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子女是非农业户口,能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吗?农村很多家庭成员因为上学或者参加工作或者当兵等原因把户口迁出后就变成了非农业户口,我本人的户口也是由原来的农业户口后来因为上学的原因迁出后变成了非农业户口,那么户口性质发生变化后,自然也会涉及到一些附加在农业户口上的政策红利随之消失,那么这是否包括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呢? 无论是对于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来说,还是农业户口的子女来说,老家的宅基地从法律的继承定义上来说都是不存在的,也就是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这里面也有一种叫做间接“继承”的说法,就是老家的房子属于我们的私人财产,房子可以继承,房子的继承问题是不论子女户口的性质的,是父母的子女都有条件继承。继承老家的房子之后,根据《物权法》中的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等于间接的“继承”了宅基地,但这个对于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来说,只能使用到父母留下的房子倒塌为止,之后宅基地还是会被村集体收回,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而不是个人。 对于老家的承包地来说,承包地是按照家庭户为单位进行的承包,而且相关法律规定,在土地承包期间内,土地是不做调整的,也就是说家庭成员个别的迁出和迁入这个家庭户的承包土地面积保持不变。承包地的所有权也是属于村集体的,而农户只有承包经营权,自然也不存在继承承包地这一说法,特别是对于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来说,如果父母百年之后,原本作为承包方的家庭户就消失了,这个时候承包地是会被发包方也就是村集体收回的,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是没有继续承包的权利的。而对于农业户口的子女来说,原本和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即使父母百年之后,这个承包地依然可以由农业户口的子女继续承包,原因是因为之前作为承包方的那个家庭户没有消失。 总之,无论是农村老家的宅基地还是承包地都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性质,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和农业户口的子女是一样的。 我是【洞察三农万象】头条号优质三农领域创作者、扶贫达人团优秀成员,我希望与大家一起交流三农问题,欢迎大家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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