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买不起? 病,看不起? 医药费太高,伤不起? 住院费太贵,病不起? 内蒙古2019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可为你排忧解难, 拯救你的“N不起”。 为了让职工们看得起病、住得起院, 给职工一个更安稳的未来, 自治区总工会推出了2019 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互助活动办法看这里! (1)缴纳互助金 每人每年100元。 (2)互助保障项目 在职职工医疗(住院)项目。 (3)如何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 本互助项目采取团体会员制,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收缴互助费;在各盟市、旗县(区、市)总工会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办事处、代办点办理参加手续; (4)互助项目补助标准 1.住院自付部分金额在0—10000元(含)的,按30%比例给予补助; 2.住院自付部分金额在10000(不含)—100000元(含)的,按70%比例给予补助; 3.住院自付部分金额在100000元(不含)—250000(含)元范围的,按100%比例给予补助; 4.超过250000元的部分,不再补助。 患病职工最高可获得250000元补助。 今后,自治区总工会根据职工的需求,会陆续开展其它服务项目,为千千万万职工提供更坚固的一道道“保护伞”。 关于这项造福职工的制度还想了解更多? 2019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一、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是什么组织? 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是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主办的以从事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全区性社团组织,是经自治区民政部门注册批准的一级社团法人。其业务范围是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特殊困难有关的保障活动。宗旨是:为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动员和组织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继承工会组织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对因客观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多种形式的帮助,从而达到减轻职工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什么是在职职工互助保障?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是由社会团体提倡和组织,广大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所开展的一种操作成本低廉、形式灵活多样,以互助互济、分散风险为目的的民间保障。它虽然具有与社会保险相同的公益性,与商业保险相近的操作性,但是仔细研究它的全部机制,可以说它是一种社会保险难以涵盖,商业保险也不能囊括的具有自身特性的保障。 三、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特点? 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在工会组织团体中,专对工会会员开展的一项互助互济活动,具有费用低廉、保障力度较大、非盈利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服务周到等特点。 四、职工互助保障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职工互助保障同商业保险一样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商业保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完全公益性的。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今年只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以后根据职工的需求,会陆续开展其它项目。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保障期限为一年,从办结参互手续后的次日零时起至1年保障活动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七、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对象 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含农牧民工),均可申请参加医疗计划。 八、如何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 本互助项目采取团体会员制,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收缴互助费;在各盟市、旗县(区、市)总工会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协会办事处、代办点办理参加手续;同一单位参加互助活动的人数不应少于在职职工总数的75%; 互助费标准每年一定,每年参加时一次性缴纳。2019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费为每人每份100元,每人限缴一份。互助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十、如何办理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补助金的申请手续? 1、参加人提供相关住院材料: (1)自治区或盟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和住院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给参加人); (2)参加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人已身故的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法医鉴定书、户籍注销证明、丧葬火化证明的复印件; (4)参加人已身故的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提供与已故参加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的银行的借记卡复印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基层工会证明; (5) 银行卡复印件; (6)“本项目”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2、参加单位对参加人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到各办事处或代办点,办理补助金申请手续。互助办、各办事处或代办点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补助金直接存入参加人的银行卡内。参加人已身故的,申请的补助金直接存入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的银行卡内,不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3、互助办、各办事处(代办点)在收到职工手续齐备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助金发放工作,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十一、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补助金的申请时限 互助项目补助金的申请,参互职工出院后应当在医保结算后九十日内持有关凭证在医疗互助管理系统中新建《职工住院医疗补助金申请单》并提交。逾期未在《医疗互助管理系统》中新建申请单,且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禁止录入,视为放弃享受互助项目补助金的权利。 十二、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补助标准 参加人在互助项目有效期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各种补助(如公务员补助等)结算支付后,依据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认可的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承担的自付部分费用(以下称“自付部分费用”,包括:个人政策自付中的部分自付费用和进入统筹计算中的个人比例自付费用两部分之和。不包括个人政策自付中的完全自付费用以及应付起付线的金额)可享受互助项目补助金,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给付互助项目补助金。具体为: 1.住院自付部分金额在0—10000元(含)的,按30%比例给予补助; 2.住院自付部分金额在10000(不含)—100000元(含)的,按70%比例给予补助; 3.住院自付部分金额在100000元(不含)—250000(含)元范围的,按100%比例给予补助; 4.超过250000元的部分,不再补助。 一个互助计划责任期,互助计划补助金的最高限额为250000元。 十三、不承担医疗(住院)互助项目补助金给付责任的情形 1、在互助有效期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2、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发生的个人自费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其它住院医疗费用; 3、依据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提供的参保信息,参加人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在互助期限内仍未补交的; 4、工伤、生育(含节育)、职业病的医疗费用; 5、假冒他人姓名和资料冒领申请补助的; 6、采取欺诈、作弊行为骗取互助计划补助金的; 7、未提供第七条规定的全部相关材料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另有规定除外。 十四、参加人中途退出基本医疗保险的,是否还能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补助金? 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的人员,中途退出基本医疗保险的,从退出之日起,终止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补助的权利,其缴纳的互助费不予退还。 十五、一个互助计划责任期可以申请几次住院医疗补助? 在一个互助计划责任期内可以多次申请住院补助,只要发生在互助保障期限内不限次数,但一个互助计划责任期,互助计划补助金的最高限额为250000元。 缴费平台预计3月中下旬上线,敬请期待~! 内蒙古 2019 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等您来参加! (文/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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