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在贫富差距愈发明显的今天,人们总是感叹着生活的艰辛。其实小编觉得,生活不易的原因,总结起来就两个字——缺钱。迫于经济上的压力,很大一部分退休人员,也纷纷发挥余热,重新进入社会参加工作。那么退休人员重新参加工作后,其工资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呢?下面就跟着小编看看吧! 一、退休返聘 对退休员工进行二次聘用,用专业一点的话来说叫做退休返聘。因为退休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所以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有时也很愿意再次聘用这类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一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会终止。所以退休人员再次上岗不可以再签劳动合同,只能签定劳务合同。 二、保险和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常来讲,企业在为员工发放薪酬时,员工拥有缴纳保险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但是一旦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一切都会有所变化。按照我国的情况,员工的权利可以放弃,但是义务必须履行。所以对于退休返聘的人员,企业可以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但是个人所得税该扣还是得扣除的。那么在发放工资时,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三、工资的账务处理 【案例】 甲企业在生产某设备时,因为技术问题而聘请了退休近十年的老工程师。假定甲企业每月为该工程师发放7000元的酬劳,在不考虑其他附加扣除的情况下,试编写相关的会计分录。 首先我们要明白,现如今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所以该工程师的应纳税部分为: 7000-5000=2000元 因为纳税部分的金额少于3000元,所以按照3%的税率计算,纳税金额为: 2000×3%=60元 由此可以进行以下处理: 在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7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工资7000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工资7000 贷:银行存款6940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60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60 贷:银行存款60 俗话说:出门在外,必有一技傍身。所以小编觉得无论是少年还是老年,只要有着过硬的本领,就会受到他人的重视,从而有获得经济来源的途径。所以身为财务人员的我们,趁现在一定要多学、多练、多积累。这样哪怕以后自己所在的企业不景气,自己也不会因此而显得窘迫不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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