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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击型性格的表现

 lhao2004 2019-02-26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9-02-22 13:27:51
攻击型性格的表现

具有攻击型性格的人,往往只在意自己的感受,只在乎自己的私利,具有虚荣、忌妒、忌恨、仇恨他人等心理特征。为了追求自身的优越感,保护自己既的利益!追求更多的利益,超越他人等,他们可能会有一些极端的行为方式,比如抛弃社会感,远离人群,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损害他人的利益,或与社会为敌。

虚荣和野心

个体如果热衷于追求认可,那么他的精神就会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导致的结果是,个体的目标越来越明显地带有对权力和优势的追求目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将进行更为紧张和强烈的活动,并且他的生活,满怀着赢得巨大胜利的期待。这样的个体丢失了自己的存在感,因为他失去了与生活的联系,总是想别人怎么看他,关心的永远是自己给别人留下的印象。这种生活方式将对他的行动自由造成特别的抑制性的影响,他的性格特征中带有明显的虚荣成分。

或许,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虚荣。然而,虚荣并不是什么好的特质。所以,它必须经常改头换面,以各种方式伪装和隐藏自己,比如,谦虚的本质其实是虚荣,尽管它看起来是一种优良品质。一个人可能会虚荣到完全不理会人的评价,而另一个人则可能很贪心!希望得到所有人的称赞!因此作为可供自己利用的优势。

虚荣超越了一定程度就会变得非常危险。受到虚荣心的驱使。个体对待任何人或任何事都会问自己一个问题:“我从中能得到什么?”


与这样的人相处实在是太难了,因为不知道该不该批评这些人,也不知道该对他们作出怎样的估计。虚荣的人通常都知道,该怎样把错误的责任推卸到他人头上。他永远是对的,别人总是错的。然而,在生活中,谁对谁错意义并不大,因为唯一有价值的是一个人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他对别人做出了怎样的贡献。虚荣的人常常抱怨、狡辩和申诉,却没有什么贡献。


常见的异议是,如果没有伟大的抱负,人类将不会有杰出的成就。这个观点显

然是错误的,因为它的视角不对。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虚荣,完全没有虚荣心的人几乎不存在。但事实上,决定人类活动方向的,绝不是这种虚荣心。而促使人类取得伟大成就的动力,也不是这种虚荣心的力量,而是来自社会感的刺激。真正天才的作品不会受到虚荣的影响,只有扎根于社会才变得有价值,如果天才作品的创造糅进了虚荣,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虚荣,都只会贬低它的价值,并对创造的完成形成干扰。

忌恨

忌恨是一种有趣而极为普遍的性格特征。忌恨不仅仅与爱情关系有关,在其他关系中同样可以找到它的身影。我们发现,儿童因为企图超越别人而产生忌恨,同时还可能产生野心。并且,这两种同时存在的性格特征表明这样的儿童对世界抱着敌对的态度。忌恨与野心是一对好姐妹,这种性格特征可以持续人的一生。儿童感到自己被忽视了,或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歧视,就会产生忌恨。

在一个家庭里,一个新成员的出生,很容易导致年长的孩子对新出生的妹妹或弟弟产生忌恨。因为他的弟弟或妹妹将得到父母更多的关爱,这个年长的孩子感觉自己就像被剥夺了王位的国王。而在此之前,他一直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这种忌恨有可能发展到可怕的地步,造成极大危害。有一个8岁的小女孩,居然杀了3个人。

这个小女孩身体虚弱,成长缓慢,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但身体上的缺陷反而使她处于令自己满意的境遇中。然而,6岁的时候,她的愉快处境突然发生了改变,因为她的妹妹出生了。她的心理也产生了巨变,出于忌恨,她残忍地迫害妹妹。而她的父母,根本理解不了她的行为,对她严厉管教,试图让她为自己的所有错误行为负责。他们居住的村庄里有一条小河,有一天,人们在小河里发现了一个小女孩的尸体。过了一段时间,河里又发现了另一个淹死的女孩。最后,当这个小女孩把第三个小孩扔进河里后被人抓住了。她承认自己是凶手,先是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观察,最后被送到了疗养院接受更多的教育。

如果一个孩子有多个兄弟姐妹,那么他更容易产生忌恨。由于某些落后观念的影响,一个女孩的命运通常都不太令人满意。她弟弟降生时,受到众人的热情欢迎,得到更多的照顾和尊重,享受到各种女孩得不到的待遇,看到这一切,她很容易变得沮丧。

这样的关系自然将导致对周围的敌对态度。或许,当姐姐以母亲的态度对待弟弟妹妹时,她又重新获得了能够掌控一切的权力,处于统治地位。这种手段能够帮助她摆脱地位将倾的危机,是一种有价值的技能。


忌恨的类型有许多种,不信任他人,准备潜伏在他人身边,指责批评同伴,经常担心被忽视等,这些现象都有忌恨的成分。而其中哪种表现会凸显出来,则完全取决于过去对社会生活的准备。忌恨的表现形式之一是自我毁灭,而另一种表现形式则是执拗。扫他人的兴、愚蠢的敌对、限制他人的自由以及对他人的征服等,都是忌恨的变形。


有忌恨心理的个体,喜欢玩的一个把戏就是给其他的同伴制定一套行为准则。这是他们特有的一种心理模式,他企图用与爱情相关的某种法则来哄骗他的爱人,在所爱的人身边筑起围墙;或者命令别人应该看什么,以及应该怎样思考。为了控制他人的意志,使别人不敢越雷池一步,或者禁锢住他人的思想,有忌恨心理的个体,可能会采取贬低和谴责他人的方式。在小说《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陀思妥耶夫斯基有一段精彩描写,可以用来作为这种类型行为的诠释。在小说里,一个男人使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手段,成功地压迫了他妻子一辈子,实现了他对妻子的统治。由此可见,忌恨是对权力的追求的显著形式。

忌妒

我们可以肯定,对权力和统治的追求出现在哪里,哪里就会体现出忌妒的性格特征。

当个体的目标超越了他自身的能力,二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时,会在自卑情结这一形式中反映出来。这种自卑情结压迫着他,并对他的行为和生活态度产生了深刻影响,于是,他就会形成一种离自己的目标还非常遥远的想法。他对自己的低估以及经常对生活的不满,始终都在提醒他意识到这一点。因而,他开始把时间花在对他人成功程度的估计上,只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以及他人所取得的成就。他常常感到自己被忽视了,这种意识奴役了他,而且他总是觉得自己被他人看不起。事实上,这类人所拥有的可能比其他人更多。他之所以会表现出各种被忽视感,只是因为虚荣心没有得到满足,希望比周围的人拥有更多,甚至于拥有一切。这种虚荣类型的人从来不会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希望拥有一切,因为他的社会感还没有完全消失,而社会感阻止他们这样想。尽管他们没有说出来,但他们所有的行为表现都透露出他们渴望拥有一切。


在生活中,有忌妒心理的任何个体,都无益于群体生活。他只在乎怎么从别人那里得到些好处,只会掠夺他人、干扰他人。同时,他也有随时准备逃避的倾向,一旦没有达到目的,他们也会找借口,因为自己的失败而指责他人,怪罪他人。他是一个斗士,一个对他人横加干涉的人,对于任何有益于他人的事情,他都没兴趣,也从不参与。由于他很少会劳心费力地考虑他人的境况,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所以他对人性的了解少之又少。即便他的行为引起了他人的痛苦, 他也无动于衷。有的心怀忌妒的人,甚至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看到身边的人痛苦,他会感到莫名的快乐。


贪婪

通常情况下,贪婪与忌妒勾结在一起,狼狈为奸。这里所说的贪婪,不仅仅指对金钱财富的贪心攫取,也主要是指吝啬于给他人带来快乐的普通方式。贪婪的人在对待社会,以及与他人相处时也表现出了贪心。他们在自己身边筑起一道墙,为了占有更多的财富。一方面,贪婪、野心与虚荣之间相互关联;另一方面,贪婪也与忌妒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说,所有这些性格特征通常都是同时存在的,这种说法毫不夸张。因此,当我们在一个人身上看到这些性格特征中的一个时,就可以肯定其他特征也同时存在,看来,看透别人的心思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在我们的文化背景之下,很多人都表现出了贪婪。普通人为了隐藏或者掩饰自己的贪婪,竭力表现自己的慷慨,而且慷慨过头了。一个人表现出的这种慷慨相当于救济,他企图通过慷慨的姿态,使自己看起来具有高尚的人格,而相比 之下,接受慷慨的人处于劣势。

显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贪婪受到引导,转向了某种生活方式,的确会成为一种有价值的品质。人们可能对时间或工作表现出贪婪,而且对工作的贪心确实可以促使人承担许多工作。


对时间的贪婪,甚至得到了科学和道德的提倡,倡导每个人节约自己的时间,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从理论上来讲,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如果把这种论调放在实践中检验,就会发现,它是在为处于优势地位和拥有权力的个体服务的,为他们目标的实现张目。


这种流于理论形式的论调常常被误用,对时间和工作贪心的结果,是把工作的真正负担转移到他人肩上。像对待其他活动一样,我们也可以用普遍有效性的标准,来评判这种活动。显然,随着技术的发展,人被当作机器一样对待,而人的生活法则多半类似于技术活动的法则。尽管这种法则在技术活动中无效,但放在人类社会中,则会导致个体远离人群,感到孤独,人际关系被毁灭。因此,最重要的是调整我们的生活,以给予而不是占有为目标。只要牢记公众利益,这种没有脱离环境的法则,将不会被用来伤害他人。

仇恨

仇恨通常是攻击型的人性格特征中的一部分。仇恨的倾向(它往往出现在童年早期)可以达到使人怒不可遏的程度。同时,仇恨也可能以比较温和的方式表现出来,比如责骂、厌恶等。任何人对他人的仇恨和责骂的程度,都充分体现了他的人格特点。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够较好地了解人的精神面貌,因为仇恨和恶意赋予了人格鲜明的色彩。


仇恨的表现方式有很多种,比如,人们会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反对某个人、甚至某个国家、某个阶级、一个民族或与自己对立的性别等。仇恨并不会公开抛头露面,它也跟虚荣一样,知道怎样伪装自己,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比如,把自己伪装成一种普通的批评形式出现。仇恨破坏了个体可能存在的接触后,实现了扩大化。有时候,个体身上存在的仇恨可能会像闪电一样,突如其来闪现出来。


所谓的“过失犯罪”行为,是一种将敌意伪装得特别好的表现形式。个体在对待人或钱财上的“过失”,达到的犯罪的地步,反映了个体失去了对社会感要求的思考。这个问题被放在法律范畴之内,引起了无休止的讨论,然而却从来没有得到过完美的解释。显然,被称为“过失犯罪”的行为并不等同于犯罪。打个比方,如果我们把一盆花放在离窗户边缘特别近的地方,结果轻微的摇动就使它掉 了下去,正好砸在了某个路人头上,这就是“过失行为”,它与我们拿起花盆直接砸在某人头上的行为性质是不一样的。但是,某些个体的“过失犯罪”行为无疑是与犯罪有关的,它还是了解人性的另一个关键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过失犯罪”行为,由于并不是有意识地犯罪,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所以被认为是情有可原的。但是,有一点不得不承认,一种无意识的敌对行为与某种有意识的恶意行为一样,都建立在具有相同程度的敌意基础之上。我们仔细观察儿童游戏,往往能够发现,某些儿童几乎不会顾及他人的利益。可以肯定,他们对同伴并不友好。每当这些儿童在与他人做游戏的时候,就会引发一些不幸的事情,原因就在于他们习惯于忽略游戏伙伴的利益。

尽管过失犯罪行为有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但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从根本上来讲,它们不过是厌世的表现罢了。比如,一个私家车司机超速驾驶,结果撞到了别人,他会给自己找借口说急于赶赴一个重要的约会,以此来请求别人的原谅。而实际上,他的行为是把自己个人的小事建立在了损害他人幸福的基础上。这种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的行为,很难不让人对他产生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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