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漆上的指纹:一根栏杆改变百年法庭审判3 现今的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图片来源:Wikipedia 指纹识别已经被“伊利诺斯州最高法院接受并成为绞刑判决的依据”,《芝加哥论坛报》对此进行了报道,美国各地的法院也开始正式地接受指纹证据。“詹宁斯案确实是以指纹作为法庭证据的最早公开案例,该案中你能找到针对指纹证据的各种讨论”,西蒙·A·科尔说(Simon A. Cole),他是《嫌疑犯身份:指纹和犯罪鉴定史》的作者,也是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社会生态学学院的犯罪学、法学和社会学教授。“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该案确实是整个国家的先例”。 詹宁斯案显示出指纹证据是某种必须通过解释才能让陪审团理解的事物。“如果某项调查只有具备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专家才能进行,并能对相关的事实得出正确判断,那么专家的证词就能够被法庭所采纳”。在法律用语中包含这一陈述至关重要:当法庭将指纹证据呈递给陪审团的过程中,人们对于指纹证据的理解和判断能力逐渐建立起来。这其中所包含的主观判断程度和所能接受的误差范围(即使误差微不足道),一个多世纪后仍被人们积极讨论。 从詹宁斯案开始,在法庭上引入任何具有挑战性的证据都要考虑两个基本问题。这项技术本身是否完备(尤其是在第一次引入法庭时)?在解释并应用于具体案例时,证据的准确度有多高?“指纹的独特性实际上与鉴定的准确度无关”,科尔说,“理解这个结论的最好方法就是拿目击证据做比较,没有人会怀疑人们具有独一无二的面部特征,即使是双胞胎也不例外,但也不会有人认为目击证言就百分之百准确”。在对詹宁斯进行审判时,陪审团的关注点起初在于人们的指纹特征是否具有独特性,“然而我们真正应该考虑的是进行指纹匹配时的准确率到底有多高。” 在一些棘手的案件中,辩方律师正是抓住了这一灰色地带。根据1993年最高法院对道伯特(Daubert)诉马里·道制药公司(Merrell Dow Pharmaceuticals Inc.)案的判决,法官们被要求使用道伯特标准(Daubert standard)来衡量法庭证言的科学性。这项标准考虑了一系列因素,包括技术本身是如何被检测的,错误率如何以及通过何种规则来控制它的使用。这些标准比以往的要求都更为严格,使得法官们有责任确保呈递给陪审团的证据具有科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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