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拿到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海明威在自己的获奖感言当中说道:“写作,最好的状态,是孤独的生活。”但海明威自己最好的作品是在这种无边无际的孤独当中写出来的吗? 嗯,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到这个问题。 当然,海明威的确花了大把大把的时间,一个人坐在打字机后面,孤独地写作。但在这些手稿之外,其实海明威花了很多时间刻意地把他自己“浸入”到作家圈子当中,并从这当中获得了不少灵感。 比如,他在1920年左右把家搬到了巴黎,去融入一个“被放逐的艺术家/作家”的小圈子。“被放逐的艺术家/作家”其实是一个群体,这个群体当中除了海明威,还有大名鼎鼎的弗朗西斯·菲茨杰拉德——因为写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而被称为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 海明威搬家到巴黎的时候菲茨杰拉德已经在左岸住了挺长时间。 这些“被放逐的艺术家/作家”都成了“迷失的一代”的重要成员,他们经常会在巴黎左岸的咖啡馆里讨论政治,或者闹闹哄哄地一起在巴黎夜晚的街头畅饮,与此同时他们也在这里写出了很多20世纪最伟大、最具影响力的文学作品。 海明威并没有追求“把自己隔离于尘世之外”。 他仍然处于一个人际交往的小圈子当中,这个小圈子会不断给他带来灵感,并帮助他写出了一些非常厉害的作品,比如在1926年出版的《太阳照常升起》。 话说回来,从海明威的经历当中,律师能学到什么呢? 对青年律师来说,在某种程度上,你能否取得成功取决于你有没有能力去搭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圈子,并在这个小圈子当中植入一些极为聪明又能和你相互扶助的“同道中人”。 这些人将会拽着你、刺激你,让你用最短的时间成长成为一位杰出的律师。 就此,励志演说家吉姆·罗恩曾经说过一句非常出名的话: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要做出聪明地选择。 我们经常会忘我地去追求在微信上有越来越多的联系人,最好能加满好多个微信号,或者追求在微博上有更多的粉丝,或者追求在领英上拥有500 的联系人。 忘我到常常会忘记我们到底为什么要去建立一个人脉关系网。 人脉关系网不是人越多越好。 真正“有用”的人际关系网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这张网往往人数不多,但联系密切,“网中人”之间会有实际的交往,而且这种交往能对“网”中的每一个人都起到扶助作用。就像左岸作家们的那个能让灵感迸发的小圈子一样。 我们今天提及的“小圈子理论”可能和大家通常理解的“人脉关系网”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与其单纯地去追求一个巨大、松散的人脉关系网,不如花一些时间去培养一个小圈子。
“近朱者赤”,你可能会通过这样的“小场景”获得以下好处:
上世纪70年代,几位当时年轻又自负的电影导演:弗朗西斯·科波拉、马丁·斯科塞斯、斯蒂芬·斯皮尔伯格、乔治·卢卡斯,还有布赖恩·德帕尔马——后来被合称为“电影小子”,横扫了好莱坞。 电影小子之间当然存在竞争关系,但他们之间也有密切合作,相互分享资源,甚至跑去帮其他小子拍电影,互相针对其他小子的作品写写影评,结下了“相识于微时”的深厚友谊。 现在回头看,甚至可以说他们联手改造了电影行业。
青年律师往往有一种很可怕的思维方式:“如果我帮助其他人获得了成功,那我就无法取得成功了”。 更成熟的思维方式则应该是:“如果我能先帮助其他人取得成功,他们或许会有机会、有能力拉我一把”。 从实操层面看,如果你能培养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圈子,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可以充分信赖的“顾问委员会”,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可以拉你一把——无论是具体的业务问题,还是让人纠结的职业发展困境。 他们会帮你在社交媒体上传播你写的文章。随着你们的共同成长,这个小圈子里的人还会帮你留意新的业务机会和新兴的业务领域。 如果他们因为各种职业转换的原因成为了你要抱大腿的“甲方”,那多年的了解和信任也会为你带来切实的新业务。
上世纪90年代后期,伊隆·马斯克、彼得·泰尔、麦克斯·拉夫琴、雷德·霍夫曼,以及其他几位如今的硅谷巨头当时都在Paypal工作。 经过了一次一次职业转换之后,他们中的这些人要么参与创办了现在的硅谷“独角兽”公司,要么在早期就参与投资了这些如今市值都过10亿美元的公司,在硅谷形成了一个独特的“Paypal派系”: 可以被纳入这个派系的公司包括facebook、领英、Palantir、特斯拉、SpaceX、Yelp、youtube等等。 这些如今的巨头,相识于Paypal,并在那里组成了自己的小圈子;然后随着圈子当中大家的成长,又逐渐在硅谷范围内形成了一个规模稍大的“小圈子”。 这个圈子当中的人相互刺激、相互督促,才能让大家不断成长,不断创新。
NBA历史上最伟大的两位球员,Larry Bird和Magic John,可能没有相互地映衬与比较,都不会成就传奇。 乔布斯、比尔盖茨和甲骨文的创始人拉里·埃里森,他们之间既有“你死我活”的竞争,但也相互“刺激”,完成了各自的创新与成就。 如果你想要在法律行业有长足的发展,你就需要把头从电脑和文件当中适当地抬起来,把自己扔到一个优秀的“小圈子”里去。
海明威和其他“迷失的一代”的成员经常一起跑到酒吧或者咖啡馆聚会。 在HBO导演斯皮尔伯格拍摄的同名纪录片当中,有很多镜头都记录了他和“电影小子”的其他导演一起打球、一起去酒吧的场景。 小圈子里的人,不仅会一起工作,也会一起放松、一起玩儿。 对青年律师来说,去和律所当中你信任的同事,或者圈子里的其他同行一同离开办公的高压环境,去轻松闲聊,或者一起去运动,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要知道,从事法律行业不仅是一个持续hard模式的“游戏”,同时也是一份极为消耗、甚至透支生活的职业。 你的家人、爱人、从事其他行业的密友,可能无法真正理解从事这份职业的艰辛和挑战。 因此,如果你能在工作之外还和自己“小圈子”里的成员一起放松一下,哪怕只是简单地饭聚或者闲聊,都将是一件十分幸福又幸运的事情。
这样的小圈子,这类人脉关系是有可能会伴随你的整个执业生涯的。 独木难支,孤掌难鸣 现在你可能会开始思考:那我的小圈子到底需要多少人呢? 英国牛津大学的人类学教授罗宾·邓巴或许可以给我们一点启发。上世纪90年代,邓巴教授给出了著名的“邓巴数”——
除了“150定律”,邓巴教授还对“我们到底能和多少人维持紧密的、有实质内容的社交关系”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5个。 以此作为参考,我们小圈子的人数其实控制在4-6个就可以了。 这个数字既能保证圈子中的“多样性”,让每个人都有机会了解不同的思维方式,听到不同的声音,又不会因为人数太多而导致难以协调大家沟通的方式和时间。 要去经营一个“有意义”的小圈子,你和圈子当中的人应该安排好定期见面的时间,同时随时保持沟通。 相互分享有价值的资源,建立一个方便沟通的渠道,利用微信群之类的工具。 分享自己在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圈子当中的其他人花上3-5分钟的时间一起想想就解决方案;分享彼此的好消息——无论是案子和解了,还是拿下了某个大项目。 建立一个小圈子并不等于“划地盘”和“拉帮结派”,也不等于把你自己和律所的整个平台、整个团队隔离开来。 有一个小圈子只是纯粹地可以帮助你从这种紧密的“专业关系”当中获取更多正能量,在律师执业的这条路上走的更远而已。 如果你有一个非常远大的目标和理想,那你要面对的就会是一条hard模式、永远充满挑战的职业道路。 一个人孤独地走完这条路太难了,一个紧密的小圈子或许能让你走得更快,走得更远。 原作者 / Jay Harriongt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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