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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教师是否善尽其责

 木香草堂 2019-01-26

 少年犯罪,教师是否善尽其责 - ddmxbk - 木香关注家庭教育

——学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因素分析(三)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从一个个未成年犯由普通孩子成为犯罪人经历的分析中,我们遗憾地看到学校教育的缺陷尤其是教师的失职对他们的深刻影响。

(一)教师对未成年犯正面影响最小

在一些未成年犯心目中,老师最在乎的是他们的学习成绩,当他们排斥学习的时候,“老师”占据的位置很小,他们感受到的老师对他们的正面影响微乎其微。如调查中当问未成年犯“对你产生正面影响最大的人”是谁,回答“老师”的只有2.4%,在8种人中与“兄弟姐妹”并列排在最末。其他依次是“父亲”39%、“母亲”22.5%、“祖父母或外祖父母”3.7%、 “校外朋友”16.1%、“书刊影视人物”4.8%、“网络人物”4.8%,此外“同学”为0、“其他”4.3%;当调查列出11类人物问未成年犯“你崇拜哪类人物”(有几项选几项),选择“教师”的只有6.7%,排在第10位……这样的结果为教师这个神圣的角色涂上了一层厚厚的灰色。

(二)未成年犯与老师关系比普通中学生差

在未成年犯回溯自己与老师相关的一组调查数据中,我们明显地看到他们与普通中学生的差异:

当问到“你和老师的关系如何”?回答“很好”的占23.1%,“一般”占65.1%,“对立”11.8%;普通中学生这组数据分别是52.2%46.1%1.7%呈非常显著差异。表示与老师关系“对立”的未成年犯“经常”旷课逃学的高达63.3%,高出关系“很好”近20个百分点。

当问到“有没有你喜欢的老师”?回答“没有”的未成年犯有33.5%;普通中学生是11.2%呈非常显著差异。调查结果显示,50.8%的未成年犯喜欢的老师是“小学阶段”的老师,而在他们犯罪前上过初中的达到72%。也就是说相当多的中学生离开学校前不喜欢当时自己的老师。

(三)未成年犯得到老师的正面评价少

学生在上学期间与老师的关系如何、老师对学生的评价如何,往往影响学生对学习的态度、对学校的向心力。

当问到“你在学校是否受过老师表扬”?未成年犯表示“经常”占14.6%,“有时”占48.2%,“很少”占28.3%,“没有”占8.9%;普通中学生这组数据分别是20.4%60.1%17.8%1.7%。未成年犯受到老师表扬的几率明显低于普通中学生。

进一步分析我们看到,学习成绩如何与老师是否表扬学生、与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相关。如下表:

1  未成年犯的老师评价、师生关系与学习水平交互分析(%

学习水平

你在学校是否受过老师表扬

你和老师的关系如何

经常

有时

很少

没有

很好

一般

对立

上等

32.4

2.9

.9

1.9

15.8

3.3

5.7

中上等

43.8

26.2

4.7

1.9

34.1

17.5

10.7

中等

18.8

45.8

26.3

13.2

32.6

38.2

8.6

中下等

2.8

15.7

31.0

17.9

8.2

21.9

18.6

根本跟不上

2.3

9.5

37.1

65.1

9.3

19.1

56.4

卡方检验

χ2=642.641 df=12  P<0.001

χ2=238.997 df=8  P<0.001

 

从来“没有”受到过老师表扬的学生中“学习跟不上”的高达65.1%;与老师“对立”的学生中“学习跟不上”的高达56.4%。或者说“学习跟不上”导致得不到老师表扬和与老师的对立,二者互为因果。

未成年犯得到老师的评价不同,也明显体现在与老师的关系上。如下表:

2   未成年犯的老师评价与和老师关系交互分析(%

与老师关系

你在学校是否受过老师表扬

经常

有时

很少

没有

很好

71.0%

21.2%

7.4%

4.7%

一般

26.7%

72.3%

76.5%

53.8%

对立

2.3%

6.5%

16.2%

41.5%

卡方检验  χ2=393.801 df=6  P<0.001

 

调查数据显示,经常受到老师表扬与老师关系“很好”的高达七成以上,与老师“对立”的比例微乎其微,而没有受到过表扬与老师对立的比例高达4成以上。

(四)教师对学生的不良行为疏于管教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当未成年人出现一般不良行为时,父母等家人下了很大功夫制止却难以奏效,而学校老师作为专门的教育者进行制止的比例则很低。这在客观上加大了发展为严重不良行为、乃至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在调查中我们列出若干种不良行为,问未成年犯“当你有上述行为时,是否有人教育过你?”回答“没有”的17.3%,回答“有”的占82.7%。进一步问“如果有,哪些人教育过你?”回答“老师”的只有30.8%,明显低于“父母”(89.4%),和“亲属”(45.4%),排在6类人员的第三位(其他是“朋友”24%、“公安人员”13.7%、“居委会会村委会工作人员”1.9%,“其他”1.8%)。突出反映了作为教育者教师忽视学生思想和行为问题的倾向。

调查中问未成年犯“当你有犯罪冲动时,你认为下列哪种方式对阻止你犯罪比较有效?”回答“与老师沟通”的仅有8.4%,远远低于“与家长沟通”(56.4%)、“与朋友沟通”(36.4%)、“寻求专业人士帮助”(23.6%)的比例,甚至低于网友9.3%的比例。即便犯罪时的在校生“与老师沟通”的也只有15.5%

(五)学校管理存在缺陷

学校的正规教育不仅仅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同时也教他们正确认识自己,学习社会规范,教学他们会做人。然而当我们从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训来检讨学校教育,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学校管理方面的缺陷。当问未成年犯“你认为,导致你由不良行为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哪些?”涉及学校因素的有“学校教育内容欠缺”、“学校教育方式不当”、“学校管理不严”、“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脱节”等方面,共计达到47.8%;当调查中问“在学校期间,你有没有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情况?”未成年犯回答“经常有”的占11.4% 、“很少有”占33.1%“没有”占55.5%,普通中学生回答“经常有”的占0.9%“很少有”占5.3%“没有”占93.8%;当问及“在学校期间,有没有同学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勒索你的财物的情况?” 回答“经常有”的占11.9% 、“很少有”占23.2%“没有”占64.8%,普通中学生回答“经常有”的占2.9%“很少有”占15.1%“没有”占82%。可见未成年犯所在学校的问题明显多于普通中学生。

教师的专业素质、人格魅力、对学生的评价手段、师生关系等作为教师素质的基本方面,影响着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兴趣和学校对学生的凝聚力,教师在教育上的失误则很容易成为学生不良心理和行为的“催化剂”。因此当学生学习困难、产生厌学情绪的时候,当学生受到社会和家庭不良影响的时候,如果教师能够善尽其责,给学生适度的关爱,多与学生沟通,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运用社会规范教育学生,以愉快的学习和丰富的活动吸引学生,便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学生的不良心理和行为,至少可以使学生留在学校而不辍学,进而减少社会不良因素的更多影响。

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别提出“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这也是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学校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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