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结账会计分录 利润和利润分配 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 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2. 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 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得税”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3.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所“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 二 ) 利润分配 1.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 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3. 应当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转增资本的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利润分配——转作资本的利润 贷:实收资本等 5. 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增加的所得 税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有关科目 经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 利润”科目。 ( 三 ) 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 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 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转作资本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年底结帐结转本年利润。 1.“收入”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取得收入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收入”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即: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成本”,“费用”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发生费用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贷:银行存款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成本”,“费用”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即: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3. 最后,用“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 ( 1 )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大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 盈利的,作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 2 )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小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 亏损的,作如下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五、 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 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 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第 23 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 19 栏“应纳税额”与第 21 栏“简易 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之和时, 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 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 19 栏 “应 纳税额”与第 21 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 19 栏与第 21 栏之 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 》 第 11 栏 “本 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 10 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 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 10 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 10 栏填写,本期减征 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范文二:年底结账会计分录年底结账会计分录 利润和利润分配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当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4.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转增资本的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利润分配——转作资本的利润 贷:实收资本等 5.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有关科目 经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转作资本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年底结帐结转本年利润。 1.“收入”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取得收入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收入”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即: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成本”,“费用”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发生费用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贷:银行存款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成本”,“费用”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即: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3.最后,用“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 (1)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大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盈利的,作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小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亏损的,作如下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范文三:最新年底结账相关的几个会计分录最新年底结账相关的几个会计分录 利润和利润分配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当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4.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转增资本的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利润分配——转作资本的利润 贷:实收资本等 5.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有关科目 经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转作资本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年底结帐结转本年利润。 1.“收入”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取得收入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收入”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即: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成本”,“费用”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发生费用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贷:银行存款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成本”,“费用”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即: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3.最后,用“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 (1)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大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盈利的,作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小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亏损的,作如下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范文四:年底结账相关的几个会计分录年底结账相关的几个会计分录 利润和利润分配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当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4.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转增资本的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利润分配——转作资本的利润 贷:实收资本等 5.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有关科目 经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转作资本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年底结帐结转本年利润。 1.“收入”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取得收入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收入”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即: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成本”,“费用”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发生费用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贷:银行存款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成本”,“费用”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即: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3.最后,用“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 (1)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大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盈利的,作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小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亏损的,作如下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范文五:年底结账相关的几个会计分录年底结账相关的几个会计分录 利润和利润分配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当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4.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转增资本的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利润分配——转作资本的利润 贷:实收资本等 5.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有关科目 经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转作资本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年底结帐结转本年利润。 1.“收入”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取得收入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收入”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即: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成本”,“费用”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发生费用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贷:银行存款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成本”,“费用”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即: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3.最后,用“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 (1)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大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盈利的,作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小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亏损的,作如下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开发项目还没有完工,不能结转开发成本。只要在开发项目完工结算后,才能将“开发成本”结转到“开发产品”科目中。 范文六:年底结账相关的几个会计分录芯片:Realtek芯片组 的 网卡 可以的 年底结账相关的几个会计分录 利润和利润分配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当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4.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转增资本的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利润分配——转作资本的利润 贷:实收资本等 5.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有关科目 经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转作资本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年底结帐结转本年利润。 1.“收入”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取得收入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收入”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即: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成本”,“费用”类科目: 平时,当企业发生费用时,都作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贷:银行存款 年终结账时,我们将“成本”,“费用”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即: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3.最后,用“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 (1)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大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盈利的,作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小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亏损的,作如下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每年年末都要结转本年利润,如果本年利润余额在贷方则: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余额在借方 贷:本年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年检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消防意见书等 范文七:年终结账会计分录年终结账注意事项: 1、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 结转增值税 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的余额清零,进、销项的差额转入未交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 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按照累计利润的25%计提)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递延所得税 5、损益结转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外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资产减值损失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所得税 6、 本年利润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范文八:会计月底做账必备分录月末会计的结转分录 一、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 1、按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福利费 ;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2、按工资总额1.5%提取职工教育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3、按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二、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三、摊销费用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四、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五、结转各种收入 1、结转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3、结转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六、结转成本、支出、税金 1、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结转其他业务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 3、结转营业外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4、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七、结转各项费用 1、结转管理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2、结转财务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 3、结转营业费用 借:本年利润 . 贷:营业费用 八、季度计提所得税 1、提取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所得税 :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范文九:月末结账会计分录)月末结账时的会计分录 (2012-07-30 16:12:58) 转载▼ 标签: 杂谈 1本月领用原材料 2结转本月生产成本 3结转本月产品销售成本 4结转本月收入 5计提折旧 6计提本月应交增值税 7计提本月堤围费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8结转税金,费用,成本 9结转本月本年利润 1本月领用原材料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2结转本月生产成本 借:库存商品 (原材料费用+制造费用(人工费)) 贷:生产成本 3结转本月产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结转本月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5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6计提本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 7计提本月堤围费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堤围费(本月总含税收入的0.1%) 应交税费—城建税(本月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实缴税额的7%)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本月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等实缴税额的3%) 应交税费—城建税(本月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等实缴税额的2%) 8结转税金,费用,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外支出 9结转投资收益 净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净损失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10结转本月本年利润 (1)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大于零,则表示该企业是盈利的,作如下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小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亏损的,作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工业企业把制造费用和原材料转入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转入产成品 再转主营业务成本 再转入本年利润 然后把销售收入转入本年利润 年终结账时:1.将“收入”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即: 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将“成本”,“费用”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即: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损失 3.最后,用“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 (1)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大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盈利的,作如下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小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亏损的,作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生产成本设为一级科目,下设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四个二级科目. 燃料动力的比例比较小的话,可以并入制造费用科目,不单独核算。 生产线买的静电服,计入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用; 辅助材料计入制造费用--消耗材料 制造费用科目使用参考这个: 4105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等科目。 发生的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 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车间支付的办公费、修理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发生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制造费用应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一般有下列几种: (一) 按生产工人工资; (二) 按生产工人工时; (三) 按机器工时; (四) 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 (五) 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及应提取的福利费之和); (六) 按产品产量。 具体采用哪种分配方法,由小企业自行决定。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并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五、除季节性生产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评 范文十:会计年底结账流程及年底结账注意事项20140324会计年底结账流程及年底结账注意事项 年底结账是核算企业经营成果,申报缴税(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的关健节点,对会计专业水平最终的考验,也是会计人员最忙的时间,那年底结账的步骤有哪些,年底结账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年底应在财务、账务清理完毕,账目核对相符的基础上进行年底结账。年底结账工作一般分为3个步骤,即年底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1.年底转账 年底转账的程序如下: (1)计算出各账户的借方和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月末的余额; (2)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并试算平衡; (3)按年底转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证,并记入有关账户。 2.结清旧账 结清旧账的做法如下: (1)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 (2)对年底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底余额转入新账,结束旧账。 3.记入新账 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底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按表列出各账户的年底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年底结账前需要注意的事情: 一、发票问题 1、费用性的支出:根据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票不能税前扣除。结账前需要检查有没有应该取得发票但是还没有取得的情况,如果有就要督催有关人员催要发票。 2、存货:购进材料,货到票未到,有没有暂估入库,如果平时没有暂估,那么在年底结账前一定要先估价入账,并督促有关的人员尽快索要发票。估价入账是会计制度的要求,但是估价入账的时间要有合理性,如果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还未取得发票,应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做纳税调整。 二、防止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跨年列支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入账,当年的费用一定要计入当年的损益。所得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年底结账前应对所有预提、计提、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清理,防止企业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防止造成跨年度费用入账的情况,一般来说应尽量避免大额成本费用跨年度入账。注:日常报销的差旅费等可以跨年底,但应合理,一般在出差回来后应及时报销。 三、各项往来账 财务人员应对本年度的应收、应付往来账项余额与供应商或客户核对清楚,尤其是长年往来交易额比较大的账项,年底结账前科目发生额及余额应重点关注。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确定为坏账,对于不再支付的应付账款,取得相关证据并经内部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个人借款 关注股东个人借款及员工借款中否有属于工资奖金、分红分配方面的款项,长期未收回的款项应及时处理。 五、财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因各类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未能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追补确认在损失发生的年度税前扣除,并相应调整该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调整后计算的多缴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税,或者抵减企业当期应纳税款。 财务人员在年底结账前检查企业当年发生的财产损失是否及时报批,有关的进项税是否转出,以免增加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风险。 六、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底总体计算一下自己的税负情况。财务人员应检查企业的税金缴纳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漏缴,对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务进行适当调整。 七、检查企业当年的账务处理 根据选择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查看会计科目的设置、账务处理的方式是否正确。企业会计应针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重点检查一下自身的会计处理情况,是否有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处理事项。如有,则应在结账前调整。 会计年终结账与帐务处理的方法及流程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讲演前,应当按照下列划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一)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二)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目与账面数目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存物资等; (三)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同一的会计轨制划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四)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目与账面数目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实是否一致; (六)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企业通过前款划定的清查、核实,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目与账面数目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贮备情况、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讲演,并根据国家同一的会计轨制的划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年度中间根据详细情况,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项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清查或者按期清查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讲演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一)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实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依照本条例划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三)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同一的会计轨制的划定进行; (四)对于国家同一的会计轨制没有划定同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公道; (五)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在前款划定工作中发现题目的,应当按照国家同一的会计轨制的划定进行处理。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讲演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尺度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同一的会计轨制的划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不同角度的应纳税额的理解 1、企业财务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财务决算后的利润总额×划定的所得税税率=会计本期所得税用度 2、鉴证机构审计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审定后(审计调整后)的利润总额×划定的所得税税率=本期审定的所得税用度 3、税法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划定的所得税税率=税法划定的应纳税额我们可以从上面三个计算公式可以清楚看出三者计算的口径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计算的税额有明显差别。三者存在差异的原因就是它们之间有着不同口径的调整,审计机构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作了一定程度的审计调整,而汇算清缴机构和纳税检查机关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作相应的纳税调整,从而得出了不同的应税所得,计算出不同的税额。以下便是从这三者涉税调整所秉承的原则为起点,分别举例阐述。 三、企业财务年终自查涉税调整的原则和举例: 近年来,跟着《企业会计轨制》及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轨制及相关准则”)的陆续发布实施,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发生了一些变化;同时,国家税收政策改革过程中,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现实情况也对企业所得税法规作出了一些调整。由此,使得会计轨制及相关准则中就收益、用度和损失的确认、计量尺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划定产生了某些差异。对于因会计轨制及相关准则就有关收益、用度或损失的确认、计量尺度与税法划定的差异,其处理原则为: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会计轨制及相关准则的划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实和讲演,按照会计轨制及相关准则划定的确认、计量尺度与税法不一致的,不得调整会计账簿记实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企业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应在按照会计轨制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即,“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下同)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会计轨制及相关准则与税法划定就某项收益、用度或损失确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因为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对某项收益、用度和损失的确认、计量尺度与税法的划定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假如差异过大,会增加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的本钱。为此,经协调,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轨制〉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题目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对贯彻执行《企业会计轨制》需要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轨制》和相关会计准则题目解答(三)就企业执行会计轨制及相关准则,并结合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中涉及的有关题目,对接受捐赠、对外捐赠、销售退回、提取和转回的预备金、发生永久性和实质性损害等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划定的差异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宜作了具体的解答。 该划定合用于执行《企业会计轨制》及相关准则的企业所涉及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及相关纳税调整;对于未执行《企业会计轨制》和相关准则的企业,在涉及本题目解答中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时,应比照本题目解答的划定办理。 企业对涉及到题目解答(三)中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应按《企业会计轨制》及相关准则和本题目解答中划定的原则确认所得税用度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假如讲演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于讲演年度财务讲演批准报出日之前,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的需调整讲演年度所得税用度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并调整讲演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假如讲演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于讲演年度财务讲演批准报出日之后,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的需调整讲演年度所得税用度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并相应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相关回答:年底了,会计要做的工作是结帐,结账的前后需要留意哪些事项和结账的详细 流程呢? 结帐,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实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划定的结帐程序及方法是: (1)结帐前,必需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 (2)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算帐簿的第一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结帐时怎样根据不同的帐户记实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1)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帐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帐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帐等,每次记帐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实的统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帐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实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用度等明细帐,每月结帐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实下面划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划一条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帐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本钱明细帐等,每月结帐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划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并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划双红线。 (4)总帐帐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帐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帐目,要将所有总帐帐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帐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帐的单位,年终结帐,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帐。 (5)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帐户,假如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因为这笔记实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帐时,只要在此行记实下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结帐时如何划线? 结帐划线的目的,是为了凸起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实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实显著分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划定,月结划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时,应划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帐页中的金额部门划线。 结账时对于帐户余额怎样填写? 一般说来,每月结帐时,应将帐户的月末余额写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实的统一行内。但在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其他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账户,如各种本钱、用度、收入的明细帐等,每月结帐时,还应将月末余额与本月发生额写在统一行内,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字样。这样做,帐户记实中的月初余额加减本期发生额即是月末余额,便于帐户记实的稽核。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帐户,每月结帐时,“本月合计”行已有余额的,“本年累计”行就不必再写余额了。 结帐时能否用红字? 帐簿记实中使用的红字,具有特定的涵义,它表示蓝字金额的减少或负数余额。因此,结帐时,假如泛起负数余额,可以用红字在余额栏登记,但假如余额栏前印有余额的方向(如借 或贷),则应用蓝黑墨水书写,而不得使用红色墨水。 怎样把有余额的帐户余额结转至下年? 对于怎样把有余额的帐户余额结转下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两种不规范的方法: (1)将本帐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人最后一笔帐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帐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帐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栏内(余额如为贷方,则作相反记实),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符号,表示帐目已经结平。 (2)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人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人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两字,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以示帐目已结平。 准确的方法应该是:年度终了结帐时,有余额的帐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帐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帐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帐户的借方或贷方(收方或付方),使本年有余额的帐户的余额变为零。由于,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帐户,余额就应当如实地在帐户中加以反映,这样更显得清楚、明了。否则,就搅浑了有余额的帐户和无余额的帐户的区别。 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帐题目,一般说来,总帐、日记帐和多数明细帐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帐和债权债务明细帐,因为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帐,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年终结账注意事项 会计年终结账即所谓的财务年终决算,作为会计也是全年中最忙碌的时期。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年终报表、所得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股东分红等等。一些注意事项整理出来大家一起分享、完善。 ㈠、各往来账项应核对清楚 结账前,应对本年度的应收、应付往来账项余额与供应商或客户核对清楚,尤其是长年往来交易额比较大的账项,年底结账前科目发生额及余额应重点关注。同时还应关注关联方往来,通常大部分财务人员都重视非关联方的业务往来,而对关联方的业务往来却并不十分在意,这种情形无论是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都存在一定得风险,因此结账前应对往来帐认真仔细的核对,直到双方相符一致后方可结账。 ㈡、关注关联方企业借款,余额过大的应当心所得税纳税调整 1 所谓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它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2 债权方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有权对利息收入作相应的纳税调整。 ㈢、注意个人借款年底前资金处理 1 注意股东在公司的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如有应及时要求其作相应的冲账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2 如公司账上存在其它个人借支款项,应在年底应前要求相关人员作适当冲账工作,以避免给企业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㈣、结账前对大额凭证和异常的账务应引起注意 老会计经常提醒我:税务机关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大额的不合法凭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是不能作为税前扣除依据的,同时税务机关对企业的异常账务处理也会特别关注。 所以我们在年底结账前应对前期已处理的大额费用,异常的账务做相应的复核和检查,检查前期账务处理是否存在有遗漏或处理不当,同时也应关注小额处理不当凭证的汇总数是 否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产生重大影响等。对能调整和挽救的账务应及时进行处置,以减少公司在所得税申报纳税中的风险。 ㈤、预提、待摊会计处理要当心 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一般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扣除的。对于待摊费用直接按规定摊销入成本费用,所得税中可以扣除。但预提费用,则要注意符合确定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是可以扣除的。但实际做账时应注意以下的规定: 1对未能及时取得发票的费用: 最好按照地税务机关每年三月份的汇算清缴会议的精神处理。 2对待摊费用的处理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㈠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㈡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㈢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㈣其它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除此以外税法规定将不允许在以后年度摊销其它费用。 3 防止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跨年列支 年底结账前应对所得预提、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清理,防止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造成跨年度费用入账的情况,一般来说应尽量避免大额成本费用跨年度入账。这一点应引起特别的注意。 ㈥、结账前所得税扣除项目应注意 1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 当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2 应注意工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列支与以旧法规定的变化; (七)、存货损失处理 1、存货跌价损失的处理 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存货价值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存货跌价损失导致的存货账面价值下降,当期利润减少,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法并不认可。 2、盘盈(亏)存货之处理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 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八) 几项具体费用 1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而且扣除比例提高到2.5%,并规定可以将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2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采用按实际发生额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扣除;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将扣除标准统一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并可以向以后年度无限期结转扣除; 4公益捐赠:将扣除标准计提基数统一为年度会计利润总额、扣除比例统一为12%。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但要注意下面几种捐赠: ①、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偿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②、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③、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受灾地区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 ④、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够提供抗震救灾证明的新购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5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注意:这一项需要向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技术开发费抵扣优惠政策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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