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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栏】​小区的公共收益归谁所有?都去哪里了?

 金诉律师事务所 2023-11-07 发布于北京



小区的公共收益归谁所有?都去哪里了?

本文作者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王佳红
律师介绍
王佳红(金牌律师)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

·央视《社会与法》特邀嘉宾

所谓公共收益,就是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经营所获得的收入,这些收入扣除一定的管理成本后,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都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公共收益

例如:户外广告、电梯广告、地下车库口的广告、外墙体广告、停车泊位收入、占用公共区域经营的快递柜的收入、电瓶车充电桩收入等等,这些都属于公共收益。别小看这些收入,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事实上,很多公共收益都进入了物业的收入账目,有的占到物业收入总额的三分之一。那么,作为业主我们如何了解小区的公共收益呢?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有义务向业主公开经营性收入的明细,如果拒绝公示,业主可以提起知情权诉讼。
其次,如果物业公司侵占、挪用公共收益的,业主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发查处,要求政府部门对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再次,小区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可以将公共收益放入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共管账户内,监督公共收益的使用,而且按照法律规定,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不能作为物业公司的收入。

排版编辑丨黄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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