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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法偿还欠款,是否应由股东或法人代表来偿还?

 吾道有涯 2019-02-18

企业无法偿还欠款,是否应由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代为偿还,需要看以下几种情况:

1、股东未足额缴纳认缴注册资本的情况

如果股东未足额缴纳认缴的注册资本,那么一般情况下需要按照认缴额补缴出资,或者按照他们的认缴额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2、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那么按照第1种常规情形处理。

3、法定代表人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那么企业无法偿还欠款,一般都会将法定代表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因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视为公司的行为,是需要与公司承担同等的偿还责任。

4、刺破法人独立人格,法定代表人/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在账务上公司账务与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账务混同,无法独立,那么可刺破法人独立人格,股东若以按照认缴出资额承担责任作为抗辩理由难以得到支持,债权人可要求法定代表人/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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