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教育话题总是能撩起全社会神经 近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 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 市委、市政府于1月18日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 共5大部分,18条措施, 特别是在全面提高教师待遇 和社会地位方面, 让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起和小琅来看一下吧! 一是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体制,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经费仍由乡镇承担的,2019年上调到县级承担。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调整提高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二是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 三是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取消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绩效工资由学校统筹分配,有效体现教师和管理人员工作量、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在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小班额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班办班学校、考核优秀学校等单位,可适当上浮绩效工资水平。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四是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向艰苦偏远乡镇教师倾斜。加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关心关爱乡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 五是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政策,财政部门对参加试点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六是加大教师表扬奖励力度,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定期开展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质量教学成果评定活动,重点表扬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依法维护中小学教师权利,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实施意见》明确, 要将教师队伍建设 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 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 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一起来看下意见全文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改革,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出台政策进一步为老师撑腰 既有约束也有鼓励 让老师做得有动力更有尊严 这是临沂市鲜明的导向 来源:琅琊新闻网 编辑:周丽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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