督的权力比巡抚大,真的是这样吗?

 钱贝勒285 2019-01-11


随着最近两部清宫戏的热播,身边的朋友对里面的官职很感兴趣,酒桌饭局上聊起剧情就经常争论的不休。尤其是在地方大员官职这方面,一个说总督一管就管几个省,出了京城他最大。巡抚怎么能跟总督比呢?

一个说巡抚掌管着一省的方方面面,实权在握,总督也要靠边站;又有人以古喻今说总督相当于现在的军区司令,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两人都是省部级官员,不分谁大谁小。

那今天在这里,就详细的跟大家介绍一下总督,巡抚的来历和职责范围。看看究竟是否总督的权利比巡抚大,还是他们是分庭抗礼平起平坐。


总督是我国明清时期的地方军政大员,又称总制,清朝时又称呼为“制台大人”。

总督一职来源于明朝。正统六年也就是公元1441年(明英宗在这一年正式定北京为京师,罢行在的称呼),朝廷在云南用兵,派兵部尚书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

明代的总督不是一个固定的官衔,只是朝廷为了专办某个方面的事物而特设的一个官衔。事情结束回朝复命之后就结束了。

如粮道总督,漕运总督等,跟现在国务院派出的督查组的组长或者主任一样,属于专事专办专人,活干完就没这个组织和称呼了。出任的官员一般都是各部的尚书或者侍郎一品或者二品大员。

到了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西南瑶民作乱,广东广西两地官员互相推诿,致使瑶寇坐大,朝廷为统一军权,便于协调,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在广西的梧州设置了两广总督府,自此以后,总督一职才固定下来成为一个固定的官职。

由此也可看出总督一职的设立,本来就是侧重于军事方面的。到了清朝,总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总管一省或二三省,官职为从一品或正二品。有清一代,共设立了九个区域的总督,两广,直隶,两江,闽浙,云贵,陕甘,东三省,四川,湖广。

巡抚也是明清时期的一个官职,以“巡视天下,抚军安民”而名。是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巡抚一职出现在明初。

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朱元璋为了训练自己的爱子懿文太子成为合格的接班人,命他巡抚山西,巡抚之名初设。到了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朱棣派了以吏部尚书蹇义为首的26人分巡天下各地,巡抚成为制度固定下来。

(写到这里大家是不是又想到了现在的国家纪检委的工作组,如初一辙)经历了土木堡之变后,明廷派于谦等人分别巡视直隶南北各处军备防卫设置,自此之后各省常设巡抚官成为制度。

巡抚初设,仅为督理税粮 ,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后遂偏重军事。明代巡抚多进士出身。其初,内陆巡抚由吏部会同户部推举,边地巡抚由吏部会同兵部推举,嘉靖十四年公元1535,开始不分内陆、边地,由九卿廷推,不过也有总督兼巡抚两职一肩挑的,合称为督抚。

明代,巡抚虽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但是因为出抚地方,节制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实际掌握着地方军政大权。

清朝沿袭明制,在各省设置巡抚,清代巡抚是一省最高军政长官具有处理全省民政 、司法、监察及指挥军事权。清代的巡抚职级为正二品或从二品。

由以上可以看出,无论是总督还是巡抚,最初都是为了方便中央了解地方情况设立的一个临时官职,是皇帝派出的钦差。

后期随着出现一些统治危机而成为常设固定官职。总督为一省或至三省区域内最高长官,总管文武,厘治兵民,考核官吏,整治一方。权力远大于巡抚的一省军政管辖职责。

然而,无论是总督巡抚作为朝廷的封疆大吏都有专折奏事的权利,这使得虽然总督的品级略高于巡抚,但是相处时也不敢太过肆意气势凌人,像现在的省委书记和省长一样,大家都是中央的人,背后都不简单,一般情况根本闹不起来。

只是到了清朝末年,随着中央的权利的弱化,掌握一省军政更有实力的巡抚有时已不把总督放在眼里,不再听命于总督,如江西,安徽,而这也为以后的革命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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