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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意味着家庭教育的失败。我们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中了解到,确有未成年犯的父母不履行自身职责对孩子不管不问、让孩子放任自流的,但只是少数。许多未成年犯父母与普通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样,在孩子身上花费了很多心血。有的离异或丧偶的单亲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付出双倍的努力,在孩子身上花钱从不吝惜;有的外出打工的父母有着非常明确的目的“为孩子挣钱”;有的父母打骂孩子是“恨铁不成钢”……只是父母们“为了孩子好”的朴素愿望,由于教育观念陈旧、教育行为偏颇,难以达到好的教育效果甚至事与愿违。主要问题反映在以下方面: 一、管教过多,缺少对孩子的尊重调查中向未成年犯询问了“家里人对你怎么样?”回答“家里人很疼我”66%,“大部分事情都顺着我”41.7%,“要求非常严格”24.1%,“不管不问”11.7%,“经常打骂”11.2%,“不给足够的吃穿用等生活保障”5.3%,“赶出家门”3.3%, “其他”2.4%。从总体上看,家人对孩子不管不问、经常打骂、不提供生活保障、赶出家门等比例并不高。当问及未成年犯“你觉得父母对你的监护和抚养尽责吗”回答“非常尽责”占46.2%、“比较尽责”占33%、“不太尽责”占14.8%、“很不尽责”的只有6%。更多的父母是疼孩子、顺着孩子、要求过严、事事管孩子。 但是父母们做的自以为为了孩子好的许多事,往往是从自身的需要出发,而忽视了孩子的需求、孩子的心理感受。调查中问少年犯“你恨过自己的父母吗?”表示恨过的高达42.3%。其中17.1%的未成年犯“父母都恨过”,10.2%“恨过母亲”,15%“恨过父亲”。而普通未成年人表示恨过的24.7%,其中13.6%“父母都恨过”,4.8%“恨过母亲”,6.9%“恨过父亲”,明显低于未成年犯。当我们问未成年犯恨父母的原因是什么?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不理解我”50.7%,“不关心我的心理感受” 46.6%;“不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45.6%,“经常打骂我”34%,“强迫我做不愿意做的事情”29.4%,“生活上不管不问我”28.7%,“父母总闹矛盾影响我” 25.9%,“我有困难不帮我” 13.4%,“溺爱我”5.8%,另有“其他”原因9.1%。从排在前三位恨父母的原因我们不难看到,处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自我意识很强,有自己的心理感受,他们渴望理解和尊重。而父母习惯于凌驾于孩子之上,对他们的“不理解”、“不关心”和“不让做”,折射出父母对孩子的权利和独立人格的漠视,这也是亲子冲突的最主要原因。 二、关心学习功课胜过关心思想品德,最不重视闲暇活动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教育行为,是他们在家庭教育中教育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列出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中涉及的主要方面共14项内容,分别考察了父亲、母亲对孩子是否关心、关心的程度,结果和排序如下表: 表2 未成年犯犯罪前父母对其关心情况(平均值)
注:平均值统计中将“非常关心”、“比较关心”、“不太关心”、“很不关心”,分别定义为 4、3、2、1四个分值,平均值越高表明关心程度越高,反之亦然。
对这一结果进行分析,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1)未成年犯父亲和母亲在对孩子尽基本的抚养职责方面得到首肯,表现在对“身体健康”、“吃饭穿衣”等方面关心程度比较高,排在第一、第三位;(2)未成年犯的父亲母亲都重视孩子的学习功课,关心程度仅次于“身体健康”排在第二位,而对“思想品德”的关心程度排在“花钱”之后位居第五,表现了重学习轻品德的教育价值观,对教孩子做人这一家庭教育的基本问题重视不够;(3)诸多研究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与其不良心理密切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父亲和母亲对孩子“心理状况”的关心程度均较低,分别排在第十和第十一位;(4)闲暇活动在全部14个方面中关心程度最低,是许多未成年人父母对孩子关心的盲点。正是对孩子的闲暇活动关心不够,引导不利,孩子的问题往往就出在闲暇活动中。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对上述各个方面内容都是母亲对孩子的关心程度高于父亲。本次调查表明,父亲对孩子正面影响的比例高于母亲,父亲的文化程度高于母亲,父亲就业比例高于母亲。事实上,父亲在教育孩子中有更大的优势,但对孩子的关心程度则明显偏低,不能说不是未成年人教育中的一大缺憾。 三、父母有心无力,教育效果欠佳许多未成年人父母重视对子女教育,但不重视自身能力提升,因此常常是在孩子身上下了很大功夫但效果欠佳。比如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往往是违法犯罪的前兆。本次调查中我们从不同角度了解到,绝大多数父母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并非放任不管,他们以说服教育、打骂等不同的方式去教育孩子,但是却没有能力去改变孩子。最终,孩子还是违背父母的良好愿望,走向了反面,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次调查中,我们选择了几种典型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或普遍存在的情况,询问未成年犯当你有这种行为时,父母通常采用的教育方式是什么?如下表:
表3 未成年犯父母的教育方式(%)
上述6种不良行为发生在违法犯罪之前,从表面上看,父亲和母亲“不管不问”即采取放任的教育方式的平均在1成左右,打骂孩子即采取简单粗暴教育方式的除了“抢别人钱物”、“偷拿别人东西”等行为被父母打骂的比例较高(父亲6成左右、母亲4成左右)之外,其余平均只有2成左右,平均近6成的父母是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如果服教育可以奏效,或许有相当多的孩子的不良行为能够得以纠正而不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也就是说,父母试图说服孩子,但是许多“说服教育”并没有见到实效,反映出教育能力的缺陷。 另一组关于离家出走的数据显示,62.2%未成年犯犯罪前有离家出走的经历,89.4%的父母对孩子的这类行为进行过教育。但只有26.9%的人有过1次离家出走,2-3次的占31.6%,4次及以上和经常离家出走的占41.6%。由此可以推论,父母的教育对绝大多数的孩子没起作用,所以“离家出走”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未完待续) (作者:关颖,全文《家庭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全国未成年犯调查》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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