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得了重疾,保险公司赔了,结果保险公司让老婆的保险费也不用交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案例始末: 某客户夫妻两人,于2016年6月通过某经纪人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两份。 然而,刚刚过了一年,2017年的5月份,该客户因为牙龈出血不止,所以到北京某知名医院去看病。结果,检查发现居然是“再生障碍性贫血”。 旋即,客户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然而,由于该病发现早,此次理赔资料显示,现阶段并不满足重疾合同中该病的的三个血象指标,保险公司给出的理赔决定为暂缓理赔。观察一下看看客户的病是恶化,还是好转。 然而,不幸的是2017年11月,终究恶化了,客户血象指标达到保险理赔条款的要求,于是,重新提交检查报告,理赔申请并顺利通过。 由于该客户夫妻二人投保时候,听从了保险代理人的意见,互相作为对方的投保人,并且买了“投保人豁免保险”,因此,当该客户成功理赔了重疾险后,他老婆的那份重疾险合同剩余没有缴纳的保费每年高达1.25万元,将由保险公司代缴。同时各种保障权益不变。 海哥说险: 1、该案例就是“夫妻互保”,通俗的说:两个人各买一份保险,老婆当投保人,老公当被保人;老公当投保人,老婆当被保人。然后两份保险都买了“投保人豁免保险”,这样无论谁触发豁免保险,对方的保费都能不用缴纳。 2、购买“投保人豁免保险”,通常投保人也要进行健康告知进行核保! 3、被保人的保额越高,保费越贵,对应的豁免保费也就越贵。所以,如果不缺那么点儿保费,投保人豁免险还是很有必要的。建议购买。 4、该案例中,客户第一次理赔,由于病情没有达到理赔标准,所以被变相拒赔了。这也说明了一点,重疾险不是“确诊即赔”,而是达到合同定义即赔。这是很多不专业代理人都没有搞明白的东西。 保险不骗人,永远都是人在骗人! 本文案例来自邯郸市保险行业协会公众号。本文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如果你有保险理赔案例,请私信我们。谢谢。 如果你认为有用,请点赞,多分享给朋友!也可以回复一起讨论 如果想多通过保险案例学习通俗的保险知识,那么就关注我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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