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与冲的关系 三合局的某一五行,原为相冲之五行,合化后仍为相冲之五行,则合化后仍相冲,但合局冲而不散,而合局之支能将对方冲去。如子午原为相冲之五行,申子辰三合局加大了水的力量,这时子水便可将午火冲去。反之寅午戌三合火局之午,也可以冲去子水,三合火局照合。这是因为子午相冲本来为双方受损,但由于一方加大了力量(合局)就可以将对方冲去,此为之合不解冲。 关于三合局遇多冲则散的问题,也要视及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所有的三合局遇多冲都散,如申子辰三合局,遇午和寅来冲,实际是合局中子水冲去午火,三合局中的申金被合化成水亦不冲寅,故此合局不破。实战中类似此类两支来冲都不以散论,但申子辰三合水局遇午和戌来冲即散(但必须是戊戌来冲或者辰支本身干透戊土,否则合局不散,这是因为辰戌来乃土的六合局,合化成功的天干戊土可以克壬水之故)。三合遇两支相冲,相冲两支必须构成相冲的条件,同时合局必须在减力的情况下,而且化神又被制才能破局。其他三合、三会局在什么情况下冲而不散。在什么情况下遇冲则散可以类推。 六合六冲并见时: 子与丑合化土,午冲则散,未冲不散。 寅与亥合化木,申冲则散,巳冲不散。 卯与戌合化火,酉冲则散。 辰与酉合化金,卯冲则散。 巳与申合化水,寅、亥皆冲不散。 午与未合化土,子冲则散,丑冲不散。 凡在四正之支,逢子午卯酉正冲,则六合局散。有关半三合局仿此,但以上凡遇冲则散者必须是在符合相冲的条件下,才能论冲之则散。 地支和与冲同时出现时,不存在先后的问题,如果合能解冲就论合,合不能解冲就论冲,究竟论合还是论冲,最终要视其命、运、岁五行的具体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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