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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职业接触限值调整指南征求意见

 百战归来 2019-01-2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非常规工作制条件下对职业性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调整的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非常规工作制条件下对职业性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调整。

本标准不适用于每天工作不足8 h且每周工作不超过40 h的工作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Z 2.1、GBZ/T224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非常规工作制  unusual work schedule

指与每天工作8h且每周工作5d共40h的工作制不同的工时制度。

3.2  

生物半减期  biological half-life,T1/2

进入体内的化学因素的量经代谢及其他生理活动而减至一半所需要的时间。

3.3  

重复的工作周期 repetitive work cycle

以“日”和“周”为基础的工作(班)制,完成一个循环所需的周数。

3.4  

工作周期的周平均接触小时数 average exposure duration in hours per week based on a repetitive workcycle

根据重复的工作周期,整个工作班的周(7 d)平均接触小时数。

3.5  

名义工作制  nominal schedule

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形成的日常工作制,不包括超时工作和临时性替班;按照惯例,这种工作制至少应占实际工作时间的80 %。

3.6  

调整系数  adjustment factor

对非常规工作制条件下的职业接触限值进行调整需乘以的数值,也称折减系数(reductionfactor)。

4 调整指南

4.1 调整原则

非常规工作制条件下所调整的职业接触限值,至少为劳动者提供与常规工作制条件下等效的职业健康保护水平。

4.2 调整步骤

4.2.1 确定职业性化学有害因素的调整分类

根据所要预防的健康损害类型、生物半减期(如果已知)以及建立职业接触限值的依据将职业性化学有害因素分为Ⅰ(-a-b-c),详见表1。根据表1和各种物质的毒理学及药(毒)代动力学数据,对物质进行分类(包括附录B722种物质),以方便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使用。

4.2.2 选择相应的调整方法

对某种物质的职业接触限值进行调整时,首先应根据表1和附录B确定该物质的类别,选择相应的调整方法、计算调整系数,也可根据表2~表4中的数据直接查得相应的调整系数,然后按该调整系数对职业接触限值进行调整。调整流程见图1。

a) 本指南中的调整原则仅适用于PC-TWA的调整,不适用于短时间接触限值(PC-STEL)和最高容许浓度(MAC)的调整;

b) PC-TWA的调整仅适用于每个工作班工作时间不少于4 h且不超过16 h的名义工作制;

c) 对于在不同工作地点采用非常规工作制的劳动者,评估其某种物质的平均日接触水平是否超过容许范围,需要计算其在整个工作班中的接触水平,再与调整后职业接触限值进行比较;

d) 对于作业中多种接触的情况,评估其某种物质的平均日接触水平是否超过容许范围,应计算其多种接触指数,其分母应为调整后的职业接触限值,而非PC-TWA;

e) 用于评价的实际检测浓度CTWA应为整个工作班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指南的说明

A.1 重复的工作周期  repetitive work cycle

以“日”和“周”为基础的工作(班)制,完成一个循环所需的周数。例如,常规的8 h工作日、5 d工作周(周一至周五)就是一种“日历周”工作周期;10 h工作日、4d工作周(周二至周五)也是一种“日历周”工作周期;12 h工作日、连续工作7 d、再休息7 d,这是一种2周14d的工作周期;12 h工作日,连续白班工作7 d,然后休息7 d,再连续夜班工作7 d,再休息7 d,这是一种4周28d的工作周期;10 h工作日,连续工作3 d,然后休息3 d,这是一种6周42d的工作周期。

A.2 工作周期的周平均接触小时数  average exposure duration in hours per weekbased on a repetitive work cycle

在工作周期中,每周7 d工作(班)制的工作小时的算术平均数。例如,8 h工作日、5 d工作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制中,“工作周期的周平均接触小时数”是每周40 h;10 h工作日、4 d工作周(周二至周五)的工作制中,“工作周期的周平均接触小时数”也是每周40 h;12 h工作日、连续工作7 d、再休息7 d的工作制中,“工作周期的周平均接触小时数”则是每周42 h。

A.3 Brief 和 Scala模型  Brief and Scala model

Brief 和 Scala模型也是国际公认的非常规工作制职业接触限值调整模型,只是更为保守。该模型考虑了工作时间的增加和恢复时间的减少,在这些情况下,机体的最终负担可能超过标准工作时间时的负担。但该模型没有考虑物质在身体内的代谢情况。从保守角度出发,用人单位也可以使用Brief 和 Scala模型对非常规工作制条件的职业接触限值进行调整。

A.4 “四班三运转”等非常规工作制接触时间举例

常见的四班三运转等非常规工作制的每日工作时间、工作周期、工作日数及工作周期的周平均接触小时数见表A.1。

A.1 职业接触限值调整举例

A.1.1 1某劳动者在不同于8 h工作日、5 d工作周的常规工作制下工作,其接触氰化氢或氢氰酸(HCN)的OELs是否需要调整?

解答:按表1,该物质的调整分类属于Ⅰ-a类,由图1可判断所有Ⅰ类物质在任何工作制下均不需进行调整,所以该劳动者在实施任何工作制情况下接触氰化氢或氢氰酸(HCN)均不需调整其OELs。

A.1.2 2某实验室技术人员经常用乙腈作溶剂,每天工作12 h、每周工作4 d(周一至周四或周二至周五,交替轮换),其所接触乙腈的调整OELs应如何计算?

解答:按表1,乙腈的调整分类属于Ⅱ类,需要作日调整。由图1可知,对Ⅱ类物质,首先应了解其每天工作时间是否相同。该实验技术人员每天工作均为12 h,与表2中“日工作12 h”对应的调整系数为0.67,故按其实施的工作制,应对其接触乙腈的OELs进行调整,调整后的OELs为20.1 mg/m3[30 mg/m3×0.67]。

实际测量作业场所空气中乙腈浓度时,应对12 h的采集样品测量结果进行加权平均,以代表整个工作班的实际接触浓度。

A.1.3 3某劳动者在摩托车电池及其他电池回收车间工作,每天工作12 h、第一周工作3 d、第二周工作4 d,该劳动者所接触铅尘的OELs应如何计算?

解答:按表1,“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尘和烟(按铅计)”的调整分类属于Ⅲ类,需要进行周调整。由图1可知,对于所有Ⅲ类物质,首先应进行工作周期分类,以14 d为一个周期,一个工作周期中周平均持续接触时间为42 h[(36 h 48 h)/2]。然后查表3,“每周工作42 h”的调整系数是0.95,其相应的调整后职业接触限值为0.0475 mg/m3[0.05 mg/m3×0.95]。实际测量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尘浓度时,应对12 h的采集样品测量结果进行加权平均,以代表整个工作班的实际接触浓度。

A.1.4 4某玻璃纤维玩具船制造车间实施的工作制为每天12 h、工作3 d、休息3 d。某劳动者从事苯乙烯复合涂层的工作,其所接触的苯乙烯的调整的OELs应如何计算?

解答:按表1,苯乙烯的调整分类属于Ⅳ类,由图1可知,应先按日调整及周调整公式分别计算出各自的Fa,选择其中最严格(最小)的Fa计算调整的OELs。

按日调整,其各个工作班的工作时间相同,均为12 h,由表4查得“每日工作12 h”的调整系数为0.67,苯乙烯的日调整OELs为33.5 mg/m3[50 mg/m3×0.67]。

按周调整,先确定其工作周期,该劳动者的工作周期为42 d,其可能的工作时间见表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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