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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生活比我们想象中更“科学”

 茶香飘万里 2019-02-05

青铜器上的图案刻画了当时的生活。

《商君书全译》

秦简中的《田律》谈到对山林河流的保护。

史上

现代人常常认为,今天我们生活在既科学又文明的年代,其实生活在古代的人们也非常讲究科学生活,他们的环保意识甚至比一些现代人还做得好,“打造绿色人居”可谓是古今中外恒久不变的话题。不如让我们一起了解古人生活的“科学精神”,学习祖先们生存的智慧吧。

最早“环保治国”理念由中国提出

亲近大自然,身处绿色环境,几乎为每一个现代都市人所心之向往,然而这种想法并非当今时代独有。关于“科学地生存”、“环保地生活”这个概念,我们的祖先不但早已想到,而且早已付诸实践。

两千多年前,“环保”的概念已被顿悟而出,通过先秦时候的史料我们得知,古人很早就意识到人与环境的关系,世界上最早的“环保治国”理念,就是由“前辈们”所提出的。若再往前追溯,甚至可以从五帝时期说起,那时成立了专门负责环保工作的部门——虞、衡,相当于现在的“环境保护部”。“环境部长”伯益不但热爱驯养鸟兽,常常亲近自然,到了大禹时代,他还跟着一块儿去治水,并发明了水井,由此造福后人。

到了商周时期,我国最早的环卫工人出现了,在当时的青铜器上,刻画有专人打扫城市卫生的图案,凭证上岗的员工被统称为“条狼氏”,也就等同于当今的“城市美容师”。要知道,在殷商时期,乱扔垃圾可是要被“剁手”的大罪,据《韩非子·内储说》记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在如此严律之下,保护环境是一件责无旁贷的事。

有人认为,古代中国的环保意识与先人的哲学观念密切相关。“天人合一”的观念最早出现在《周易》上,蕴涵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融为一体的观念。它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信仰,让大家相信人与自然是和谐的整体。伤害大自然,其实就是伤害人类自己,《淮南子·本经训》中的“焚林而田,竭泽而渔”就是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例子。还是老子说得好:“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连古人都知道,不遵守游戏规则,必然要导致淘汰出局。

善用自然资源,择良地而栖

说到中国史上第一个作规划环评的工程师,非韩厥莫属。春秋时代,晋景公因有迁都之需与众爱卿商议——咱究竟是搬去“郇瑕氏”(位于今山西省解县)好呢,还是搬去“新田”(位于今山西省新绛县)好?当时身为新中军主将的韩厥,以“土薄水浅”之由,反对选址于郇瑕氏,同时提出“新田”方案。

关于“新田”,《左传》中是这样说的——“不如新田,土厚水深,居之不疾,有汾、浍以流其恶,且民从教,十世之利也。夫山、泽、林、盬,国之宝也。国饶,则民骄佚。近宝,公室乃贫,不可谓乐。”韩厥的观点很明确,新田地势高,水流多,具有“土厚水深”的大好优势。如果选择居住在那里,不但老百姓不会生病,汾水浍水两条河流还可漂走垃圾与地表水污染物,老百姓从此安居乐业,其乐融融。

按环保要求进行城市选址,韩厥的观念非常“前卫”。老祖宗在居住地的选择上,常会考虑“三大要素”。首先必须距水源近,其次要选择可以打窑洞的地方居住,最后要看选择住地的周围有没有可以耕种劳作的土地和可以依赖的树木。民以食为天,良禽且择木而栖,土地肥沃自然是最适合繁衍的“宝地”。

保护生物资源,人与禽兽居

据历史记载,在农业出现以前,野生生物资源是人类生活的重要来源。《淮南子·修务训》中,“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之肉”,简单几句话,便道出了人和自然之间的紧密关系。显而易见,生物资源在古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早在秦汉以前,人们就已经认识到滥猎、滥捕会破坏动物资源,于是“合理开发生物资源”一事,很自然就被提到议程上。

《商君书·画策》中提到“黄帝之世,不麛不卵”,可见合理利用生物资源的观念很早就已经产生。鹿是古代最重要的狩猎兽,常被前人当作山兽的象征;卵则是一切禽鸟发育的基础。在黄帝统治的时代,老百姓们就不捕猎小鹿和捡鸟蛋。大禹在任时,曾颁布一条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纲罟,以成鱼鳖之长。关于类似条例的记载,在《吕氏春秋·孟春记》也能找到——是月也,无覆巢,无杀孩虫、胎犬、飞鸟、鹿子、无卵。

无论是大禹所在的夏朝,还是《吕氏春秋》所记载的先秦,古人所推崇的环保理念极为相似——春不伐林,夏不捕鱼。不到“时候”,不翻鸟窝,不捕杀小动物以及即将产崽的狗,不捕捉飞鸟……古代社会维护万物生长,为族群繁荣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或许正因如此,使得古代文化体现出一种非常注重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特色。

对美好生存环境的憧憬,也许是人类共同的本性,极端亲近自然的庄子在这点上尤为明显,他曾提出人类应该“与禽兽居”——“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故其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这种追求心灵安宁、向往与自然万物和平相处的心境,与我们现代人对于美好生活的期盼不谋而合。

维护生态平衡:山清水也秀

说到对山林河流等生态资源的保护,或许大家都会第一时间想到《田律》。这批从湖北云梦秦墓出土的秦简,记录了秦国的“环保条款”,经整理后,被称作中国最早的“环保法”。除了前代规定的春季不准乱砍滥伐外,其中有两条规定最为后人所称赞:一是“雍堤水”;二是“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不许堵塞河道,是为了保证河流畅通无阻,减少污染侵害;夏季前不准焚烧草木灰,是为了治雾霾,对保护大气很有作用,可以避免大气污染。

为了创造最适宜的人居环境,古人对山林和河流尤其重视。“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如果你问“为什么要保护山林”?齐国宰相管仲会这样回答——因为山泽林数是“天财之所出”。所谓“天财”就是自然资源。据说在汉唐时期,官员的政绩跟百姓种了多少树有一定关系。西汉文帝曾下诏劝民种树,景帝也曾下诏“功农垦,益种树”,随着垦田种桑、绿化面积的增大,保护环境资源慢慢由被动变成了主动,大家伙们种树种得不亦乐乎。从此不但社会安定,百姓亦得以安居乐业。

在先秦时期,专门设有负责保护自然的职位——山虞、林衡负责保护山林草木,泽虞、川衡负责管理川泽鱼鄨。说到河流生态资源管理,不得不提沿用至今的“河长制”。类似“河长”之职的“泽虞”负责制定政令,比如说在物产丰富的地方设置保护边界,严禁人们入内乱砍滥伐、捕鱼捞虾,“川衡”则负责执行。泽虞与川衡,目标一致,各司其职。

后来的唐、宋、明等时期,也大都沿袭了与前朝类似的职责,伐木、捕鱼、打猎、网鸟、园林、京城街道绿化……这一切,都在井井有条的管理之中,同时也有相应的法令规定。时光流动,奏响了古人生存智慧的协奏曲,也构成了大千世界的永恒韵律,每每谈古论今,都忍不住想要为古人的科学精神和环保意识“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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