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出台的惠农措施越来越多,资金投入越来越大,为了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农村土地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比如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承包地三权分置、三块地试点”等等……,这些措施实施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为农民的物权颁发铁证,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农民和土地之间的矛盾。 在农村,农民除了有承包地外,还有另外一项重要资产,那就是“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是给农民建房居住的土地,可有些人为了利益,占用多块宅基地,导致其他的村民无法申请宅基地建房,甚至还有些一户多宅的人将宅基地出售给城镇居民建房,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为此,国家也制定了许多制度,比如说“一户一宅、宅基地审批严格化”等等措施。 然而,随着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大量的农村人进城务工,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房屋越来越多,宅基地超占乱象诸多,为了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去年,土地管理法也开始修订,如今,农村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的部分内容也公布说明,据笔者了解得知,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农村宅基地也迎来3点变化,早知道不吃亏! 第一点变化:土地管理法修订案(草案)的内容提出将“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权益保障方式,让农村居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农村的村庄人口很多,宅基地资源少土且不能保障当地农民一户一宅的地区,国家允许地方在尊重农村居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保障措施,让这些地区的农民实现户有所居,所以,这些地区的农民一定要配合工作,不要随意占用土地来建房,以后宅基地要确权的时候,就很麻烦了。 第二点变化:土地管理法修订案(草案)的内容还提出将“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下放宅基地审批权”,也就是说,以后农民想要申请宅基地建房,直接由乡镇部门审核批准即可,不再像以前那样,手续繁琐,流程复杂,以后也会简化。不过,农民需要建房的土地,如果是村里的农用地,那么一定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这样有利于后期确权,如果私自占用,宅基地也违规,不会进行确权颁证,这一点要心中有数。 第三点变化:土地管理法修订案(草案)的内容提出将“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对于这项机制农民早有所闻,不过,这项制度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没有在全国推行。草案提出这项措施的原则规定,只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民参与,在自愿的前提下,退出宅基地,然后获得一笔补偿,进城生活。 除了上述的变化外,笔者也要告诉农民另外一个好消息,据笔者了解得知,今年,国家将全面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同时,还会在全国农村开展宅基地和农房调查工作,力争在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登记颁证工作。也就是说,农村的宅基地和住房也要和承包地一样,颁发铁证(不动产权证),这样一来,农民手里的两项物权就有更好保障,这个消息也是值得农民高兴的。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图/来源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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