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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风险篇」律师说:如我方不胜诉,立刻上诉法官程序违法!

 锦溪西 2019-01-14

这也是一个真实案例。同事A律师亲自代理的一个案子。

A律师说2018年中旬,他接受了一个借款纠纷的案件,代理被告。

案情很简单,但原告的证据有些问题,据被告说有其中几张借条都是涉嫌后补、伪造的,真实发生的借款金额也远远没有原告在起诉状里写的那么多。最关键的是诉讼时效已过。所以A律师认为案件应该没有问题,基本可以预测案件的判决结果是法院驳回起诉。

案件是在一个区法院下面的一个地处偏僻的派出法庭开庭。

可能是地处偏远,案件也比较少,这个法庭开放使用的审判室就两个!传票上写的开庭时间是三点,到了三点,书记员说开庭还要再等等,等前面两个案子用完才能空出审判庭可以用!A律师和跨省跨地区远道而来的当事人跟书记员抗议:法庭安排不过来就应该调配好时间,怎么能这样草率,当事人是外省的,掐好时间已经买了晚上回家的车票。书记员听了进去一会,可能是跟法官请示,然后出来说,到右边的小房间开庭吧。

原告被告和律师全部人都进去坐好,书记员说先质证。然后原告、被告分别对对方的证据质证,书记员在电脑上输入。这个过程,法官始终没有出现。A律师很疑惑地问书记员:这是开庭了吗?怎么法官没来的?书记员答这是先记录质证意见而已。

书记员记录完毕,告诉大家收拾材料,转到法庭大门正门口地大楼的某某法庭继续开庭。于是,大家呼拉拉又收拾东西走过去。

到了新的审判法庭,这次法官终于来了。A律师说也不知道他在后台有没有看过原告被告双方的质证意见,但是法官根本没提质证这个环节了,在开庭过程中也是蒙查查。在事实调查环节,A 律师说到一些事实的时候,不得不提醒法官:这个事实在那份那份证据可以体现,在我方发表质证意见的时候都有详细阐述的。然后就看到这位法官在拉动前面的电脑屏幕,找好一会,找不到,最后还是让书记员给调出来给他看。

庭审结束,法官说给原告递交补充证据的时间,拟证明诉讼时效是否存在中断中止的事由。下周二第二次开庭。

作为被告代理人的A律师当然抗议:原告从起诉到开庭,已经有足足大半年的充分时间可以提交所有证据,如还有证据,也应该在开庭之前提交。法庭不应该再给予第二次递交补充证据的时间,因为这会给原告恶意、刻意补强证据的机会,对被告是不公平的。法官迟疑一下,说:还是先看看他们原告有么有其他的证据吧。

第二次开庭,A律师说那位经办法官更离谱,从始至终都是只有书记员记录,法官根本没出现过。

A律师执业十多年,他说还没见过法官敢这么胆大妄为的,而且是看起来明显还很年轻的法官,敢这么拿自己的前途不当回事,敢这么大胆,做这种授人以柄的事情,开庭公然缺席不到庭。这个案子,法官要是按被告的答辩意见判决,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那好说;但如果,法官要判的对我方不利,那我肯定揪住这个不放,大做文章,立刻上诉,说法官程序违法,甚至是投诉失职。。。。。

一顿饭工夫,听完A律师的吐槽,笔者深深觉得:不论是律师还是法官,虽然角色不同,风险各不相同,但都是存在的。敬业爱岗、专业、负责,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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