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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不該不知法——寫給中學生  

 木香草堂 2019-01-27

 实在是太经典了,不得不保存! -  东方.旭 - 东方.旭的博客

悔不該不知法——寫給中學生

法律是社會規範中約束力最強的一種規範,它規定人們必須怎麼做和不能做什麼。知法、守法是做人的底限。

法盲釀悲劇

    小陳犯罪時還是一個初三的學生,他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的一念之差換來的竟是多年的牢獄生活。

有一天上體育課,小陳的同學小張不慎將水潑在他身上,二人爭執扭打起來。在老師的勸解教育下,雙方寫了保證書勉強停戰。可是小張仍然對這件事耿耿於懷,憑自己的力氣大,常找岔子要與小陳決戰。小陳為此身帶匕首,想以此防身,但他卻不知由此埋下了禍根。

    一天下午,在教室的走廊上,小張見小陳走出教室,就往他的腹部踢了一腳,小陳忍著往廁所裏走,小張又衝過去朝他的太陽穴打了一拳,當小張再次舉欲毆打小陳時,小陳即從褲袋裏拔出自製的匕首,朝他的胸部、頸部連刺數刀。這時,一位同學高喊道:“張×,血流出來了!”

    當老師和同學們聽到喊聲,涌向出事地點時,只見小張倒在血泊之中,不省人事。站在旁邊的小陳呆若木雞,不知所措。老師、同學見狀立刻將小張送往醫院,但小張終因搶救無效死亡。小陳受到了法律制裁。

小張尋事打人自然有他的錯,而小陳卻不以法律來保護自己,擅自攜帶兇器,乃至釀成悲劇,不能不說是更沉痛的教訓。張與陳以血的教訓告訴我們,不懂法是多麼可怕!

小陳犯罪的事實令人觸目驚心。這樣的事發生在中學生中是個別的,但在我們調查的未成年犯中,類似的案例卻不勝枚舉。

調查中我們問未成年犯“你違法犯罪時怎麼想的?”有54.7%的人說“一時衝動,什麼都沒想”;34.9%的人說“不知道是違法犯罪,也不知道會受到懲罰”;有26.6%的人說“知道是做壞事,但控制不住自己”;有16.5%的人“認為自己犯罪可能不會被他人發現”——在他們的思想上,幾乎就沒有“法律”這根“弦”。所以一旦遇到外界的不良刺激,他們便毫不猶豫地以身弒法,從而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

 為什麼要知法守法?

走在馬路上,人們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在人生的道路上,也有一種“紅綠燈”,它告訴我們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這種人生的“紅綠燈”,就是法律。法律是國家穩定和家庭幸福的保障,知法守法是對公民的基本要求。法律是公證的,也是無情的,在法律面前沒有“不知者不怪”,如果有誰觸犯了刑律,然後說:“我不知道這是違法”,那絲毫也不能成為為自己開脫的理由。在現代社會裏,一個人不懂法律常識、沒有法律意識,就像走在馬路上不遵守交通規則,不懂得紅綠燈一樣,不僅要受到懲罰,也不能適應社會生活。

有些未成年人自我約束力很弱。當他們無所顧忌地做出某些違法行為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考慮到會有什麼後果,因為法律以及法律對人的約束在他們的頭腦中還是一片空白。

    一個學生用水果刀扎傷了人,還滿不在乎。當他被送到公安機關,公安人員問他為什麼用刀傷人時,他非常平靜地說:“我就是想試試刀子快不快。”

有個孩子原來是一個學校初一年級的尖子生,家庭教育也很嚴格。夏季裏的一天,父親讓他去取奶。天有些暗了,他路過一個女廁所,正好看見兩個女孩走進去,於是閃過一絲好奇,他也跟了進去……公安局拘留了他15天,但不論如何調查都只能說他是個好學生。

一個佩戴著團徽的工讀學校畢業生回憶起了那令他無法忘掉的“第一次”。他是獨生子,母親工作三班倒,父親經常和同事出去玩。他下課後百無聊賴,爬上房頂,在平方的房頂上走,看別人家的擺設。突然他看到有一家沒鎖門,就好奇地走進人家的屋裏,拿了個項鏈出來。玩膩了就扔了。但當有一次他缺錢時,又想起了這個方法……

相當多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再簡單不過了:好奇、無所謂……當他們以身弒試法,受到應有的懲罰之後,方被法律喚醒。他們的教訓告訴我們知法守法的重要。

法不僅是一條警戒線,告訴人們不可越雷池半步;法還是一個保護神,它在懲處壞人的同時還保護著善良的人不受侵犯。所以知法的另一個目的是懂得當自身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初二學生小華家庭生活條件比較好,平時花錢大手大腳。一次在上學的路上被一個陌生人敲詐了20元錢。那人威脅他說不準告訴家長和老師,否則就要倒楣。此後,那人又多次敲詐他,小華都不敢對別人說。有一次小華身上沒帶錢,那傢夥就唆使小華跟他一起去搶劫。結果被派出所抓獲。在傳訊時,小華才淚流滿面地訴說了事情的原委。試想,如果小華懂得一點法律知識,儘早把自己遇到的事告訴老師和家長,或者報告公安機關,就不會一而再地受欺負。更不會走上違法犯罪道路了。

  知法守法從現在做起

    有人曾經對1151825歲的青年死刑犯做過調查。結果表明:他們從善到惡,從人到鬼決不是偶然的。他們違法犯罪均起于少年時期,其中的30.5%曾是少年犯,61.5%少年時犯有前科,從小就有不好的表現。而犯罪的首要原因是他們“少文化、缺知識、不知禮、不懂法”。一名20歲的搶劫犯在臨刑前寫下“一個搶劫死囚的懺悔”,他說:“我希望能以我的死喚起人們的良知,關心、愛護、教育好下一代。我奉勸千千萬萬的同齡人務必以我為戒,學法、懂法、守法,做合格公民,成為有用人才。”

法制教育課是學習法律知識的一個重要渠道。在調查中我們了解到,閒散未成年犯在上學期間,沒有上過法制教育課的高達56.6%,比普通中學生高出32.9%個百分點。因為不懂法而違法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顯著特徵,對中學生來說,學好法律知識絕不是為了應付考試,而是學習做人、處世的準則。

事實上,除了必需的法律條文的學習之外,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遇到許多與法律相關的問題,有許多機會增加法律常識。比如關注電視、報刊等媒體的社會熱點、焦點問題的報道或法制欄目,對某些社會現象進行分析,與同學或父母、老師探討,可以通過社會現實加深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另外通過參加治安巡邏、維護交通秩序等社會實踐活動,也能在實踐中學到新知識。此外在幫助後進同學,制止身邊的不良行為的過程中,更是強化自己的法律知識,學以致用的好機會。

    學習法律的目的是在實踐中運用法律。遵紀是守法的基礎。按照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要求,遵守交通規則、遵守公共場所秩序、遵守乘車秩序、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等等,這些事情看似簡單,如果能夠自覺去做,就會逐漸懂得個人的行為要受公共利益法則的約束,避免我行我素,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對於曠課、夜不歸宿、攜帶管制刀具、打架鬥毆、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和讀物等不良行為要堅決避免;還要自覺抵制違法商業行為;對某些社會不良現象或破壞行為進行機智勇敢的鬥爭;當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或遇到危險時,能夠借助社會力量得到幫助等等。

自覺了解法律知識,強化法律意識,用法律規範自己,維護自身權益,就能在心理和行為上築起一道有力的防線,抵制社會的不良因素的侵襲,進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犯罪。

                       (作者:關  穎)

 

文章来源:关颖的博客

http://big5.china.com.cn/gate/big5/blog.china.com.cn:80/guan_ying/art/1349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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