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的晋中地区是指考古学文化上广义的区域范围,即“北起雁门关,南至灵石口,以太原盆地和忻定盆地为中心,包括晋东山地和晋西高原山地的部分地区'。这一地区经过调查、发掘的夏时期遗存有二十余处。吕梁市有汾阳杏花村、峪道河、宏寺,孝义薛家会、罗家曲、柳湾煤矿的二十九亩地,岚县胡琴舍、前庄、荆峪堡;忻州西北山区有宁武石家庄、静乐西坡崖,忻定盆地有忻州游邀、尹村、原平唐昌;太原市有许坦、狄村、东太堡、光社、金胜村以及西北部的娄烦河家庄;晋中有太谷白燕、榆社县台曲。
晋中地区既是连接南北方考古学文化的纽带,同时也和东西方考古学文化保持着不同程度的联系,由此形成了夏时期遗存丰富多彩的文化特色,这也是学者们在认识上存在诸多分歧的原因。目前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宋建忠将分布在太原、忻定盆地的山西中北部地区相关夏时期文化遗存命名为“东太堡文化”。武俊华沿用了宋建忠对晋中地区夏时期遗存的命名,在严志斌对小神遗址夏时期遗存认识的基础上补充了一些新材料,把长治盆地夏时期遗存纳人“东太堡文化”的范畴,并把“东太堡文化”划分为三个类型.一.太原盆地的“东太堡类型”、忻定盆地的“尹村类型”、长治盆地的“小神类型'。
第二种:严志斌、蒋刚、常怀颖都提出“白燕文化”的命名,但文化内涵各不相同。严志斌所谓的“白燕文化”,是以白燕四期遗存为代表,五期也可归人其中,并认为长治小神遗址夏时期遗存也属于“白燕文化”的范畴。蒋刚认为“白燕文化”内涵丰富,囊括了晋中地区夏至西周早期的遗存,许坦、东太堡、狄村一类遗存应和“白燕文化'中的夏时期遗存区别看待。常怀颖把晋中地区以白燕四期为代表的夏时期遗存统称为“白燕文化”,认为太原盆地北部的许坦等遗存和南部的以白燕为代表的一类遗存间存在的差别,应是同一考古学文化下不同类型的区别,将其分为“许坦类型”和“白燕类型”。
第三种:闫向东、韩建业、张光辉等对晋中地区夏时期遗存在文化归属上存在不同意见,但一致认为忻定盆地和太原盆地属同一考古学文化,其间存在差别,分别以“尹村”“白燕”类命名。
第四种:赵菊梅认为晋北的忻州游邀遗址出土的遗存不应与太原盆地发现的同时期遗存归为同一考古学文化,应当单独列为一类遗存许坦、东太堡、狄村一类遗存独具特色,自成类型。
第五种:侯毅认为以东太堡、狄村、许坦、金胜这几地遗存为代表的文化是东下冯类型居民北迁形成的,可命名为“东太堡类型”。
第六种:张渭莲认为晋中二里头文化时期白燕类遗存是下七垣文化的一个地方类型,称为“白燕类型”。
以上学者们对晋中地区夏时期遗存的分期、文化属性及类型都提出了独到的见解。本文认同武俊华把忻定盆地、太原盆地、长治盆地二里头时期遗存归属于同一考古学文化的观点,但是对他把太原盆地的夏时期遗存一概划人“东太堡类型”,并用“东太堡文化”来命名忻定、太原、长治盆地的夏时期遗存颇有疑间。侯毅、赵菊梅等认为太原盆地北部的东太堡、狄村、许坦等一类遗存和周围同时代的遗存存在差别,侯毅径称之为“东太堡类型”。太原盆地以白燕四期为代表的遗存和东太堡一类遗存间共有的器物是鬲、斝、甗、敞口盆、爵、单耳杯、鼎。其间的差别是前者仅发现个别鼎足,如娄烦河家庄、汾阳杏花村等地,后者则以形式各异的鼎彰显自己的特色;前者单耳器少有,仅见杯、爵,后者单耳器数量较多,除杯、爵外,还有鬲、鼎、罐;此外,竹节形的豆柄也不见于前者。尽管白燕四期器物皆出自遗址,与东太堡等墓葬中的随葬品不可等同视之,但就目前两者间缺少遗址或墓葬资料对比的情况下,还是应该正视其中的差异。本文同意侯毅先生对东太堡、狄村、许坦一类遗存的命名,称之为“东太堡类型”,把太原盆地以白燕四期为代表的遗存称为“白燕四期类型”。
关于“东太堡类型”的文化性质及归属学界的意见各有千秋。本文拟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太原盆地当时的地理环境,通过和周边同期文化的对比,探讨“东太堡类型”形成的原因及其文化性质,同时对晋中地区新发表的夏时期考古材料进行分析,进而研究其文化属性。
有研究表明,太原盆地早更新世时是一片汪洋大泽,随着新构造运动和汾河的侵蚀切割,在南部切穿灵石峡谷,湖水南泄,盆地边缘形成洪积扇地形,而中部在介休以北,平遥、祁县、太谷以西,文水、汾阳以东形成一个湖泊,即见于古文献的昭馀祁泽薮。据考证,太原盆地新石器时期至夏商时期中心地带尚无人类活动遗迹,夏时期的遗存如汾阳杏花村、宏寺,孝义薛家会、罗家曲,太谷白燕等,均分布在太岳山西麓、吕梁山东麓的山前坡地附近。据此推测,那时的昭馀祁泽薮面积广大,盆地中部是连绵的湖泊湿地。
太原盆地是新石器时代至西周以前山西南北方考古学文化的分水岭,这种南北方考古学文化差异的成因固然和山西表里山河的地理环境有关,但也不可忽视曾经存在的昭馀祁泽薮对南北文化交流的阻隔。
前文已经指出“东太堡类型”和“白燕四期类型”间的差异,相对于“白燕四期类型”的本土性,“东太堡类型”中的鼎集中出现在太原盆地北部就显得很突兀,关于其来源和族属,也多有争议。侯毅把“东太堡类型”和“东下冯类型”对比分析后认为“从陶器形态来看,东太堡类型和东下冯文化也趋于一致,两者的共性远远大于其与同时期周围地区文化遗存的共性”,进而认为“东太堡类型”是“东下冯文化”向北迁徙的结果。那么我们就有必要根据“东下冯类型”遗址的分布情况,探寻其北迁的路线。
晋南“东下冯类型”遗址主要分布在运城盆地和临汾盆地。运城盆地“东下冯类型”遗存中鼎是标志性器物之一,临汾盆地从目前发表的资料看,襄汾大柴、翼城感军等遗址都没有发现鼎,苇沟一北寿城遗址也仅有个别鼎足。
运城盆地和临汾盆地“东下冯类型”遗址共有42处,其中运城6处,临汾36处;运城“东下冯类型”和早期遗存共存的遗址仅1处,临汾则达24处;运城单纯的“东下冯类型”遗址5处,临汾除8处单纯的“东下冯类型”遗址外,另有4处含晚于“东下冯类型”的遗存。这意味着至“东下冯类型”时期,运城盆地的文化传统几乎中断了。田建文先生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二里头类型进人东下冯遗址时,不是采取循序渐进的手段,而是通过采取疾风骤雨的方式来完成的'。这种近乎排他性的入侵导致了当地三里桥文化的消失,迫使部分三里桥文化的后裔们北上至临汾盆地。临汾盆地进入“东下冯类型”时期,遗址数量没有像运城盆地一样锐减,多处遗址中既有“东下冯类型”遗存,也有早期遗存,说明“东下冯类型”进入临汾盆地是渐进式的,临汾盆地选择性地接纳了“东下冯类型”的部分器物,传统的炊器陶鬲没有给来自东下冯的鼎发展壮大的机会,鼎在临汾盆地像是匆匆过客,留下的痕迹不多。
除太原盆地北部“东太堡类型”外,其南部的杏花村仅见的鼎足标本039呈三棱状,脊按压成花边状(原图125:2),显然有别于“东下冯类型”中扁平的鼎足,倒是和太行山以东的下七垣遗址中的花边鼎足T25④:1415(原图8:2)有些类似。总体来看,晋中地区缺少“东下冯类型”中的典型器物,单把鬲、罐在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中是常见器,“东太堡类型”中也有单耳鬲、罐,但器形较“东下冯类型”瘦长,两者还是有所区别的。“东下冯类型”未能大规模地北上至晋中地区,和太原盆地当时河湖密布、交通阻滞不无关系,这也可能是三里桥文化的居民迫于二里头文化的乐力北上时止步于临汾盆地的原因,当然不排除临汾盆地“东下冯类型'小规模人群的北上。在临汾盆地的“东下冯类型”和太原盆地的“白燕四期类型”同样缺少鼎的情况下,“东太堡类型”的鼎不太可能是由临汾盆地传入的,当另有途径。
太行山以东的下七垣文化中的鬲、鼎等与“东太堡类型”有诸多相似之处。许坦鬲(598297)、单把鬲(598224)和河北龙山文化邯郸龟台寺H56有颈鬲、邯郸涧沟一区单把鬲一脉相承。由于许坦出土的器物和河北涧沟龙山文化器物的一致性,邹衡先生曾称之为河北龙山文化许坦型,充分说明了两地文化上的密切联系。
夏时期,单把鬲是“东下冯类型”的常见器物之一,但在除“东太堡类型”范围之外的太原盆地就很少见到了。在东部的下七垣文化分布区和南部的小神夏时期遗存都少见单把鬲的情况下,“东太堡类型”的单把鬲抑或是秉承传统自我发展的结果。
狄村鼎与下七垣文化大寒村南岗遗址lll式鼎H8:3(原图15:4)相似,都是侈口,束颈,深弧腹,平底,侧扁三角形足,足上有捺窝,饰绳纹。唯大寒为夹砂红陶,颈微束缚,侈沿;狄村鼎为卷沿,束颈较甚,腹略浅,肩部有一周楔形点纹。大寒鼎约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二期,狄村的鼎从形态上看,略晚于大寒。许坦、东太堡盆形鼎,盆形(原图13)、盆宽沿、直腹的特征和永年何庄遗址中的盆(原图9:12)非常接近。

1、3、8、13、14、21、25.许坦器物;2、4、5、6、12、15、17、19、20、23、24.东太堡器物;7、9、10、11、16、18、22、26.狄村器物
图1“东太堡类型”器物
“东太堡类型”中的竹节形豆把、角、单耳罐分别与下七垣T26④:1411(原图7:12)、邯郸薛庄H323:12(原图36:2)、鹤壁刘庄H11:1(原图4:1)相似。“东太堡类型”的甗下垂的袋足,显然是受下七垣文化的影响。此外,器物颈肩部饰楔形点纹的风格也与下七垣文化一致(图1)。
因此,“东太堡类型”是太行山以东的人群进人太原盆地后和当地文化融合而形成的,并和南部的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保持着联系。当时的太原盆地中心还不适宜居住,其间可能有被湖泊、河流分割出的小块陆地,人们的活动范围限制在盆地周边的山前坡地上,由于交通的不便,有些地方相对封闭,这也是“东太堡类型'在太原盆地能够保持其文化面貌持续发展的原因。
在太原盆地以北的岚县前庄、胡琴舍、荆峪堡发掘的夏时期遗存中,无鼎、单把鬲、柄呈竹节形的豆等,有别于“东太堡类型”,文化面貌与“白燕四期类型”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显然是晋中地区“白燕四期类型”沿汾河流域北上传播的结果,自当纳入“白燕四期类型”的范畴。同时也说明白燕四期遗存和东太堡类遗存是并行发展、相对独立的两个类型的文化。
下面再看长治盆地的夏时期遗存和“东太堡类型”及“白燕四期类型”的关系。长治盆地经过发掘的夏时期遗存有长治小神和屯留西李高遗址。

图2西李高遗址H18出土器物(图号为原器物号)
西李高遗址H18中出土器物最多(图2),也最具代表性(不包括混入的仰韶晚期器物,如H18:14、H18:21等),其中带花边的器物很普遍,有高领鬲、无颈侈沿鬲、罐,常见的还有甗、瓮、盆、小口罐、簋、鼎等,总体文化面貌和白燕四期文化中的第1段非常接近。只是西李高除平底器、三足器外,还有较多的圈足器(瓮、簋);白燕四期文化类型一般为平底器、三足器,圈足器少见(瓮)。
小神遗址夏时期遗存器类比较丰富,有高领鬲、无颈侈沿鬲、鼎、甗、斝、甑、瓮、盆、高柄豆、高领罐、盘、觚等,缺少西李高遗址中花边口的器物,如高直颈鬲、罐等。白燕四期1段的器物口沿饰花边,2段就很少见了。同样的器物特点还见于下七垣文化中,如邢台葛家庄遗址第二期第一段陶器口沿装饰花边,至第二段,花边器口少见。西李高遗址H18的年代接近于白燕四期文化1段和葛家庄遗址第二期第一段,早于小神遗址的夏时期遗存。西李高的无颈鬲和葛家庄第二期文化遗存第一段的H31:2(原图1:0:2)就颇为近似,反映了太行山东西两侧同期文化的互动。小神H91、H86中出有饰交织状附加堆纹的敛口斝(原图25:9、10),与白燕四期1段的同类器相似(原图12:4);侈口高颈鬲H91:45的口沿形态类似于杏花村H313:1(原图125:3)。因此小神H91、H86年代和西李高H18、白燕四期文化1段接近。小神无颈鬲TG1④:11、H82:13(原图25:1、2)的口沿类似于白燕四期2段的T123③D:1(原图12:5);小神的鼎H13:30、H82:15(原图25:5、6)有明显的折肩,白燕四期文化2段的盆也有折肩,年代亦应相近。
据此,可把长治盆地夏时期遗存分为两段:早段以西李高H18,小神H91、H86为代表,年代接近于白燕四期文化1段;晚段以小神H13、H82、TG1④等单位为代表,年代接近于白燕四期文化2段。晚段的文化面貌趋于复杂,以鼎、盘形豆、罐形斝、口沿外侈的斜腹盆等区别于早段的西李高和白燕四期文化1段,应该是两个遗址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使然。

l.甑(H83:1);2.斝(H72:14);3、6.瓮(H91:10、H91:150);4、5.盆(H91:4、TG1④:29)
图3小神遗址出土器物

1一4.鼎(H92:1、H13:30、H13:22、H82:15);5.豆(H83:42);6、7.盆(H67:20、H13:1);8.圜底钵(TG1①:16);9.瓮(采:49);10.觚(H91:149)
图4小神遗址出土器物
长治盆地的夏时期遗存也如学者所言,小神诸多器物“都能在当地龙山时期遗存中找到其祖型。如斝(或称甑),瓮,B型和DI、DⅡ式盆,高领罐,碗等(图3)。我们认为这些器物当是在当地龙山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些器物约占其总数的48.6%,其中一些器物装饰风格的差别,应是时代风格不同所致”。也有的是对外来器物进行改造后形成自己的特色,如四足或多足瓮。同时周边同期文化也不同程度地对长治盆地施加影响,小神遗址中体形瘦长的腰鼓形瓮、鼓肩盆、花边器口及楔形点纹的装饰风格来自下七垣文化;各种形式的盆形鼎的源头应该是“东下冯类型';圜底罐、觚则多见于二里头文化(图4)。长治盆地的夏时期遗存是多元化的,具有自己的特色。
高领鬲、盆形甗、敛口斝、瓮等器物广泛存在于忻定盆地、晋中地区、长治盆地的夏时期遗存中,有学者因而把以上地区的夏时期遗存统称为“东太堡文化”。本文把太原盆地及其以北汾河流域的夏时期遗存划分为白燕四期、东太堡两个类型,“东太堡类型'中尚有鼎、单耳鬲、竹节形豆等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器物,用“东太堡文化”命名上述地区的考古学文化有失偏颇。唯“白燕四期类型”中的器物反映出以上地区考古学文化的基本特征,因此把这类遗存命名为“白燕四期文化”更为恰当。长治盆地处于晋、冀、豫三省交界地带,夏时期文化面貌相对复杂,但也具备“白燕四期文化”的普遍特征,不妨把它纳人“白燕四期文化'系统,称之为“小神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