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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物业费——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風荷 2019-09-03

小区电梯内随处可见的广告。

说起小区广告,大家并不陌生。在小区电梯、车库出入口等地方,随处可见各式各样的框架广告、招贴广告、户外广告。小区发布铺天盖地的广告,作为业主你同意了吗?这些广告的收益到底该归谁所有?这部分收入的使用又该如何管理?今天,西部网、陕西头条就跟你聊聊小区公共收益这个“香饽饽”的问题。

“别人家的小区”:公共收益变福利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西安市碑林区心晴雅苑小区业委会5年收回收益300多万元。为了保护共有收益,不让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共有收益流失,心晴雅苑小区业委会充分利用公共收益,不断投入小区更新和改造的项目将近百项,例如:新增了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维修了小区的屋顶防水、翻修了物业楼,更新了监控系统、新增了电梯和自行车棚及地下车库的监控系统、新建了2个电动自行车棚等等。

同样,位于西安市丰镐东路的紫玉华园小区的业委会,此前也用小区公共收益给每户业主发放了价值100元的米和油。

近年来,小区公共收益的归属和使用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地政府和小区业主的关注。而类似心晴雅苑、紫玉华园这些将公共收益变成福利返还给业主的小区,总能激起不少市民发出,“看看别人家小区!”的感慨。

走访:大部分小区只见广告不见收益

记者走访西安多个小区发现,几乎每个成熟的小区都有着不少“看得见”的公共收益,比如电梯和楼道广告、公共区域停车费、小区展位、公共场所租金等收益。但是很少有小区能主动公开公共收益,更别提分给业主了。

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共收益主要包括电梯、住宅墙面等部位发布的广告费;利用公共配套设施如活动场地、会所等经营收入;小区道路、公共停车库收益;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废品回收站租用场地费;推销活动进入小区缴纳的费用和地下室、商铺的出租费用。

家住珠江新城东区的李先生告诉记者,打入住小区开始,电梯里的广告就一直在,他之前也并不了解这一块的收益属于公共收益的范畴。“我之前以为电梯里的广告是因为广告商和开发商有所合作,或者是对广告商赞助的一种‘回馈’,并不知道这一块是和小区物业挂钩的。”

“其实我知道电梯里和小区里张贴广告的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但是在小区住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过物业把这些公共收益分给业主。”在西安骏景园小区住了六年的程大爷告诉记者,这么多年以来自己从来没沾着一点公共收益的“光”,久而久之,大部分业主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新规定: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

那么,小区公共收益究竟归谁?该怎样花?

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利用、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出租等经营活动的,所得收益归属全体业主所有,优先用于抵扣物业服务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融创服务集团限公司总经理雷勇告诉记者,在实践操作中,物业服务企业会在业主大会和经相关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公共区域和空间进行经营性收益。“一般会由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前述收入的分配比例,已达到双方共赢的效果。”

如果小区业主对公共收益有质疑,该怎么办?对此,新《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归属业主收益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据实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业主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所有归属全体业主收益的相关财务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便利。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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