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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三项经费税前扣除问题你知多少?

 雨田妞妞 2019-01-19

前方高能    年报来袭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般都会涉及到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但这三项经费都属于限额扣除,最终能扣除多少?小编帮你来合计!


扣除比例是多少?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基数如何确认?

计算三项经费扣除的基数,都是“工资薪金”。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并且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特殊规定

但是!

如果你是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你是高新技术企业,从2015年1月1日起,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仍可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特别提醒  

  


职工福利费和职工工会经费是限额扣除,不能结转,但职工教育经费限额未扣完部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编辑:广西国税

作者:广西国税12366  梁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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