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化过程中,为了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改善其居住条件,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这一利民工程。但正如之前小编一直谈到的拆迁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利益,利益使人着魔,也因此有人打着改造棚户区的幌子规避法律的相关规定。这也是为什么常有老百姓咨询:“为什么我的房子新建不久,却被划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呢?”今天,浩硕律师为您讲解棚户区改造以及棚户区改造中的那些事。 (一)何为棚户区 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 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使用功能不完善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 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区域:(1)撤销了乡村行政建制;(2)实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市管理的区域;(3)土地已被全部或部分征用,原农村拒聘已经全部或部分转变为城市户口,该区域已被建成全包围或半包围的自然村。从面积上讲,棚户区一般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一般至少在5万平方米左右。 在实践中存在棚户区范围任意扩大的情况,有人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商业开发,因此自己的房屋以棚户区名义改造时,一定要判断究竟是不是规定中的棚户区,以免得不到合理的补偿。 (二)棚户区改造的目的 棚户区改造的是为了达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目的,同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推动城市化进程。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能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保证了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都能明显提高。棚户区改造还要求加强改造建设和安置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分配结果群众满意。 从这几年实践来看,扎实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既能改善民生,又是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棚户区改造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不仅能够增加投资,而且能够带动消费,可以有效消化钢铁、建材、家电等上下游产能和产品。 综上所述,棚户区改造已经成为关系千家万户利益的意见大事。 (三)棚户区拆迁如何补偿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被征收最关心的还是补偿的问题,棚户区的补偿标准因其土地性质的不同的而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该条例规定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房屋的价值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2)因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包括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棚户区改造,该区域一般处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此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棚户区改造本是利国利民好事,但因为有人利用棚户区改造名义从中牟利,因而被拆迁人一定要对棚户区有个大概了解。当您的房屋无依据的被棚改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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