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中药制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为中成药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中药制剂。 背景技术: 在日常生活中,指端功能无法替代,尤其是在作精细的工作,更能起着重要的作用。指端外伤缺损是目前西医治疗的常见病,传统的治疗方法是采用手术治疗。手术治疗可采取短缩缝合术和植皮术,但术后会留下如手指长度的短缩、手指指甲不能再生长、缺乏指纹等各种缺撼,会失去手指无法弥补的功能,将丧失手指敏锐的触觉、痛觉及大部分功能。而带缔皮瓣转移术术后残端庸肿、畸形,虽然保留了长度,仍无指甲、指纹,失去手指大部分功能,因而丧失了抓、捏、压动作的力量及准确性支持指骨的作用,手术治疗的费用也很昂贵。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克服上述存在的缺陷,其目的为中医采用非手术的方法治疗指端外伤缺损,提供一种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中药制剂。 本发明一种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中药制剂内容简述本发明一种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它的原料药组成和重量为大黄20g、当归8g、双花40g、白芷10g、防风10g、芒硝40g和紫草10g;将上述原料药加水2000cl,煎煮30分钟,制成中药水剂。 本发明是一种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中药制剂,可对各种指端外伤缺损等病进行非手术治疗,患者可以不植皮、不咬骨缝合、不作皮瓣转移术,只作简单的清创敞开创面、上药即可治愈。用药二周后创面愈合,四周长出指纹,六个月长出指甲,平均再生5~15mm,基本恢复原来形状,恢复原有功能。具有患者采用此疗法痛苦小、费用低、再生指端美观耐用、功能恢复好、没有手术并发症等优点。本发明亦可用于对各种外伤、术后伤口久治不愈、烫伤、烧伤、褥疮创面不愈合等病症的治疗。 本发明经过了多年的临床试验,是对其每味药品的功能与主治以及根据现代中药药理的研究而形成的一种治疗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治疗药方,已对近500例患者进行了临床应用,治愈率达100%,无一例无效,疗效令人十分满意。 具体实施例方式 根据临床观察记录病例1,患者主诉患者为饭店面工,在工作时不慎将右手食指末端及指甲2/3切掉,指骨外露,在鞍钢铁西医院治疗,效果不好。到我诊所就医,将由下列组成和重量的原料药大黄20g、当归8g、双花40g、白芷10g、防风10g、芒硝40g和紫草10g;加水2000cl,煎煮30分钟,取汁制成的中药水剂,浸泡于患者手指末端,每日2次,每次30分钟,用药二周后创面愈合,四周长出指纹,六个月长出指甲痊愈。 病例2,患者主诉患者为鞍钢烧结厂工人,由于工作不慎,机器将左手食指末端及指甲3/4处轧断,指骨外露。到我诊所就医治疗,将由上述组成和重量的原料药,加水2000cl,煎煮30分钟,取汁制成的中药水剂,浸泡于患者手指末端,每日2次,每次30分钟治疗,四周长出指纹,八周指甲全部长出痊愈。 病例3,患者主诉患者是一学生,在课间活动时被同学用砖块砸损左手中指,来诊时创面手指指甲缺损2/3,经用本发明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中药制剂治疗,将该中药水剂,浸泡于患者手指末端,每日2次,每次30分钟,用药三周创面愈合,五周指纹恢复,九周后长出指甲痊愈。 病例4,患者主诉患者是食品厂工人,在轧面食时被轧面机轧掉右手食指末端及指甲1/2,指骨外露,在鞍钢医院治疗,效果不好。到我诊所就医,用本发明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中药制剂治疗,将该中药水剂,浸泡于患者手指末端,每日2次,每次30分钟,用此药后恢复比较快,二周创面愈合长出新的指端,五周后指纹长全,十周后长出指甲痊愈。 病例5,患者主诉患者被冷面机轧伤右手中指,末节缺损,经检查指甲仅存3mm、比健侧缺损13mm、创面2×2cm2,用本发明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中药制剂治疗,将该中药水剂,浸泡于患者手指末端,每日2次,每次30分钟,18天伤口愈合。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它的原料药组成和重量为大黄20g、当归8g、双花40g、白芷10g、防风10g、芒硝40g和紫草10g;将上述原料药加水2000cl,煎煮30分钟,制成中药水剂。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指端外伤缺损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它的原料药组成和重量为大黄20g、当归8g、双花40g、白芷10g、防风10g、芒硝40g和紫草10g;将上述原料药加水2000cl,煎煮30分钟,制成中药水剂。本发明可对各种指端外伤缺损等病进行非手术治疗,患者不植皮、不咬骨缝合、不作皮瓣转移术,只作简单的清创开创面、上药即可治愈。具有患者采用此疗法痛苦小、费用低、再生指端美观耐用、功能恢复好、没有手术并发症等优点。本发明亦可用于对各种外伤、术后伤口久治不愈、烫伤、烧伤、褥疮创面不愈合等病症的治疗。本发明已对近500例患者进行了临床应用,治愈率达100%,无一例无效,疗效令人十分满意。 文档编号A61P43/00GK1883573SQ20061004667 公开日2006年12月27日 申请日期2006年5月26日 优先权日2006年5月26日 发明者韩广文, 韩璐, 韩放 申请人:韩广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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