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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内容摘登

 木香草堂 2019-01-15
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内容摘登 - ddmxbk - 木香关注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手册摘登

信息来源:全国网上家长学校

什么是儿童的权利?

作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

来源:摘自《家庭教育指导者参与式培训手册》

与儿童权利、家庭教育有关的法律、政策

1.《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2.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章 家庭保护

《儿童权利公约》阐述了应赋予所有儿童的所有基本人权——生存的权利、充分发展的权利、享受保护的权利和参与的权利;

生存权:包括生命的权利,以及有权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得到生活保障的权利;

受保护权利:保护儿童免受歧视、虐待及疏忽照顾以及对处于困境儿童如失去家庭、难民、残疾儿童的特别保护;

发展权:包括接受一切形式的(正规和非正规)教育,以及促进儿童的身体、心理、社会性发展的生活条件。儿童有充分发展全部体能、智能、个性的权利;

 参与权:包括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对影响他们的任何事项发表意见。

赋权予儿童是成人社会的责任,个人、家庭、社会、政府、国际社会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家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抚养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家庭教育的性质

    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家庭教育是从孩子出生开始甚至出生前就开始并持续终生的教育。在怀孕期间,母亲定期的产前检查、良好的营养、愉快的心境可以说是家庭教育的开端。出生后入学前,家庭是儿童主要的生活环境,父母、家人是主要的依赖对象,家庭教育是儿童接受的最主要的教育。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逐步进入幼儿园、学校、社会,在家庭中的时间逐渐减少,但家庭的影响和教育持续存在,只是在不同阶段教育的任务、内容的侧重点不同。

    家庭教育是非正规教育。家庭教育教育者大多没有经过专门的教育培训,没有教育者资格的认定;教育内容、方式有较大的随意性,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确定主要取决于家长的意志。家庭教育的非正规性,使家庭教育具备了寓教于生活的特点,教育内容丰富、教育方式灵活多样、教育随机性、实践性强。但家庭教育的非正规性,也决定了家庭教育受教育者素质影响明显。由于教育者素质的层次参差不齐,为家庭教育的质量提高带来障碍。

    家庭教育是私人教育。家庭教育中,教育的目的、内容、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受家长意志影响。家庭教育虽是私人教育,但并不是孤立于社会之外,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变迁必然影响、渗透在家庭教育中,表现为家庭教育一定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时家庭教育作为培养社会人才的基础,直接影响社会的发展。

 

家庭教育奠定个人终身发展的基础

在理解家庭教育价值时,应掌握以下信息:

在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集体(托幼园所、学校)教育系统工程之中,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因为:

家庭是儿童成长的第一环境。在复杂多样的环境中,家庭是个人最早的生活环境,是最初的社会化场所。作为影响儿童发展的最早的、重要环境因素,家庭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不可替代的。。  

家庭教育是儿童接受的最早的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都是在家庭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作为塑造性教育,家庭教育为每个人的发展打上最早而又深刻的烙印,是造成个体差异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儿童发展的早期,儿童的可塑性、模仿性和依赖性很强,是身体发展的第一高峰期、智力发展的关键期和性格初步形成的时期,环境和教育的影响更为突出。此时期接受的影响一直到离开他们最初的家庭很久还可能持续地产生作用。

家庭教育是持续终生的教育。家庭环境/教育对人的身心发展影响的深刻性,不仅仅是因为家庭是人们出生后所接触的最早的环境,也是由于家庭是人们连续生活时间最长久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的连续性决定了对儿童发展影响的长期性。家庭教育对儿童发展各个方面的影响力是不相同的,家庭教育的长期性决定了家庭教育在儿童行为习惯、品德、性格养成、价值观等的形成中的影响尤为突出。 

一个人成年以后,所有行为都可以在他幼年时期的家庭环境中寻找到答案。什么样的教育方式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孩子,孩子的性格和命运便与教育方式这一家庭规则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家庭教育的优势

1、针对性强。教育的针对性指教育工作能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教育针对性强的前提是对教育对象的充分了解。家长有许多了解孩子的优势,如长期的共同生活、亲子间感情亲密、亲子间的相互信任、在熟悉的环境中,孩子能真实表现自己。

2、灵活性、随机性强。家庭教育的非正规性决定了家庭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的灵活多样和随机性。家庭教育没有固定的教学内容、教学场所和方式,教育不受时间、地点、场合、条件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休息、娱乐、谈话、家务劳动、郊游都是家庭教育的途径。家庭教育的随机性还表现在潜移默化中。实际上,经常对子女其作用的是家长的言谈举止,不论是有意无意,家庭教育时时处处存在于家庭生活的每一瞬间。

3、强烈的情感感染性。情感的感染性,指的是人的情感在教育中的作用,即教育的感化作用。情感的感染性是一种潜移默化、无声的教育,有特殊的教育价值。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的天然性和密切性,长期共同生活建立的亲密的情感联系,子女对父母的依恋、信赖和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使父母的喜怒哀乐对孩子有强烈的感染作用。因此,家庭教育中,以情感人的情感感染性体现的更为突出。

4、特殊的权威性。家庭教育的权威性是指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具有的威信。家庭教育中,家长在子女心目中的威信,是有效教育和影响子女的重要条件。家庭中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抚养关系、情感关系,子女对父母长辈的依赖性,家庭成员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都决定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要求易于被孩子接受和服从。家长合理地利用这一特点对孩子进行教育,对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是很有益处的。特别是对年幼的幼儿来讲,父母的威信的作用更为突出,他们常常以自己的父母为骄傲。

5、稳定性强。家庭教育的稳定性表现为教育环境的稳定、教育者的稳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稳定,这有助于家长对孩子长期、全面的了解和系统的教育,有助于孩子在稳定的环境中生活学习,减少不断适应新环境带来的冲击。特别是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养成的习惯、品德、性格培养方面,家庭教育的稳定性的优势更为突出。

链接:

“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同儿童谈话、教训他、命令他的时候,才是进行教育。你们在生活的每时每刻,甚至你们不在场时候,也在教育着儿童。你们怎样穿戴,怎样同别人谈话,怎样谈论别人,怎样欢乐和发愁,怎样对待朋友和敌人,怎样笑,怎样读报──这一切对儿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马卡连柯

 

家庭教育的局限性

一般而言,家庭教育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

1、家长缺乏教育者角色意识和儿童权利意识,家庭教育容易感情用事。

家庭教育中,家长承担着双重角色,即教育者和父母,但很多时候家长更多地强调自己作为父母的角色,而忽略了作为教育者的角色,教育中缺乏平等意识和儿童权利意识。表现为不尊重儿童的人格、权利,教育态度和行为方式不理智,如溺爱、放任、简单粗暴。这是家庭教育的局限性,也是家庭教育的难点。

2、教育重点偏差

家庭教育的长期性决定了家庭教育在人的行为习惯、性格、品德养成中的重要作用。习惯、品德培养、性格塑造既是家庭教育的优势也是家庭教育的重点。但现实生活中,家庭教育中家长常常重视智力发展,忽视道德品质的培养;重视知识的学习,忽视能力的培养;重视书本知识的学习,忽视生活常识的学习。

3、从众性强,忽视孩子个性特点。

教育中盲目的从众性,导致教育严重脱离孩子实际的水平和兴趣,不仅给孩子带来压力,教育的效果也大打折扣。在现实生活中,过重的课业负担,枯燥的学习占据了孩子的大部分时间,孩子们正常的游戏、娱乐,甚至是睡眠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4、家长素质层次不齐对教育质量的不均衡影响

家长素质是决定家庭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由于家庭结构、家长的职业、受教育程度、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教育观念与教养方式、教育能力、对孩子的期望水平不同,生活在不同家庭中的儿童接受着相去甚远的家庭教育。特别是由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教育发展的差异性、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家庭教育的不平衡性更为突出。强化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家长的素质,是提高家庭教育质量的关键。

 

案例1:家长不了解孩子

分析要点:现实生活中,家长不了解孩子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家长不了解孩子的主要原因有家长教育责任意识不强;思想麻痹,对自己的孩子盲??信任;带有偏见;教养方式不当,亲子关系不良。

要发挥家庭教育针对性强的优势,家长必须有高度的教育责任感,增强教育意识,主动关心子女;提高教育水平,平等对待孩子,建立民主的家庭关系,为孩子真实地表现自我创造条件;还要掌握了解孩子的手段和方式。

案例2:家长没有威信

分析要点:家长的威信并非是自然而然建立在天然的血缘关系之上,与家长的素质、教育行为密切相关。家长威信的树立必须建立在亲子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把孩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强调父母的绝对权威,不尊重孩子的需求,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不仅难以树立真正的威信,而且对孩子性格养成危害很大。

要做孩子心目中有威信的家长,应关心、爱护孩子、尊重孩子;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孩子的表率;同时家长之间要相互尊重,家庭教育中配合。家长不能滥用权威。简单、粗暴地以家长自居,不尊重孩子感受的家长威信是短暂的。

案例3:家长对孩子的不良影响

分析要点:家庭教育中,家长的言谈举止随时随地都会对子女产生影响。家庭教育的困难之一就是家长往往忽略自己对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要避免不良影响的发生,既要有教育意识,更重要的是作孩子的榜样,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可能对孩子的影响。

案例4:亲子情感冲突

分析要点:教育中情感的感化作用会加强教育的效果。在正常的父母子女关系中,子女一般都愿意并努力以自己的言行和学习、工作中的优异成绩取悦于父母,不愿意并尽可能避免因自己的过失使父母失望、伤心,给父母增添烦恼和忧愁。但情感感染性的程度取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亲密程度和性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亲密,相互之间感情的感染性越强,感化作用越大,反之,感化作用越小。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对立,不可调谐,相互之间感染性发生相反的作用。

要发挥家庭教育中情感的感染力,应爱孩子、关心孩子,平等对待孩子,成为孩子的朋友。父母与孩子之间情感的建立,不仅取决于家长是否爱孩子,非常重要的是能够尊重、平等对待孩子,因为爱孩子不等于尊重孩子。对孩子有足够的爱,但缺乏对孩子的尊重,是目前家庭教育的主要问题之一,家长往往忽视孩子的需要,教育中不控制自己的感情、不注意教育方式方法,在教育子女中伤害了孩子的感情,由于情感的对立导致教育的失败。

亲子关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它随着孩子年龄的变化而变化。在家庭教育中,情感的感染作用的大小,同子女的年龄特征也有密切关系。一般情况下,子女年龄越小,家长情感的感染作用越大,效果越显著。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父母孩子之间的情感依然浓厚,但由于孩子独立意识的增强,独立能力的增强,对父母的依恋程度降低,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增强,情感变得稳定,内向,自我控制能力增强,受外界影响减少。因此,父母情感的感染性降低,说理教育、以理服人的效果加强。父母要顺应孩子的变化,及时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掌握亲子沟通的方法,和孩子建立良好、协调的亲子关系。

案例5:孩子不良习惯的养成

分析要点:由于家庭教育的早期性和稳定性,家庭教育在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品德、性格养成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品德和性格,家长应作孩子的榜样,来自不同家庭成员、来自家庭、幼儿园、学校的教育要求要一致,而且应持之以恒。

 

家长如何学会倾听?

作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

来源:摘自《家庭教育指导者参与式培训手册》

研究证明,倾听是了解孩子想法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家长应掌握倾听的技巧。

在与孩子沟通时,知道眼睛和耳朵同等重要。沟通时,不仅要听孩子说什么,还要看着孩子,使他们感到:他们正在被倾听和理解.

善于运用身体语言。不同的身体语言,会影响孩子的表达。身体语言可能使讲话者轻松、开放地表达,也可能限制他们开放地表达.在听孩子说话时,要注意身体前倾,对孩子的语言要点头应答,有相应的手势、语调的变化.

倾听语言背后的情感。 在表达自己的想法时,都带有自己的情绪,因此,有效的倾听意味着不仅听到孩子说什么,还应该听到观点背后的情感。不仅应体会孩子表述背后的感情,倾听者也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情感反应。能够设身处地地体会孩子的情感,会鼓励孩子表达自己的情感。

核实听到的内容,反馈理解:为了确保能够真实了解孩子的想法,在倾听中,应通过反问来核实是否真地理解了听到的内容。同时,用自己的语言将听到的信息反馈为孩子。让讲述者知道他们的想法被理解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将信息反馈给他们,减少误解。核实听到的内容,反馈倾听倾听是有效谈话、不同观点有效交流的基础。

 

什么是正确的儿童观?

作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

来源:摘自《家庭教育指导者参与式培训手册》

儿童是独立的个体;

儿童是权利的主体;

儿童与成人是平等的;

儿童是正在发展的个体,有其发展的特点和特殊的需要,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儿童是需要特殊保护的人群。

 

儿童的界定?

作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

来源:摘自《家庭教育指导者参与式培训手册》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

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章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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