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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小区公摊广告收入该归谁”说开去

 埂溪书楼 2019-02-13

近年来,随着电商的迅猛发展,微商时代来临,随便看下朋友圈,都能找到若干个“商届”朋友。实体网售模式的推广加上微商本身的推广模式,各色广告不但布满大街小巷,就连小区的大门、楼道墙、电梯间、门把手上,都张贴或者塞满了各种广告。不但广告,各种小摊贩儿也开始在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陆续出现。原本属于公摊面积的电梯、楼道、门厅,怎么就成了商家投放广告的载体了呢?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出租小区公摊面积中的广告位?这部分收入究竟应该归谁?

“绍兴晚报新浪微博”就曾对小区公共区域收益,专门发起过一组调查。调查显示,89%的被调查者称自己居住的小区设有电梯、横幅等广告;68%的被调查者“知道”这些广告为付费广告;仅有2%回答“全体业主”在收。75%的被调查者“不清楚”“你的小区电费公摊费中,是否包括电子广告电费支出”;76%的被调查者回答“不清楚”小区物业(广告)维护费中,是否包括广告维护费?。

小区公共收益其实是块大蛋糕,一位有着多年物管经验的人士说:“仅小区广告费,一个有着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高档小区,每年可收入约3-5万,住宅地段、品质理想的小区,一年赚十几二十万元肯定有的。”

一方面,业主作为弱势群体,对自身权利不明确,或虽明确也维权无门;另一方面,物业作为服务管理单位,却无视业主利益,霸道横行;加上业委会作为业主选出的“执行机构”,看视权力很大,但对其监管却相对薄弱。

总体来说权力下放,由居民自治管理小区公共收益,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上却暗藏道德风险。如何防止管理者、监督者见利忘义,现行的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分权而治的管理方式,显然还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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