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 南京市城乡居民享受统一的医保待遇了 到医院就医时大家记住要出示社会保障卡 持卡就医 居民医保持卡就医宣传片 (视频时长:2分44秒,建议WIFI网络播放) 一、如何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和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 门诊统筹、门诊高费用补偿实行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 首诊:参保居民(学生儿童除外)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专科医院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学生儿童可在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转诊: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未按规定首诊、转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急诊、抢救除外)。 二、如何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患有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贫血性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门诊大病病种的参保城乡居民,可向本市有认定资质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病种认定申请,并在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的审核,认定后携带认定医师签字确认且医保办审核盖章的相关门诊专项病种认定表、病种确诊依据的相关资料、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就近至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打印《门诊大病人员专用病历》,治疗时出示《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就可享受相关待遇了。 三、如何享受门诊精神病待遇? 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抑郁发作(中、重度)、强迫症等精神疾病的参保居民,可在南京市脑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江北人民医院三家医院提出病种认定申请,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的审核,认定后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四、如何享受门诊艾滋病待遇? 患有相关艾滋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南京市第二医院提出病种认定申请,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的审核,认定后即可就诊享受相关待遇。 五、如何享受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住院无需办理转诊手续,可直接刷卡就医。 六、如何办理异地联网就医手续 1 办理对象 异地长驻人员:指在异地居住、学习且符合规定的人员。 转外就医人员:因病经我市定点三级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2 所需材料 异地长驻人员:提供户口本、居住证或其他有效异地居住证明材料; 转外就医人员:凭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并盖章的《转外就医申请表》。 参保人本人(或代办人)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上述所需材料到基层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联网备案手续。 3 联网就医 参保居民办理异地联网就医备案手续后,可申请制作“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指定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七、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1 办理长期驻外登记备案手续后,在驻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2 办理转外就诊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3 因急症在门诊抢救后转住院(或死亡)的,在门诊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 4 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5 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并缴费,出生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1 办理地点 符合零星报销的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或居住地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 2 所需材料 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票据原件,报销住院费用还需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报销门诊大病、抢救费用还需携带门诊病历。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还需携带《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回执》。 注意 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卡及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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