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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未成年人保護法——對照新法找問題  

 木香草堂 2019-01-27



走近未成年人保法——照新法找問題

    尊重和保未成年人的利是家庭保的根本。可是到孩子的利,有的家長說:“小孩子有什麼權利呀?不是得大人的!”也有的:“在的孩子就夠難管了,再知道自己有那多的利,更得跟家長頂牛了,我們當父母的怎‘玩得’呀!”事上,父母孩子所做的一切,無論是否自、是否自無論能否到保未成年人的目的,在客上都孩子的生存與發展起著至重要的作用,也關係到未成年人的利能否得到充分地行使與維護

 

    對照未成年人保法反思今的家庭教育,我看到之相悖的問題

 

    問題之一:包辦過多,弱化了孩子生存和展的能力

在人才市,一位母親為的工作已奔波了好天。她:“我和婚晚,有了孩子後大人能做的事全不手,什事都不用她管,就希望她能快。可在女兒長大了,卻變成了惰、不自立的人。就工作也得找,整待在家,她得花我們錢理所然。”下,年人不工作,散在家,經濟完全依父母,被稱為“啃老族”。一些大學畢業的孩子也加入了“啃老”的行列。

 

麼會現這種現象呢?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些孩子小被父母“捧著”、“抱著”,成了不愛勞動、不能立、任心差的習慣。一旦走上社,他往往不能客地面問題有能力靠自身的力量去解,只能重新回到父母的抱,繼續依靠父母生活。上,如果站在保未成年人利的立上分析,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父母孩子的事包辦過多,所掩的是父母們對孩子利的剝奪。在一些父母的中,子是一的,自地包了本孩子自己做而父母可能孩子做的一切,把自己的付出作孩子成的一部分而不是孩子自身的成長創件,使得孩子在生活實踐中充分展其全部能、智慧和社參與利受到限制。孩子由小在家庭中缺乏立的機會開始,逐漸發缺少立成力和勇,弱化了在現實生存與發展的能力,甚至不能成完整的、自立於社的人。

 

問題之二:父母“缺位”,侵害了孩子的合法

的父母在他2歲時婚了,法院判他由父親撫養,此後母再嫁,事上他是爺爺相依命。父親從不管他,母也不看他。爺爺去世後,小便和父住在一起,父親經常打他,後把他出家,小陳無家可流浪,也有生活源,盜竊被送到工讀學校,父母也從沒來他。在地居委和律助下,小把他的父母告上法庭。

夫妻之由於各原因解除婚姻是夫妻方的利,但不意味著家庭撫養教育未成年孩子的功能必然缺。然而從現實生活中多遭遇家庭解的未成年人的不良境遇之中我真切地看到,一些父母在解除婚姻關係後也即放、削弱或扭曲了自身孩子的職責,人造了孩子撫養教育中的種種問題,侵害了孩子的合法益。

關鏈結

《婚姻法》明確規定:“父母子女關係,不因父母婚而消除。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方的子女。”“婚後,父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利和義務。”

 

履行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撫養教育義務是父母的法定職責,夫妻離異了推脫責任不管孩子是法的;也有的父母忙於工作,了孩子拼命掙錢卻忽略了孩子;有候,孩子在不好,老師請了家。有的家長總會這樣的申:“我的工作太忙了,時間教育孩子”;有的父母期不孩子共同生活,不上孩子;有的家庭把孩子教育交負責,父缺位比普遍;更多的是在孩子成關鍵予必要的教育等等,都是父母的“缺位”的表,是孩子家庭保的缺失。

 

問題之三:夫妻突,孩子受

未成年人保法特別強調應當給孩子造良好、和睦的家庭境。其中家庭和睦的人際環境最重要。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會對未成年人父母的調查中,有63.3%的人承夫妻之著孩子的面吵架”,只有37.7%的人表示“從沒這種。全未成年犯調查表明,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的家庭關係不好的比例高出普通孩子好倍,而家庭關係越是不好,家出走的比例越大,次越高。城市散未成年犯親關係“很不好”而“常”家出走的73%親關係“很不好”,“常”家出走的69.6%。不良家庭關係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家庭在孩子教育中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這種積極作用的弱,又反過來使家庭關係狀況更加糟糕。這樣未成年人成造成重不良後果。

 

問題之四:打孩子,催化了不良心理

在我,家孩子,通常被認為是不良教育方式受到大多人的譴責,但依然普遍存在。一些人認為,“孩子是父母的,打自己的孩子是天的”;“打孩子是家庭部的事,‘外人’利干涉”;“打孩子是了孩子好,打孩子的父母過錯”;很多人都知道“打人犯法”,但是打自己的孩子是回事……

 

在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調查中,有26.4%的父母同“孩子有錯時,打他也是了孩子好”的法,46.4%表示“不太同意”但也有同意的成分,只有27.2%明表示“很不同意”。全“中小生人身害基本情況調查”果表明:有3.6%的孩子在家常”挨打,“偶”挨打的高57.3%,表示“未”挨打的有39.1%;有15%的孩子在家常”挨,“偶”挨的高69%,表示“未”挨過罵的只有16%

 

多父母面孩子的不如人意的言行,情急之下打孩子,或上是了孩子好,但在客孩子帶來的不僅僅是皮肉之苦,更多的是心創傷和行的扭曲。全未成年犯調示,在家被“常打”的孩子,具有冷酷、暴躁、自卑等不良性格特徵最;有夜不宿、打架鬥毆、小偷小摸、行向他人索要物等不良行的比例均高於有被常打的孩子。父母打孩子的直接後果,是使孩子父母生排斥心理,體會不到家庭的馨,容易交不良夥伴一半以上的孩子“家出走”的直接原因。

問題之五:注分,忽孩子身健康

孩子健康的魄和健全的人格,是未成年人家庭保的基本任。在現實中,或許沒有父母不認為對孩子來說健康是最重要的。可是們關注生命的品,即注孩子身健康的候,實實在在地感到一些父母孩子生命的漠。一些望子成才的父母是把眼睛盯在孩子的學習上,校“減負”,父母孩子“增”;逼著年幼的孩子加各“提高班”、“特班”;孩子的自主休在很大程度上被限制了,重的學習負擔壓得孩子透不過氣來

 

在全六大城市行的一少年童生活習慣調查表明:由於學習擠佔生大量生活必需的時間,打了他正常的生活律,帶來了一系列的不良反,直接孩子的身健康生了影學習擠佔了吃飯時間。有23%的孩子“不是每天都吃早餐”,他中有56.5%的孩子是因有足時間”;學習擠佔育活動時間,有70%的孩子奈地是由於“時間”而感到運動量不足;學習擠佔了睡覺時間66.6%的小生、77.1%的中生睡眠定的時間標準48.2%的少年童感睡眠不足……由於生活習慣不良,有的未成年的孩子未老先衰,早早地患上了“成人病”;各不良刺激,使年幼的孩子越越多地生了心理疾患;由於以承受學習壓力和父母的“管教”,擺脫學校和家庭的“束”,每年都有無數的孩子家出走浪……

 

學習的重之下,孩子們點點滴滴的不良生活習慣開始形成,在不知不之中威著他的身健康。到頭來,又由於體質下降、精力不足而影響學習效能,甚至耽了孩子的學業

 

問題之六:“你的事情我作主”,缺乏孩子參與權的尊重

放暑假了,一位母冒著酷暑10了美班,琴班,興衝衝地告孩子。想到板起面孔:“媽媽,您跟我商量?”媽媽楞住了,苦笑著回答:“你這麼小,用跟你商量什呀!那不是你好?”子依然不情。

 

上,孩子的度和做法完全正。未成年人保法的基本精神是承孩子是一個權利的主成年人是平等的,在成年人作出他的益有,孩子有自己的意是法律予的未成年人的參與權,新修未成年人保法作了明確規定。

 

到孩子的參與權對許多家長來說是陌生的。孩子作為獨立的個體在家庭中應當享有的利得不到尊重的情況隨處。反映在教育容上,一些父母忌孩子的感受、需求、能力和他長遠利益,習慣於把成年人的思想行灌輸給孩子,按照成年人的意志孩子安排生活方式和容,定生活目和行為選擇;在教育方式上,衷於孩子向度的、教教,不屑于徵求孩子的意、取得孩子的同;在孩子的評價標準上,以成人中心的“聽話”的孩子是好孩子,循蹈矩被奉楷模……孩子的參與權行使微乎其微。

之,家庭在撫養教育孩子方面的問題可以概括生而不而不教、教而不底是父母孩子作個權力主的人格尊和身心展特的忽法律撫養教育職責存在認識和行上的差距。

 

(作者:关颖,天津社院社會學所研究,本文原《家2007年第8-9期)

文章来源:关颖的博客http://big5.china.com.cn/gate/big5/blog.china.com.cn:80/guan_ying/art/823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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